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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澤義經陳子昂這麼一提醒,惆悵的眉頭稍稍有些舒緩。

崔耕有些聽不懂了,既沒有休夫一說,那怎麼又能解決?

當即,他站起來問道:“還請陳縣丞釋疑,何謂《唐戶婚律》?”

陳子昂正要說話,卻聽胡澤義冷哼一聲,略有譏諷地說道:“你身為清源縣尉,卻連《唐戶婚律》都不知道?不通四書五經,又不通律法,看來崔縣尉很難勝任縣尉一職吶!”

我了個去!

崔耕忍不住翻了翻白眼,暗罵,都這個時候了,你這混賬還是有心思衝小哥我開嘲諷,逮著機會就想著將我攆出縣衙啊?

反正都已經明裡暗裡都在撕逼了,也無所謂藏著掖著了,當即,崔耕便輕輕地回擊了一嘴:“縣尊大人就別老盯著我不放啦,您還是先將公堂之上這點事兒整明白吧。回頭這事兒解決不好,又死一個,到時候馮刺史那兒您也交代不過去。是這個理兒不?”

嘭!

“竟敢奚落本官?”

胡澤義怒擊拍案,大喝:“崔縣尉,你放肆!”

崔耕撇了撇嘴,輕聲應了嘴:“也就拍拍桌子的能耐了!我放肆?切,我還任性了呢。”

聲音極低,胡澤義是聽不清楚,但看著崔耕一臉無所謂的滾刀肉胚子,差不多能猜出這廝肯定沒好話。

一個縣尉竟然還敢頂撞縣尊?真是反了天!

於是乎,胡澤義又要張嘴怒斥,不過卻被陳子昂打了圓場:“既然崔縣尉想知道何為唐戶婚律,本官便說與你聽。”

搶在胡澤義發飆之前,將唐戶婚律的來龍去脈及箇中重點詳解了一番。

所謂唐戶婚律,全稱是《唐律疏議:戶婚律》,是《唐律疏議》中對婚姻制度的一個系統闡述,主要包括婚姻的締結、婚姻的解除和婚姻的限制三個方面的內容。

陳子昂著重介紹了關於婚姻的解除這一方面內容,也就是崔耕在夢中後世極為常見的夫妻離婚。

《唐律戶婚》對離婚有三種規定。一、協議離婚。指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所謂“和離”:“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二、促裁離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強制離婚,即所謂“出妻”。三、強制離婚。夫妻凡發現有“義絕”和“違律結婚”者,官府可主持強制離婚。

陳子昂提醒胡澤義,宋氏要休夫,雖然沒有先例,但縣衙是可以替她主持強制離婚的。

而強制離婚的前提是義絕和違律結婚。

唐代的違律結婚,主要指未到唐朝適婚年齡而成婚者,或者不從尊長者,正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嘛。

義絕呢?

指得是夫妻間或夫妻雙方親屬間或夫妻一方對他方親屬若有毆、罵、殺、傷、奸等行為,就視為夫妻恩斷義絕,不論雙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審斷,強制離異。

像宋溫這種亂倫義女者,明顯已經在義絕的範疇裡了。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宋氏到縣衙申訴,縣衙就有義務替宋氏主持公道,進行強制離婚。

……

經陳子昂這麼細細介紹下來,崔耕算是長了見識,看來在唐朝就對離婚有了系統全面的規定,難怪他在夢中見到後世那些紅男綠女們離婚是多麼稀鬆平常的一件事兒啊。

胡澤義也是聽著頻頻點頭,遂對宋夫人說道:“宋氏,既然宋溫犯了唐戶婚律裡的義絕,你又不願再與宋溫行夫妻之名,那今天本官就替你作主吧!”

“那就由本縣丞來草擬放妻書吧!”陳子昂也覺得宋氏可憐,有心為她在放妻書爭取一些本該屬於她的東西,如家產和錢財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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