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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布林瑪是不是也有主角光環,一路走來,竟然沒遇到過什麼猛獸,孤狼就算是最危險的野獸了,一梭子子彈就嚇跑了,毫無難度。這讓簡明月暗暗吐槽,不是說這個世界是有恐龍的嗎?怎麼都躲著布林瑪走?

開著開著,越野車開到了一處沿山公路上,一側是山壁,一側是懸崖。簡明月又想吐槽了,這裡根本是人跡罕至之處,孫悟空生活在這裡,除了爺爺就沒見過其他人,居然有人在這裡修建公路,真是不是說什麼好了。

布林瑪開到這裡,也感覺道路太險要了,停下車拿出龍珠雷達看了看,見下一顆龍珠確實在前方,這才重新上路。可是沒開多久,剛拐過一道彎兒,忽見前面一條大魚橫在路上,布林瑪反應不及,踩剎車也沒能停下,直直的撞了上去。大魚雖然體積不比越野車小,可是畢竟不如越野車重,被撞的滾了幾滾。

布林瑪急忙探頭一看,發現大魚後面鑽出個小男孩來,而且毫髮無損。這讓她很驚訝,說道:“咦,還活著?”

簡明月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也看到了這個小男孩,發現他身後果然拖著一條尾巴。人類的模樣卻長著尾巴,不用想就知道,他肯定就是孫悟空了。

孫悟空從小在森林裡長大,一直都是跟野獸玩耍。被越野車撞了之後,第一反應竟然不是索賠,反而以為越野車是個妖怪,要來和他搶食物,就要將越野車扔出去。

簡明月既然在車上,怎麼可能讓孫悟空將越野車摔壞?一閃身下了車,一隻手按在孫悟空的腦袋上,說道:“小猴子,隨便破壞東西是不對的,尤其是別人的東西,損壞了是要賠償的,知道嗎?”

孫悟空此時還是個小孩子,身高只到簡明月的腰部,一隻手按著他非常趁手。但這只是簡明月的感覺,孫悟空可不這麼想,發現自己竟然沒有簡明月力氣大,立即向下一縮,整個人團成一團向後翻滾,脫離了簡明月的控制,同時抽出金箍棒,大叫著“好厲害的妖怪!”同時揮棒就打。

簡明月當然不會被他打到,只是覺得這個時候的小悟空很好玩兒,就只是躲閃並不還手的跟他玩兒了起來。可布林瑪卻看不出簡明月是在逗著孫悟空玩兒,還以為她被孫悟空逼的沒有還手之力了,急忙掏出手槍來,向孫悟空一通亂射。孫悟空措手不及,被連連打中,然而明明被打中眉心了,卻只是揉著腦袋大叫好痛。

簡明月在旁邊也看的小吃一驚,布林瑪距離孫悟空也就三米遠,手槍子彈竟然連油皮都沒打破,孫悟空的防禦力得有多高?即使比不上雷神托爾和綠胖子浩克,也比美國隊長強不少。而且孫悟空還在幼年期,實力提升的空間非常巨大,不說他巔峰時期,只是長大之後,估計就不比綠胖差了,而且還是有理智的綠胖。

布林瑪槍-擊孫悟空,孫悟空沒事,卻把布林瑪嚇壞了。連忙扔槍投降,說明自己和簡明月都是人,不是妖怪。孫悟空也是太單純,布林瑪說什麼他就信什麼,才知道原來眼前的兩個生物,就是爺爺說的“女孩子”。

既然爺爺說了,對待女孩子也溫柔,孫悟空立即收起了金箍棒。不過女孩子沒有尾巴,讓他頗感奇怪。

孫悟空也是太寂寞了,本來能和他作伴的就只有爺爺,前幾年爺爺還死了,他只能獨自生活。現在遇到兩個女孩子,還是從都市裡來的女孩子,讓他很是興奮,主動要招待他們,邀請兩人去他家。

在跟孫悟空回家的路上,雙方互相介紹了各自的名字。孫悟空的名字對簡明月來說有特別的意義,但對這個副本的土著來說卻只是個普通的名字而已。倒是布林瑪的名字,被孫悟空嘲笑了一通。幸好簡明月的名字很正常,要是也被孫悟空這麼嘲笑,弄不好生氣之下會揍這小鬼一頓。

到了孫悟空家,一進門就見一顆四星龍珠被供奉在桌子上。布林瑪一見龍珠,也不知哪來的力氣,將孫悟空一下撥到一邊,上前捧起了龍珠。這下孫悟空不幹了,立即將龍珠搶回來,說這是他爺爺留下的唯一遺物,看到它就像看到爺爺一樣,任何人都不能亂碰。

經過布林瑪的解釋,孫悟空才知道龍珠的作用,但不管布林瑪怎麼說,都不肯將龍珠交給她。布林瑪無奈,只好施展忽悠大-法,引誘孫悟空跟她一起去尋找龍珠,順便冒險磨練武道。

在布林瑪的心目中,一直覺得孫悟空比簡明月更強大,把孫悟空拐帶上,不但有龍珠,順便還能當保鏢用,這筆賬太划算了。孫悟空也好忽悠,一聽說冒險能讓他和爺爺一樣厲害,立即痛快的答應了。

孫悟空和布林瑪一說好要一通冒險,轉身就要上車繼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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