1. 搶走金手指竹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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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的事全無興趣。直到他在一年前遇到了趙思嘉。
趙思嘉的父母是霍父霍庭威的摯友,她父親早逝,母親病重,為了給母親治病欠了十幾萬外債。她的母親臨終之際不放心她,給了她一封信,讓她來找霍庭威。
趙思嘉去霍氏找霍庭威的時候差點被霍銘的車撞到,兩人因此結緣。之後霍庭威讓趙思嘉住進霍家,當親生女兒一樣看待,還讓趙思嘉進公司實習,給霍銘做助手,他們兩人相見的機會就更多了。
霍銘不再只知道工作,他開始對趙思嘉說的各種有趣的事情感興趣,被趙思嘉帶去小吃街吃小吃、換下西裝和趙思嘉一起去電影院看爆米花電影、去農家樂挖菜撈魚。
霍銘變得有活力了,霍家也變得溫馨了。兩個經常加班的工作狂不約而同地增加了回家的次數,他們一家人同桌吃飯的機會都變多了。
原主從來沒見過爸爸和哥哥的這一面,明明她才是他們的親人,他們卻將全部的疼愛都給了趙思嘉,對她始終冷淡。
原主開始和趙思嘉針鋒相對,從書裡主角的角度來看,就是原主嫉妒心重,無理取鬧。原主的母親崔靜只會縱容女兒,甚至和她一起針對趙思嘉,想要把趙思嘉趕走,妥妥的一對極品母女。
可是從原主的角度來看,是趙思嘉搶走了她的爸爸和哥哥,她在自己家裡竟像外人一般,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對趙思嘉越來越好。媽媽幫她說話還惹了爸爸不快,兩人時常發生矛盾,她感覺她整個家都要分崩離析了。
之後她男朋友也喜歡上了趙思嘉,不但跟她分手,還指責她氣量狹小,比趙思嘉差的太多。
趙思嘉破壞了她的家,還破壞了她的感情,她恨死了趙思嘉。她處處找趙思嘉的麻煩,可每次都被趙思嘉輕鬆化解,反將一軍,弄得其他人對她的印象越來越差,覺得她性子都長歪了。
原主被家人反感,心裡痛苦不堪,漸漸變得偏激、變得衝動,最後算計趙思嘉不成,自己反而遭了秧,成了高位截癱,躺在病床上痛不欲生。
原主的母親看到女兒這樣的下場,堅決反對霍銘和趙思嘉的婚事,不許趙思嘉再在公司任職。結果霍庭威強勢地和她離了婚,霍銘也不再認她。她多年未接觸事業,分到的幾個有股份的公司在接手半年後才發現都是虧損的,霍庭威狡詐地把手中虧損的專案和公司都給她了,她很快就賠光了所有財產,又沒證據找霍庭威算賬,只能每天守在女兒的病床前,與女兒孤苦作伴,最後精力不濟,在馬路上車禍身亡。
這本小說剛寫出來的時候,讀者是喜歡趙思嘉這樣一路被男主寵愛成豪門媳婦的劇情,早期豪門書中幾乎都有惡毒婆婆和惡毒小姑,她們的悲慘下場大快人心。那時這樣的書特別多,這樣的劇情特別火,但隨著時代的發展,讀者再看這本小說,就感覺這些矛盾莫名其妙,這小姑和婆婆也太慘了點。
就算女配缺愛好了,那也不至於一次又一次地作死,都那麼被人討厭了,難道還會繼續作死嗎?直到最後自己癱瘓了才算完事,這是什麼奇妙地降智?
再說原主是貨真價實的白富美,乾點什麼不好,非得和女主爭奪腦殘父兄的喜愛?就算她非要爭奪也可以,起碼不要那麼直白無腦,耍個心機背地裡坑人也行啊。
這書裡還有一個讓讀者心疼的男配,就是趙思嘉的竹馬婁霄,說是竹馬也不準確,因為只是小時候做過一段時間的鄰居而已,後來就分開了。但因為他父母雙亡進了孤兒院,趙思嘉的媽媽可憐他,給他送過幾次衣服書本,他就記了這份情,在有能力之後報答趙思嘉。
婁霄童年時期生活黑暗,難得感受到了溫暖,很重視這份情誼。可送溫暖的不是趙思嘉本人,趙思嘉卻心安理得地把婁霄當竹馬、當靠山了,有什麼問題都去麻煩婁霄,這就讓人有點無語。
婁霄要給她的幫忙,是說給她一個房子和一份工作。但她卻洩露了婁霄公司的機密,把研究成果拿去給了男主,當做和男主和好幫男主渡過難關的契機。這婁霄在書裡就是給女主提供金手指、給男主做磨刀石的存在啊。最後他看在趙思嘉母親給他的溫暖上,沒有報警計較這件事,只是和趙思嘉斷了聯絡。
可霍銘卻沒少因為他吃醋,一直針對他,和他搶奪生意,搶佔了他的研究成果還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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