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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很長時間內,加拿大都是英國的殖民地。
還是從1497年說起,當時約翰-卡波特登陸紐芬蘭,宣佈加拿大屬於英國國王亨利八世。之後,法國人又上來了,宣佈加拿大屬於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
兩國爭執了數百年,一直到1763年,英法在巴黎簽署合約,法國承認魁北克屬於英國。自此,英國王室宣稱擁有加拿大全境。
但是,一個世紀之後的1867年,加拿大成立自治領。加拿大立國憲法《1867年英屬北美法案》規定加拿大為君主立憲制國家,屬於大英帝國的一部分。
所以,也有的歷史學家認為,1867年就應該成為加拿大的誕生日了,加拿大脫離英國,成為一個獨立的君主立憲制的國家。
所謂“君主”,是指加拿大名義上的國家領袖依舊是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但是,英國女王並不常駐加拿大,所以,在加拿大女王的權利有加拿大總督代表。
而所謂“立憲”是指加拿大擁有獨立自主的國家主權。加拿大公民選擇自己的國家總理.國家總理行使國家主權。
不過,顯然還算是早了點。此時的加拿大還沒有完全獨立,最多算是一個政治實體。
一直到1931年,《西斯敏斯特法案》承認各大英帝國自治領和英國地位平等,英王在各國設有名義總督。按照歷史,要一直等到1982年,當時的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承認《1982年加拿大憲法》。
這個憲法也保留了《1867年英屬北美法案》有關王室的所有條約。加拿大從此成為徹底主權國家,可以全權修改本國憲法,而不需要像以前那樣加拿大議會立法、英國立法院審批,而只需要‘加拿大女王’審批。
加拿大的立法權,才最終完全地掌握到了加拿大人手裡,也可以說,加拿大的真正獨立,應該從這個時候算起。
所以,在現在,捋順不清加拿大和英國之間關係的人,還大多認為加拿大依舊從屬於英國,屬於英國的殖民地。
當然,眼前的人都是最精明的,更熟知加拿大的現狀,而丘吉爾做出的這個表態,對美國來說,就更重要了。
剛剛美國在商議什麼?如何進攻加拿大,如何吞併加拿大!而現在,丘吉爾簡直把戰果直接給送來了,英國王室,願意把在加拿大的所有權力,轉交給美國政府,也就是說,以後,美國政府就是加拿大的主子了,比如,美國可以派自己人過去當加拿大的總督!
這場仗,不用打,加拿大就送給美國了!
聽到了丘吉爾的話,在場的所有人,瞬間就興奮起來了,如果真的可以,那當然是太好了!
丘吉爾心中無限感慨,果然,還是德國人最懂得美國人的心思,這些人,都是沾滿銅臭的商人而已!
必須要給美國利益!
如果有可能的話,英國當然不會放棄在加拿大的權力,把加拿大給了美國,美國也會成為一個強大的國家。強大的美國,並不符合英國的利益。
畢竟,英國更希望自己還是那個驕傲的日不落帝國。
這,已經不可能了。
英國的衰落,是不可避免的,即使打贏了這場世界大戰,英國依舊會衰落下去,丘吉爾已經預感到了,那麼,英國只能擺正自己的心態,做好世界的二當家。大當家,選擇美國,比選擇德國要好得多啊,至少美國還是民主社會,德國,完全是獨裁統治啊。
德國也知道美國是否參戰是至關重要的,所以,德國才用了大量的財力,將美國的資本家喂得飽飽的,導致美國上下都不希望和德國開戰。只想悶聲發大財。
如果英國不給美國足夠的好處,美國怎麼會摻和進來?丘吉爾也是在內心裡做出了多大的掙扎,才下定了這個決心?
當然,最終讓他走上這一步,不惜承擔罵名的,還是情報系統傳來的訊息,美國,正在準備對加拿大的軍事行動!
這絕對不是偶然的行為,最近這幾年,美國幾乎一直都想要吞併加拿大的,而現在,隨著英國國力的衰弱,再也無暇顧及到加拿大,可想而知,美國是可能真的下手的。
那是最壞的情況了,一旦美國和加拿大打起了仗來,那英國,再無後援。
本來指望蘇聯,結果蘇聯和芬蘭幹起來了,再指望美國,美國又和加拿大幹起來了,英國還能有什麼後援?這場仗,就真的不用打了!
而且,一旦美國吞併加拿大,英國什麼忙都幫不上,現在英國還自身難保呢,怎麼像前幾次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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