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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基地市內的粉肉乾大致分成三種。

體型較大肉質肥嫩的竹鼠肉,體型較小勁道一些的老鼠肉,還有不太受歡迎的鼴鼠肉。

鼴鼠屬於雜食性動物,又在地底生活,其肉質中有種揮之不去的淡淡氨香味,愛它的人奉若至寶,不愛這口兒的,避之不及,和臭豆腐臭鮭魚等等是一個道理。

水潑褪毛後,再用烤紅的石頭炙烤鼴鼠,使其表皮緊縮。

這樣處理過後,可以保證在煮制的過程中鼴鼠的皮和肉不會分離,皮脆肉嫩。

鍋內加水大火燒開,點上幾滴料酒,下鼴鼠肉,再扔一團蔥結下去,煮上十分鐘即可。

鼠肉之所以被稱為粉肉,從這裡就可以看出,煮熟的鼠肉肉質粉嫩細膩,肉皮緊緻和大型動物筋的質感類似。

取出瀝乾水份之後切一厘米見方肉丁,再配上老傢伙要的醬油蒜泥,給他端了上去。

趙擎蒼嗞了一口酒,夾一筷子鼠肉,

“唔,味道還馬馬虎虎。”

“想當年老子在荒野上混的時候,荒野上可還沒這麼富足,千方百計弄到點瞎肉,抹油一烤,那滋味真是沒什麼可比的了....可惜啊,那幫老傢伙,可都沒有老子我這麼好命嘍!”

啪嗒。

門板再次被推開了,這次沒人。

小四頂著一張二五眼的狗臉從外面探進半個腦袋,瞪眼看著遊蕩魔扔在地上的合金編織袋,聳著鼻子用力嗅著。

兩隻眼睛與遊蕩魔和趙擎蒼對視一番,張嘴咬住編織袋就要往外拖。

哎?我說你這也太明目張膽了吧!

“咣!”

一個灰突突的玩意在狗臉上炸裂開來,碎片四射,小四被砸得直翻白眼渾身癱軟。

拍拍手上的泥灰,趙擎蒼剛才挑來挑去,桌子上哪個菜盤子都捨不得扔,他用的是酒罈的泥封。

老趙嗤了一聲,酒意已經上了臉,走起路來東倒西歪,

“小子,老子跟你說,要說這最好吃的走獸,那非狗肉莫屬,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知道不?嗝!....這是個什麼玩意?長的恁醜...”

遊蕩魔舔舔嘴唇,“狗肉。”

“哦,狗肉啊,狗肉不好吃....”

老趙扯著小四的後頸皮把它拎了起來,上下梭巡。

已經有五份醉意的老趙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一身氣息如淵似海吞吐不定。

小四嚇得都對眼兒了,身上一軟,宛如一隻死狗,一道赤黃水流順著肚皮噴了出來。

“臥槽!混蛋!”

老趙狠狠的把小四丟開,哐噹一聲砸在門板上。

只見這貨睜開半隻眼睛悽慘至極的嚎叫一聲,一個鯉魚打挺從地上爬起來,鑽出門外跑遠了。

老趙突然一拍巴掌,“臥槽!老子tm究竟在幹什麼!”

遊蕩魔目光哀怨。

“怎麼了?”

林愁從廚房裡出來,見兩人表情不對,問道。

老趙一邊擦衣服一邊迷瞪著醉眼,“門外那條該死的狗,燉了吧!”

“沒問題。”林愁欣然答應。

轉身就去冷藏室拖了一條現成的出來——小四還能捉鼴鼠,而裡邊的那些,已經沒有搶救的必要了。

對於如何燉好一鍋狗肉,林愁可是非常有心得的。

畢竟他曾經暗暗計劃了九年如何把吳小黑燉成一鍋上好的神仙肉,九年啊,就是紙上談兵也能寫出好幾本兵書了,更何況我們林老闆還把計劃付諸了實際行動。

那麼結論應該就是,被狂追了十二條街的黑狗燉出來後格外美味...

啊呸!

林愁把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甩出腦袋,燒了一大缸開水把這條足有八十公斤左右的六爪扔進開水缸中浸泡。

狗肉不帶皮,滋味去一半。

所以麻煩一點,也是相當值得的。

狗肉滾三滾,這才是第一滾。

大火塘開火預熱,同時給六爪褪毛。

因為毛髮眾多,即使經過滾水褪毛也不能完全除盡,會留下些許殘餘或是斷裂的毛髮藏在毛孔中。

這時就需要上火塘炙烤,一方面烤掉殘存的毛髮,一方面可以使狗皮脆韌,賦予其與眾不同的口感。

炙烤時同時往火塘裡添上一些青綠的茅草和艾草,出煙降溫,亦可提味。

烤到狗皮變成煙燻金黃且微微有油脂滲出時,關火上案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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