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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欣雅去買頂假髮。”
“姐不在家啦。”唐欣雅照實對母親說:“就在您嚎啕大哭之前,姐就出門避難去了。”
“避難?”她可不清楚哪來的難可避。“避什麼難?剛才有地震嗎?”
“就是避您……”
不給唐欣雅說溜了嘴,唐歡雅趕緊現身於客廳,還帶了一位女客進家門。
“媽,您找我啊?”唐歡雅綻開一朵甜美的笑容應付母親懷疑的眼神。“宛嵐姐來了。”跟在唐欣雅身後的是一位中性打扮的女孩。她身穿白襯衫配直筒牛仔褲,帥氣的衣著加上俐落的短髮;她還有個身份是“傑”樂團貝斯手莫盧的女朋友。
“乾媽。”她有禮的上前招呼一聲。“怎麼?誰惹您傷心啦?”
“是我啦,宛嵐姐。”唐欣雅自動招供。“媽氣我把長髮給剪了。”
於婉嵐故意露出驚愕狀,睜大眼睛看向唐欣雅的超短髮型說:“你也太狠心了吧?留了五、六年的頭髮說剪就剪,難道不覺得可惜呀?”
唐欣雅被罵得莫名其妙,明明是宛嵐姐帶她到美容院變發,怎麼現在竟反過來數落她了。
“是你……”待說的話在看見於婉嵐扭曲五官後突兀地住了嘴,只好改口說道:“宛嵐姐罵得對,我是狠心了些,不過為了工作我在所不惜。”
“什麼樣的工作必須剪去長髮?”唐歡雅想破了腦袋就是想不通,最後來個亂猜一通。“尼姑呀?那得剔光頭才對。”
唐欣雅不知該如何回答,窘迫地直盯著於婉嵐,渴望她能開金口替自己解圍,何況工作是她介紹的。
坐在宋信華身旁的於婉嵐接收到唐欣雅發出的求救訊號,不急著伸出援手,只對著一張大花臉的宋信華說:“乾媽,我先陪您進去洗把臉,再出來聽聽欣雅找了個什麼大工作,要這麼”快刀斬青絲“,好嗎?”
“什麼!”宋信華的大嗓門加上大女兒唐歡雅的高分貝,幾乎要穿破其他人的耳膜。
“你怎麼能成為”傑“樂團的鼓手呢?他們不是不要女團員嗎?小妹竟然就這麼輕易的加入了,真是不可思議。”
唐歡雅拼了命的搖頭。並非她懷疑自己妹妹能力,唐欣雅從六歲開始學爵士鼓,高中是樂儀隊的鼓手,大學時期加入學長們辦的小型Band,打鼓對她來說是駕輕就熟,一點兒也難不倒她。
讓唐歡雅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傑”樂團竟然會破例給女孩子加入。自從家裡有欣雅這超級大歌迷後,整日就聽見她說的是他們的新聞,自然而然的自己也吸收了不少關於“傑”樂團的大小事;而記憶猶新的莫過於這個樂團堅決不收女生團規,為此欣雅還頭一回破口大罵。
說到能成為“傑”樂團的一分子,唐欣雅不覺高興地眉開眼笑、樂不可支的。“這當然要歸功於宛嵐姐嘍,沒有她的推波助瀾,我也不可能進得去”傑“樂團。”
聽她這麼一說,其餘兩位女人的目光焦點全移向於婉嵐的身上,靜候這位女強人解釋,到底是費了多大的力量幫助欣雅實現願望的;或者是不費吹灰之力達成這項不可能的任務。
“呃……是這樣的。”她嚥了下口水,才避重就輕地說道:“我剛巧認識他們其中一名團員,又碰巧知道鼓手走人了,而他們急需有人接棒,所以我就推薦欣雅,沒想到他們同意啦,就這樣。”
“就這樣?”唐歡雅死也不相信於婉嵐有如此大的能耐,一句話就能讓三個大男人唯命是從,一定有所隱瞞或是遺漏了。
“原來是小宛幫了忙,真多虧了你啦。”完全和女兒截然不同的回答,也只有唐母簡單的腦筋會信以為真了。“欣雅,打鼓是你最拿手的了,可要好好的幹,別丟了小宛的臉,知道嗎?”
唐欣雅直點頭,慶幸母親能毫不考慮地就答應了她這次的就業機會。對於自己如此幸運的造化,她還有些不大真實的感覺,總認為自己好像在作夢,害怕天一亮這場夢會隨之破滅。
“媽,您也太容易……”唐歡雅正想提醒母親別急著贊成這件事,其中另有隱情,卻反而被宋信華給打斷了。
“咦?歡雅,你剛剛去避什麼難呢?發生了什麼事嗎?”宋信華追根究底。
唐歡雅斜瞪了妹妹一眼,不敢對母親照實說:“只好找個藉口搪塞過去。”不是避難啦,是到樓下丟玻璃碎片,我打破了一隻玻璃杯。“
“以後要小心點兒。”唐母隨口說說,接著打了一個呵欠後起身道:“我該睡了,明天一早要上節目,你們聊吧。”
“媽,晚安!”“乾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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