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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然後邀上罪魁禍首的他一起請大鬍子吃烤全羊。2400塊一隻的羊啊,她一個月的房租就沒了,但想想,笑笑,無所謂就是無所謂。她舉杯:“哈里先生,我們懇請您的原諒。”球鞋狠狠踩他的馬靴,他遲鈍地意會過來,不情願地賠個笑臉:“先乾為敬啦!”
三杯烈酒下肚,大鬍子已經跟他稱兄道弟,主動撕了那封投訴信要改寫表揚信。大鬍子拍他肩膀伸大拇指,另一隻手卻不老實,往她腰上游走。他就把一隻羊腿塞過去。他看到她在篝火那邊感激地衝他一笑,他渾身觸電一樣——那個笑容,太好看了。
送大鬍子回了賓館,他們總算鬆了一口氣,她開始原形畢露了。“混蛋!你怎麼能打他啊,打壞了要坐牢的你知不知道!”她咆哮的時候耳朵上那兩隻耳環就滴溜溜地晃,他不是第一次見到這種大城市裡來的時髦女孩,可他卻第一次見到她的可愛和堅強,他記得她柔弱的肩膀扛著馬腹,小母親一樣喚著寶貝別怕的樣子。25年來他對女性世界懵懂無知,這初次的匆匆一瞥,卻見識了這麼美好的畫面,他要是忘了她就是缺心眼。
他嘴卻死硬:“他欺負馬就是不對。”
“馬比人好呢!”
她被他的邏輯弄蒙了,停了半秒,不知該怎麼說。這個粗枝大葉的漢子,柔腸如水呢!
“好吧,馬比人好,馬比人好。那小馬叫什麼名字呢?”
“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鍾粹。”
“那小馬就叫鍾粹。”
“喂,我成馬啦?”
“馬比人好呢!”
因為這個玩笑他們打鬧起來,像草原上任何一對相好的姑娘小夥。她不比本地姑娘遜色,打他一拳還挺疼。不知不覺已來到賓館門口,門內透出的光是這一片草原裡唯一華麗的東西,他不適地退後半步,留她一個人站在光裡。
過了一會兒,她就慢慢地走進那明亮的所在。
他
每當他喚那頭叫作鍾粹的小馬時,就會想起她來,心不在焉地把鍾粹的豆餅掰得粉碎。小馬可沒耐心舔那些碎末,它跑出馬廄,吃掉了遊樂場作為裝飾用的二十盆杜鵑花。老闆狠狠責罰他,知道扣錢、罰掃地、罰幹活都沒用,他近來的不專心是因為這匹馬,於是老闆把鍾粹交給了胖子吉嘎。
吉嘎老早就想馴這隻小馬了,為了讓鍾粹沒二心,他用了最卑鄙的一招。他往鍾粹喝的水裡撒點尿,馬喝熟了這種味兒,就跟定了這個人。鍾粹一天天長大了,它變成了一頭絕色*。它媽有的只是一隻白色鼻子,到它這輩,變成通體雪白,像一團會流動的雲,連眼睛和睫毛也是白的,這種白化病似的高貴在馬身上顯得尤其刺眼,它變成了草原上獨一無二的明珠。遊客們一來就會驚呼:“白馬!白馬王子的白馬!”
他望鍾粹的眼神不是望一匹馬的,而是望一個情人的。然而鍾粹已經不認得他了,路過他的身邊,輕輕打著響鼻,視若無睹。它只聽吉嘎的,乖乖垂下它漂亮的脖子,套好枷鎖,開始被人類訓練。每當這時,他都有些哀傷,那哀傷並不僅僅為了馬,也是為他自己。
白馬王子的白馬(3)
而她帶著白面板、黑面板、棕色面板的遊客去往祖國各個山水秀麗的景點,在群情歡騰的時候,她和他們擁抱,歡歌起舞。在每一個友善的、平常的、輕描淡寫的或者不懷好意的擁抱裡,她偶爾會想起那個內蒙古的夜,那個純純的結實的擁抱,烤全羊與酒的香味與一隻跟她同名的小馬,一個高個子憨厚的男子。想起這些時,她會覺得心安,不知為什麼,她在男友那裡卻從沒有過這種淡淡心安的感覺。
而每當她告別了遊客,走出機場,回到自己的家,把行李箱裡的髒衣服投進洗衣機時,她會覺得寂寞。那寂寞並非因為與記者男友聚少離多,也不是因為思念,而是一種小女人生命裡的大寂寞。這種寂寞擇人而居,有人一輩子孤清卻從不被它光臨,有人熱鬧一生,喧騰一生,這寂寞卻一直如影隨形。她屬於後者。
她想起那春天的草原,他把羊腿塞在不老實的大鬍子手裡,而後就偷偷跑去結了賬。那隻羊吃掉了他兩個月的工資吧,她事後才知道他被老闆剝削得多狠。她想寄錢給他,但是他的手機打不通了,打到馬場辦公室,接電話的人說:“他不在了,他辭職了。”
她想這可能是他推脫的理由,一再堅持就是對他的羞辱吧,因而她也就不再問了,她決定下次當面和他說清楚。
錫 罐
其實他並沒撒謊,他真辭職了。臨時客車又髒又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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