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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人(中篇)張寶同

本來,我想這只是說說而已,不想,王傑真地帶我去了徐純麗家。她家和王傑家都在西安北郊的鐵路工房裡。這些工房都是五六十年代蓋的平房,而且每戶人家只有一間或是兩間,而廚房都是在房屋門前的空地上自己加蓋的,顯得非常地擁擠。我們來到徐純麗家,她正在廚房裡擀麵條。王傑就對她說妹子,我帶來個朋友,你認識嗎?徐純麗當然不認識。王傑說過去和我在一起上班,後來上了大學,現在中學教學。我說我都離開車站三四年了。徐純麗說她前年才從機務段調到車站。

我和王傑就坐在她的旁邊,一邊看著她在擀麵,一邊跟她說著話。我對她說你唱的《映山紅》非常好聽,是不是受到專業訓練。我是在有意地恭維她討好她,實際上我真正羨慕的不是她唱的歌,而是她的美貌。她聽我在誇她,就來了興趣,說我過去只是愛唱,但從未受了訓練,但我在下鄉時有次製片廠來華陰縣招演員,人家把我看上了,可是,我爸說演員是戲子,不讓我去,讓我把機會給錯過了。說著,就很無奈地嘆了口氣。

不一會,她媽從外面回來了,進到了廚房,王傑就向她媽介紹我。她媽坐在了我們旁邊,開始問我多大了,在哪工作,有沒有物件。我說我剛從大學畢業,在英才高中教書,還沒有找物件。她媽就說我這閨女一天就知道唱啊跳啊,多大年齡了都不知道給自己找個物件。我一聽這話,心裡暗喜。身旁的王傑就對她媽說,那就把徐純麗說給我這夥計,我看他們是郎才女貌,天地一雙。她媽說我說話不算數,要她自己願意才行。

第二天傍晚,我就大著膽子來到了徐純麗家,為了給自己有一個名正言順的理由,我買了本《聲樂演唱技巧》的書,作為送給她的禮物。我想她即使不喜歡我,也不會拒絕這本書,而送別的東西就會很容易被人拒收。那樣,就會讓人感到非常地尷尬和難為情。

她剛好又在擀麵條,對我的到來沒有一點不高興的樣子,並跟我聊起了下鄉時的一些事情。我想她已經接納我了,否則她不會對我這樣地客氣。不一會,她父母也回來,還非要留我吃晚飯。在吃飯時,她爸又問了我許多問題。吃過晚飯,我們還一起散步到火車天橋上看火車站的夜景。

第三天是星期天,她早上打電話過來,約我去興慶公園。我們一起乘船,吃飯,遊玩,直到下午才回了她家。也就是在那天晚上,我給馬明豔寫了封信,說我父母要讓我調回湖南,所以,我準備回湖南,並因此對她表示深深的歉意。這是我一生中做出的最愚蠢和最傷害別人的一件事。所以,多少年來我一直都在為此而感到懊悔和悲哀。

我們的關係發展得很快,不到三個月我們就結了婚。當時,我可以說是一無所有,除了我參加工作時從湖南帶來的一套被褥和一個木箱,其它東西一概沒有,這些東西還是我在下農村時一直帶在身邊的東西。因為我從來都不會買東西,也從來沒買過東西,每月的工資,我除過留下十多元的生活費,其餘的錢全部都寄回了家。而且,我們結婚也比較急,我們家知道我要結婚時,甚至都沒有時間給我們製作傢俱和購置物品。我已經說過了,我除過每天和書本打交道,對別的事幾乎漠不關心,也不太懂,所以,我除過有一些書,真地什麼也沒有。我們結婚也非常地簡單,他們家來人把我的宿舍收拾了一下,然後,我花了20元錢租了一輛中巴,把她和她家人一起拉到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飯館裡,又請了幾位好朋友,包了兩桌飯,就算是結婚了。

回顧我這一生,就覺得自己似乎一半生活在世俗中,一半生活在理想中;也許我的軀體生活在現實中,而我的頭腦生活在理想中。所以,我對生活的回想總是朦朦朧朧,似夢似醒,彷彿依然還停留在洛河橋邊那段地老天荒,亙古久遠的時空中。我對生活的要求非常地隨便和簡單,對思想的飛揚非常地專注和執著。所以,我對婚姻的概念和印象多是那種紅袖添香和牛郎織女般的純潔、浪漫與美好。而且,我也總以為別人也會和我一樣感同深受,惺惺相惜。

可是,很快我們的婚姻就出現了裂痕。不到一年時間,我們就有了孩子,有了孩子之後,她就一直住在父母家,這段時間她可以和姊妹們常常在一起,也和一些同學有了密切的接觸和來往。看到別人家裡要啥有啥,而且,父母還資助著他們,而我要啥沒啥,父母不但不給我們資助,我還常常要給他們寄錢。實際上,她在認識我之前就已經在跟一位父親是處長的同班同學在談著,只是進展緩慢,患得患失,猶豫不定。但在見到我之後,感覺我年輕帥氣,才氣逼人,又是大學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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