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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哥搬出去的當天晚上,把我和妻子都請去了,要吃個喬遷之喜的飯。吃飯時,那個女人也去了。其實,那個女人叫曾紅豔,也帶個豔字,可能五哥命裡犯這個字吧。曾紅豔是貴州的一個布依族女子,幾年前來廣東嫁給了一個廣州人,但那個男人吸毒,和曾紅豔生了一對雙胞胎,可兩個孩子又得了地中海貧血症,家裡窮得分子皆無,為此兩人一人帶一個孩子離了婚。五哥同情她,曾紅豔確實也夠可憐的。但如果要是作為情人,曾紅豔就太低檔了,不要說和五哥的妻子張春豔比,就是和本地的土著女人比,曾紅豔也是矮子裡面最小個的,不知道五哥怎麼會看上她。
五哥搬出去不久,就和曾豔紅同居了。這些都是妻子探聽到的。曾豔紅原先帶著孩子也是租房住,自從五哥一搬出去,她便把孩子也領來了,和五哥一起生活了。妻子做結論道:“五哥這是完了,一個老婆還養活不起呢,這又弄了一個來,還得幫人家治病。你說,你們男人圖的什麼呢?就他媽圖那點事兒?”
我也不知道五哥是不是就圖那點事兒?我和五哥談過幾次,五哥道:“她們娘們兒一點沒有花我的錢,我的錢全給張春豔她們娘們兒寄回去了。”但看到五哥說話底氣不足的樣子,我知道五哥一定是說了假話。
不久,果然應驗了。五哥的妻子從東北把電話打到我家,詢問五哥為何往家裡寄錢一個月少過一個月呢。這個話我不好回答,只能含糊的替五哥遮蓋,道,“也許是他們單位效益不好吧。”我把五哥的妻子打電話來詢問的事兒對五哥講了,五哥沉默了一會說:“她們母子真是夠可憐的,尤其是那孩子,幾天不輸血就要死要活的,你說說,這事兒誰能看得下去眼呢。”然後,五哥彷彿為自己開脫一樣的講道, “曾豔紅對我真的很好。”我說道:“那你讓她們娘們兒怎麼辦呢?”五哥搖搖頭,嘆息了一聲。
2001年春節,五哥回了一趟東北老家,沒想到他居然和張春豔離了婚。據五哥說,他離婚不是他背叛了她們娘們兒,而是張春豔背叛了他。在他離家後,張春豔便帶著孩子回到了地區,在地區也沒事兒可幹,因她天賦的歌喉,便到酒吧裡唱歌,每晚也能掙個30、20的。酒吧是個汙穢的大染缸,時間久了,看到紅男綠女在裡面縱情歡樂,張春豔便也漸漸地陷入裡面了,連賣唱帶賣身。五哥說:“我是一個男人,我不能靠老婆賣X活著,更不能戴那些數不過來的綠帽子。”五哥的話讓我哭笑不得。
離婚也就罷了,但我不明白的是五哥為何還要和曾紅豔結婚。當五哥說出他要和曾紅豔紅婚的事兒後,我勸過五哥幾次,但五哥信誓旦旦的表示,“我是一個男人,我要負起一個男人的責任。”五哥的話說到這個份上,我索性也就不管了。2001年8月份,五哥真和曾紅豔結婚了。我因為生氣,藉故到外面採訪沒有去參加他們的婚禮,我妻子去了。也許是女人富有同情心吧,當妻子聽五哥講起張春豔在家鄉那些不光彩的事兒後,倒是極力贊成五哥在廣東成家,因為曾紅豔有廣州戶口,又是困難補助物件,五哥和曾紅豔結婚,環衛處答應為五哥辦個廣州戶口。
五哥成了廣州人,曾為此榮耀了好幾天,但小枷板也套上了。原先因為曾豔紅是孤兒寡母,兒子又有地中海貧血症,月月還有幾百塊錢的困難補助,但自從曾紅豔和五哥結婚後,困難補助被取消了,為孩子每月輸血的錢,便要五哥和曾豔紅全掏光了。
這輸血錢是一筆大數目,孩子沒有造血功能,每月要輸兩次血才能維持生命,這兩次血錢便是900多塊,這得讓五哥白掃一個月大街不算,另外還得撿2000個伊拉罐,才能湊夠那個數字。五哥,這又是何苦呢?當然,我也可以像給一些媒體寫的文章那樣,來歌頌五哥的真、善、美,歌頌五哥的菩薩心腸,可是,一旦涉及到如同親人一樣的朋友,這話我難說出口。有時我在想,如果五哥不出來,在家中的日子雖然難點苦點,但能和妻子在半夜把盞談天,那種日子會羨煞多少人的目光?即使出來了,但能好好的把持住自己,不去玩什麼情人,就是玩了又何必去結婚,那樣也不至於誤進婚姻的套索裡,而這一被套住,五哥還能拔出腿來嗎?我這話說出來可能有些自私,但我卻是為五哥著想。可是,世界上並沒有那麼多的如果,五哥的現在的現實便是隻有不斷的掃大街來維持全家人的生活和生命,而且,還要無窮盡的掃下去,直至生命被街頭的風抽乾。
想到這裡時,五哥已把狗頭狗肉用高壓鍋做熟了,開啟鍋蓋,滿屋子頓時瀰漫起狗肉的香味兒。我開啟一瓶酒,和五哥對飲起來。五哥極力贊成狗頭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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