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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與日勾搭(7)
趙承綬和田邊分別代表閻日雙方在用日、中兩種文字列印好的《日本軍與晉綏軍基本協定》上簽字。
協定內容共分“方針”和“要領”兩部分,全文如下:
(一)本共存共榮建設新東亞之目的,晉綏軍與日本軍成立停戰協定,與南京政府合作。
(二)依據於南京締結之中日國交調整基本條約,國內之政治及軍事由中國方面自理。
晉綏軍之管轄區,先為山西,漸次及於全華北。
實力充實時即行努力統一國家,實現東亞和平。
(三)(閻錫山)先任南京政府副主席及軍事委員長,將來於適當時機任華北政務委員長及華北國防軍總司令。
要 領
第一階段
(一)晉綏軍與日本軍之間締結停戰協定。
(二)停戰協定成立後,孝義縣城交與晉綏軍,晉綏軍即向以孝義為中心之區域推進,閻長官移駐孝義縣或隰縣,與日本軍緊密合作。
(三)合作實現後,日本軍集中於軍事上必要之地區,晉綏軍擔任山西省內各地方之治安。其詳細辦法,隨時與日本軍商定之。
(四)(晉綏軍)兵力三十萬,由山東、河北補充壯丁約十萬人,餘由山西省內補充。
武器由南京政府給以下列數目之補充:
步?搖槍 十萬枝
輕機槍 八千挺
重機槍 九百挺
擲彈筒 四千個
各種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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