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72部分,空之境界,辛苦,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頭頂。
等注意到時,我們已經超過橙子的事務所,並走在不知名的路上。
看著對方的臉,我們互相為對方的粗心嘆了口氣。
聽見幹也說出:“真白痴。”我稍稍高興了起來,如果真要說理由的話,我應該算是知道
了吧?
因為對我而言,這是我第一次和其他人在夜裡散步——
/忘卻錄音·完
境界式
總之,就先找個人來揍一頓吧!
對方不管是誰都可以,最好還是那種揍完也不會有罪惡感的傢伙。
場所要在沒人的地方,一來得避免受校規處分,二來我也不習慣引人注目。
在考慮了一個禮拜後,我決定好了對手與場所。
對手是同一間學校的學弟,以前曾在走廊上瞪過我一眼的金髮男學生。
場所決定在他常出入的遊戲中心附近,那傢伙每週都會對不認識的客人施加暴力,因為他很在意遊戲勝敗,會去揍打贏自己的對手。
當然,他不會在遊戲中心裡動手。有點小聰明的他,都在對手離開時將其叫住,然後強拉到巷弄裡去發洩他的屈辱。
103f
因為那是沒有人看到的暴力事件,所以也沒人找他閒事。
對我來說,這是非常合適的傢伙。
◇
“——我討厭弱者。”
在我鼓起勇氣告白時,她丟下這句話便離開了。
的確,我從出生起對那種事沒興趣,但我沒有去跟人鬥毆的勇氣與逐漸也是不爭的事實。
所以我是弱者。
為了擺脫這份軟弱只有去揍人,這不但是能最快證明我實力的方法,而且我對“揍人”
這個行為也很有興趣。因為我活了十七年,要說還沒做過的事,也就只剩這類的事而已了。
◇
就這樣,我把他引了出來。
在晚上前往遊戲中心,一次又一次讓他嚐到敗績。
當我踏出店門,他邊瞪我邊把我拉到巷弄裡。看來他真的很憤怒,因為他至今以來都是先用普通的談話引人上鉤,但今天卻一句也沒說就直接動手。
……我放心了,雖然他的確常常揍人,但我還是有一股自己濫用暴力的罪惡感。
但現在這個問題也解決了,既然他打算揍我,那我就算揍他也沒有什麼是非錯誤、罪過與責罰的問題了。
他用力拉著我的手,不斷往巷弄內部走去。
“喂!”他隨即轉過了頭來。
在那之前,我就往他的頭打了下去。
“鏗”的一聲,他倒地不起。
這種無力且無情的倒地方式,跟人偶很像。
倒下去的他,頭顱正不停湧出血來。
“——耶?”
令人難以置信。
僅僅用一手能握住的木頭敲了一下,竟然這麼簡單就能殺死他。
“——怎麼回事。”
我不禁這樣抱怨著。
難道不是嗎?這完全是意外,是沒有惡意或者殺意的殺人事件。我明明不打算這麼做的!
“——我真的不知道…”
沒錯,我不知道。沒人想到人類這種東西,竟然是這麼脆弱且容易死亡。
但,這些明明都是他們平常一直在做的事,為什麼只有我殺死了人?
總是對別人施暴的他們,還有僅施暴這一次的我…
可是,殺了人的卻只有我而已。
我不明白。
是我太倒黴,還是他們很幸運呢?
毆打的對手死去,只是因為某一方運氣不好嗎?
我不明白。
連這種差異、連等待我的未來、連殺了他是否有罪、連這下該怎麼辦,這些我都不明白。
不過,其實我是知道的。
殺人的人會以殺人犯的身份被警察逮捕,這種常識我還知道。
沒錯,即使我本身一點罪過也沒有。
“——這樣不行,我一點也沒錯。因為我沒錯,所以不該被警察逮捕。”
嗯,這種思考模式沒錯。
所以,我必須隱藏這樁殺人事件才行。
幸好現在並沒有目擊者,只要把這個屍體藏起來,我就能繼續過著平常般的生活了。但該怎麼做?
不但沒有可以掩埋的地方,火化也遲早會露出馬腳。在現代社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