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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常好吃的東西。可是,這些糖果他捨不得吃,也不給別人吃,而是把這些糖果藏起來,每天偷偷給兒子一兩個。兒子叫羅善平,是父母親嬌寵嬌慣長大的,是家裡的寶貝疙瘩。家裡有好吃的和新衣服,總是先由著他吃由著他穿,然後再考慮其他孩子。
一次,羅詎賢從集鎮上回來,又給小兒子買了一角的糖果。這種糖果是一分錢一粒,而且只有集鎮上的商店裡才有賣的。羅詎賢照常把5歲的小兒子放在脖子上馱著來到了屋旁的一處沒人處,就從兜裡掏出了一粒糖果給了兒子。兒子把糖果放在嘴裡,就讓爸爸馱著他去村前的打穀場上跑著玩。羅詎賢當然想讓兒子高興,就馱著兒子跑到了打穀場上。
可是,沒想到大女兒羅善英和妹妹也在打穀場上玩著。一見弟弟嘴裡吃著糖果,羅善英和妹妹也就拉起父親的衣襟,說,“爸爸,我也要吃糖。”羅詎賢說,“沒了,這是別人給你弟弟的一個糖果。”可是,兩姐妹不信,因為她們經常看到弟弟吃糖,而弟弟也對她們說過糖是爸爸給他買的。姐妹倆見爸爸不給她們吃糖,就跑回家纏著母親要糖吃。母親對她們說,“吃糖跟你爸爸要去,我這哪來的糖?”於是,姐妹倆又找爸爸要糖吃。爸爸沒辦法,就只好從兜裡掏出了兩個糖果給了姐妹每人一個。
從那以後,只要羅詎賢每次趕集回來,姐妹倆就要纏著跟爸爸要東西吃,所以,搞得羅詎賢每次再趕集回來,都得把東西分著給這幾個孩子,否則,其他孩子就要找著他鬧。羅善學也想從父親那裡得到一份,可是,他知道買來的那些東西沒有自己的一份,而且,自己也沒有要求父親給他分上一份的權力。所以,只能眼巴巴地看著弟妹們吃著爸爸分給的東西,躲在一邊悲嘆自己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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