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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還順便迷惑了姜硬一下?
聽起來就像是月入百萬的企業家,親自跑菜市場賣了二斤韭菜,非死皮賴臉的要老闆搭兩根蔥,最後還偷摸順走了邊上攤子的一頭蒜……
可是仔細一想,還真不是沒有可能。
關鍵就著落在‘野生妖怪’這四個字上。
妖怪還是不能用人類的眼光來看待,自己的這幾個妖怪,除了苟日天是‘社會妖怪’,嫦小兔和姜硬都是野生的,才開始甦醒都是在野外生活,這就導致了妖怪們要面臨最大的一個問題:生存,簡單來說就是食物。
當動物的時候,渾渾噩噩的,吃是本能,成了妖怪,有了智慧,吃就不僅是一種本能了,還是一種享受,所以人類的食物,對於妖怪是有比較大的吸引力的。
事實上,姜硬和嫦小兔都很好吃,嫦小兔就不用說了,姜硬其實也是喜歡吃東西的,最初見到他,嫦小兔報菜名似的說出來一大堆人類的食物,把姜硬引得口水都下來了。
野生妖怪都比較饞嘴,這點沒毛病。
如果拋開所謂的陰謀論,單單從吃這點來看,那麼那隻大妖怪會經常出現在幼稚園周邊,這就能說的通了,幼稚園裡經常會有好吃的東西,就連外面的小湖裡都有免費的魚可以吃,在飢腸轆轆的野生妖怪眼裡,簡直就是一盞明燈。在山裡茹毛飲血,肯定不如到幼稚園偷東西吃。
而且幼稚園地處偏僻,不像大城市裡那麼危險。
很可能就是吃的把妖怪給招過來了。
“哦?那好辦!”嫦小兔站起來,一手在嘴邊捂成一個大喇叭的樣子,一手晃著一袋巧克力,衝著山裡大聲喊:“大妖怪,這裡有好吃的,你快來吃啊,我請你吃……”
姜硬握緊了鐵棍子,警惕的看著四周,苟日天激動的尾巴都在發抖,姜軒也有點好奇,說不定就能把妖怪給引出來。
妖怪嘛,總的來說,還是一群很樸實很單純的傢伙,比人類簡單多了。
喊了半天,也沒個動靜,只有風吹過樹林子沙沙的響。
“看來這個妖怪也不喜歡吃東西嘛,要不然就是耳背!”嫦小兔眉飛色舞的喊了半天,也沒有半點回應,癟了癟嘴,很失望的樣子。
姜軒本來也沒報太大指望,山裡這麼大,哪有這麼巧正好妖怪就在附近的。
看了看手錶,說:“先吃點東西墊墊肚子吧,吃完我們回去,免得晚上在山裡過夜。”
在野外白天還好點,夜裡的確比較麻煩,遇到妖怪弄不好要吃虧,等回幼稚園之後再想辦法。實在不行的話,天天在幼稚園搞燒烤大會,放多多的孜然,就不相信引不出來大妖怪。
“對對對,先吃東西!”嫦小兔又從大口袋裡摸出一整隻用油紙抱著的燒雞。
“你什麼時候塞這麼多吃的進口袋裡了,小心點小心點……”姜軒看得頭皮都發麻,這兔子眼看著就要變成機器貓了,口袋裡怎麼能塞得下這麼多亂七八糟的?大口袋裡還有把麻醉槍,千萬別一不小心碰到麻醉槍走火了,妖怪沒抓到,誤傷隊友就不好了。
“安啦安啦,我是那麼笨手笨腳的兔子嘛?”嫦小兔滿不在乎的,帶上兩隻食品手套,喀喀喀幾下,把燒雞撕開,遞了一隻油乎乎的雞腿給姜軒,“我在超市買的,可香了,你嚐嚐。”
“油膩死了,你這麼吃下去要高血壓的。”姜軒接過雞腿聞了聞,還真挺香,超市裡的食物為了吸引顧客都會放好多香料什麼的,不像自己家裡做的,講究營養健康。
嫦小兔又撕了幾塊下來,分給姜硬和苟日天。
正吃著,忽然就聽到石頭後面的樹林裡,響起悉悉索索的聲音。
“嗯?”
回頭一看,一隻狸貓從樹林裡躡手躡腳的靠近,睜著大眼睛,遠遠的看著他們。
一百七十四章 幻覺,都是幻覺
只見不遠處,一隻渾身條紋相間的大尾巴狸貓小心翼翼得探著頭,睜著圓溜溜的兩隻大眼睛,正朝這邊看這。
大狸貓胖乎乎的,長了一條看上去有些違和的大長尾巴,趴在地面上,有點害怕的樣子,想靠近又不敢靠近。
沒想到,在這邊啃燒雞,還真引出來了一個傢伙。
姜軒微微一愣,狸貓?這玩意似乎不應該出現在南屏山吧?
而且這隻狸貓,似乎也‘好看’的過分了點,現實中生活在野外的動物,和影視作品裡的可不是一回事,風餐露宿,和大自然搏鬥,動物基本都是髒兮兮的,而這隻狸貓從頭到尾皮光水滑的,看起來非常有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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