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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棄的女人張寶同2016.11.12

天亮了,清新的空氣從窗子外面飄了進來。蘭蘭站在窗前,對著鏡子在梳頭。鏡子裡的她面色清爽,目清眼秀,鼻樑小巧,嘴唇緋紅,而且額頭上的皺紋也不見了。她輕輕一笑,就感到自己的面孔象花兒一樣美麗可愛。可是,她馬上就想自己年輕時都沒有漂亮過,現在都人到中年,應該是殘花敗柳了,怎麼竟有了這種感覺?

其實,這種感覺並不是她自己有的,而是王作家給她的。那天,她穿著瑩瑩給她買的漂亮裙子和高跟鞋,還把頭做成披肩小波紋,王作家把她細細地看了好久,說她真漂亮,然後突然把她摟住,在她面頰上用力地親了一下。那種感覺讓她興奮了好長時間。王作家說她漂亮,可她從來都沒有覺得自己漂亮,所以,她就不停地照鏡子,看到底是王作家在說假話,還是自己真地漂亮了。鏡子裡的她實際上還是原來的樣子,可是,她還是感覺自己真地蠻漂亮。到底是哪裡漂亮了?好象臉蛋有紅潤了,額頭上的皺紋少了,臉上有了笑容。但不管怎麼說,她就是挺漂亮了。為了讓自己確切相信這是真的,她一遍遍地照著鏡子,一遍遍地問著自己。

這時,王作家跑步回來了,突然來到她的身後,把眼睛朝向鏡子裡看著她。蘭蘭臉一紅,馬上轉過身來,嬌嗔著說,“看麼子呦,都老太婆了,有麼子好看的。”

王作家笑了笑,說,“都老太婆了,還打扮得這樣漂亮,跟誰家小媳婦似的。”

蘭蘭心裡好美,說,“你又在挖苦我。”

王作家用手撫摸了一下她的臉蛋,用溫和的目光直直地盯著她,說,“你真是很漂亮呢。我喜歡看你漂亮。”

蘭蘭說,“你要喜歡,我就天天打扮著給你看。”

王作家用俏皮的口吻,說,“當心,我會愛上你的。”說著,便洗臉去了。

吃早飯時,兩人商量起參加別人婚禮的事。村裡的一戶人家的兒子結婚,邀請王作家做客。王作家要帶蘭蘭一起去吃酒席,可蘭蘭不肯去。因為人家都是夫妻結伴,可她和王作家不是夫妻,如果兩人一起走在全村人面前,讓人家對他們會如何看?所以,她說,“人家只邀請你,沒得邀請我。我幹嘛要去?”

王作家說,“就算是陪我。我不太認識人,沒人陪著,到了那裡會感覺好孤單。”

蘭蘭只得答應,但她不想在全村人面前顯擺,就隨便換了件衣服,又把鞋子用抹布擦了擦。

王作家皺著眉,說,“你就這樣,行嗎?”

蘭蘭說,“如何不行?我只是參加人家的婚禮,又不給人家當新娘。”

王作家說,“可你是跟我一起出去,也得要我感到有面子。我可是第一次在你們村裡的正式場合露面。”

聽著王作家的話,蘭蘭意識到她已不再完全屬於她自己了,而且也是王作家的一部分。她自己道是無所謂,但不能讓王作家感到臉上無光。於是,她開始洗頭,換衣服,而且把新買的鞋也拿出來穿上。

王作家把她從頭到腳打量了一遍,點了點頭,說,“很好,挺胸昂頭,走幾步讓我看看。”

於是,蘭蘭挺胸昂頭地在屋裡走了幾步。王作家很滿意,說,“很好,不過,要有點笑容,笑容是心靈的陽光,是女人最光彩迷人的地方。”

蘭蘭做出著微微含笑的樣子。

王作家說,“要笑在心裡,再燦爛一些。”

見王作家這般認真的樣子,蘭蘭打心裡覺得好笑,她把笑臉拉大了一些,把嘴角咧得更大。

王作家說,“很好,但要保持住,不管什麼時間都要這樣,不能走樣。”

到了十點來鍾,村子那邊響起了鞭炮聲。蘭蘭問何時過去。王作家說到十一點再去。

蘭蘭問,“十一點晚不晚?”

王作家說,“不晚。這種場合莫要去得太早。”

到了十一點鐘了,蘭蘭又催王作家。王作家把電腦一關,然後,掏出三百元錢給蘭蘭,說,“禮錢還是你送。”

蘭蘭說,“一百元就行了。”

可是,王作家說,“一百元太小氣。”

可蘭蘭說,“我們又不是他們的親戚,幹嘛給那麼多?”

王作家說,“就三百元吧,人家一輩子能結幾次婚。”

兩人開始朝村那邊走去,很快來到了一棟兩層小樓前面。小樓前是一片有半個籃球場那麼大的院子。院裡擺著三四十張四方大桌,在小樓門前搭著一個婚禮臺。在離酒席不遠的地方,四五個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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