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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婦的日本仔(中篇小說)張寶同2017.12.22

在農村,女孩到了十七八歲,小夥子到了二十歲就開始要找物件了。找了物件成了家,就可以自立門戶,分家單過了。羅善學自幼就非常地孤獨,這讓他養成了孤僻和自卑的性格。他多麼希望能找個女人,結婚成家,兩個人相親相愛,和和美美地生活在一起。可是,他都到了二十五六歲,大妹妹也都已經嫁了出去,家裡都還沒人管他個人的事。

一天下午,他在路上看到村裡的一位嬸子抱著孩子,又挎著籃子,籃子裡裝著一個西瓜和一些雞蛋,走著很費力,就主動地幫著那位嬸子接過籃子,送她回到了家裡。那位嬸子對他說,“善學呀,你都多大了,怎麼還不抓緊時間找女人,再這樣地耽擱下去,到了二十七八,年齡大了,再找就不好找了。”這話一下子提醒了他,讓他有了危機感。看著別的男人到了二十二三歲就結婚了,可他都二十五六歲了,還從來沒人介紹過物件。

他想提醒父母,讓他們想辦法幫他找個物件,可是,父親似乎對他的事並不關心,因為他們平時連話都不太說。他也知道養父不會怎麼管他的事,因為結婚娶媳婦不是件簡直容易的事,少說也得花上一大筆錢財。而養父肯定不會給他花這多的錢。於是,他就對母親說,“媽,你幫我在姥爺那邊找個物件。”他知道母親的孃家那邊是瑤族地區,人窮地方窮,能嫁到這邊來也算是高攀了。過去,養父就因為家窮才進到山裡娶了母親。

母親念著兒子可憐,就回了一趟孃家,託孃家的人給說了一位姑娘。不久,孃家傳信說物件說好了,讓韋紹蘭帶著羅善學過來看一下。於是,韋紹蘭就帶著羅善學一起去了孃家。按理說,去人家女方家提親是件大事,是要帶著一些禮品。一般的禮節是送上一條黃金葉和兩瓶當地大麴酒,再給女孩送上個20元錢的紅包也就差不多了。可是,一條煙要20多元,兩瓶酒也得10元錢,再加上20元的禮錢,少說也要五六十元錢。可當韋紹蘭剛一向羅詎賢提出這事,羅詎賢當即擺了下手,說,“這事我不管,我可沒得這多錢。”說著,便不再提這事了。所以,韋紹蘭一點辦法都沒有,因為家裡的錢都是羅詎賢管著。

韋紹蘭沒辦法只好向別人借了20元錢,帶著家裡僅有的一隻母雞和兩斤糯米就去了人家女方家。女方家住在瑤族山寨,家境自然很窮,房屋殘破不堪,屋裡也相當地寒酸,但女孩還算不錯,端端正正,亭亭玉立,最多隻有十八九歲,讓羅善學一看就滿心地喜歡。

窮地方的人總是把外面的人看得很有錢,卻不知道羅家也不比他們好到哪裡。所以,看到羅家母子登門來提親顯得這樣地小氣,臉色當即就很不好看。看著人家的臉色不悅,韋紹蘭就感到有些坐不住,隨便地跟人家說了一會話,也就告辭了。

本來,女方應該留他們吃午飯的,可是,因為給人家送的禮品太少,羅家母子就不意思留下來吃飯,而且,人家也沒有想留下他們吃飯的意思。於是,韋紹蘭就和兒子一起去了孃家吃午飯。因為羅家沒有按當地風俗給人家女方送上禮品,自然也讓從中介紹的韋家也感到臉上無光,所以,韋紹蘭的父親就責怪女兒送禮送得太輕了。韋紹蘭只能解釋說因為羅善學是不是羅家親生的兒子,羅家不想為他的事多花錢。

不一會,韋紹蘭的嫂子拿著一個禮單過來遞給了韋紹蘭,說,“人家說了,這裡的東西一樣都不能少。”韋紹蘭不識字,就讓羅善學說給她聽。羅善學就把禮單上的錢財物品一一地讀給母親聽。禮單的物品非常地詳細,寫滿了整整一頁張,包括黃金葉五條,白酒十瓶,茶葉五斤,鹹魚十斤,豬肉十斤,海帶十斤,蛋糕五斤,粉條十斤,黃豆十斤,糯米十斤,四季衣服兩套,鞋襪兩雙,現金300元。

韋紹蘭雖然不識字,但用心一算,這份彩禮少說也花上個七八百元。可是,他們家一年之中包括養雞餵豬和隊裡分紅的總收入還不到400元錢。要送上這份彩禮,他們全家人要在兩年中不吃不喝不穿不用,才能把這些錢給人家拿出來。

韋紹蘭感到很犯愁,就回到家裡把這事給丈夫說了一遍。丈夫一聽,就把頭搖得跟布郎鼓似的,說,“這麼一大筆花費,誰能拿得出呦?”其實,韋紹蘭知道這些彩禮並不算很多,因為他們家嫁女兒時,跟人家要的彩禮比這可是多很多。韋紹蘭當然知道最主要的原因不是這彩禮的多少,而是羅善學不是他的親生兒子,如果是給他自己親生的兒子娶媳婦,別說這些彩禮,就是再多上一倍,他也會想辦法置辦。

只因家裡沒錢這一句話,羅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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