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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而無不及,幾個小小房官,自然不具備和首輔較力的資格與膽魄,除了接受以外,實際也是沒什麼辦法可想。崔善心內卻暗道:那范進不知道有什麼手段,居然能直通到天上,這神仙睜眼居然用了兩回,連這京裡來的天神,都給他幫場子?所謂能任實務的書生,這一科除了范進,還有第二個?
散席回房,伍廉來到龐豐房內,低聲道:“我看這些同考,面上似有不豫之意……”
龐豐冷笑一聲,“他們高興與否又有什麼關係?我們是要回京的,除了元翁的意思,其他人的念頭……不必理會。你隨我且去各房裡看看,若是有遺漏的好卷,也好搜上來。凌制軍三本保一人,元翁必要錄他,若是把這個人漏了,咱們就等著在翰林院結丹一輩子,也休想丹成飛昇。前程要緊,輕忽不得。”
第一百四十三章 亞魁
二場考卷照例只有案情,沒有甲乙,由考生根據律法,書寫判詞。大明眼下秀才裡法盲不少,他們自己是讀書人享受優待,不用擔心犯法,所以學法的需求性也少。於大明律並沒有多少研究,最多就是看過幾條,談不到通讀更不可能判案。再者在頭場考過之後,都忙著放鬆心情,即使不像張師陸那樣請戲班子,或是喝花酒,也要在家大睡特水,無心攻讀,精神上先就懈怠。
一些身經百戰的老考生更是知道二場考卷壓根不怎麼看,寫起來就很應付,文字上沒有錯別字不塗抹就好,文采根本看不到,一望而知就是敷衍之作。
當龐豐來到崔善房裡時,他正將一份用墨筆寫了薦字的稿子找出,一見龐、伍二人,立刻把卷子遞過去。二場所舉案例裡,第一起乃是個有關婚姻的案子。由於案卷不寫甲乙,所以當事人只以身份作為指代:
一富翁之女與私塾教師兩情相悅,私訂終身。經媒人說合,這樁婚事得到了富翁的允諾。但某富家公子垂涎小姐的美貌,賄賂小姐的婢女從中挑撥,並託媒向富翁遊說。富翁貪戀公子的錢財,譭棄婚約,將女兒另行許配給這公子。迎親之日,小姐拒絕上轎,被強行拖走。在拜天地時,小姐乘人不備,用袖中事先藏好的剪刀刺傷這名公子,並趁現場混亂逃出其家,跑到縣衙訴公子強搶民女;塾師也因富翁悔婚而訴至縣衙,公子亦訴小姐刺傷親夫。
考試要求,就是根據這個案情由考生擬訂判決,並寫出判詞。說實話,這種複雜案情,即便是考官看來都有些頭疼。畢竟鄉試考官都是學官,沒有經歷過司法實踐,處理這種案子連怎麼入手都不知道。讓考生來做,更有些強人所難。想來不知有多少考生私下問候了出題人列祖列宗,答案也是五花八門,而崔善挑出這篇,卻是鶴立雞群,少有佳品:
“《關睢》詠好逑之什,《周禮》重嫁娶之儀。男歡女悅,原屬恆情;夫唱婦隨,斯稱良偶。塾師譽擅雕龍才雄倚馬;小姐吟工柳絮夙號針神。初則情傳素簡,頻來問字之書;繼則夢穩巫山,竟作偷香之客。以西席之嘉賓,作東床之快婿。方謂情天不老,琴瑟和諧;誰知孽海無邊,風波忽起。彼公子者,本刁頑無恥,好色登徒。恃財勢之通神,乃因緣而作合。婢女無知,中其狡計;富商昏聵,竟聽讒言。遂以綵鳳而隨鴉,乃使張冠而李戴。小姐守貞不二,至死靡他。揮頸血以濺兇徒,志豈可奪?排眾難而訴令長,智有難能。仍宜復爾前盟,償爾素願。明月三五,堪諧夙世之歡;花燭一雙,永締百年之好。富商者,貪富嫌貧,棄良即醜。利慾燻其良知,女兒竟成奇貨。須知令甲無私,本宜懲究;姑念緹縈泣請,暫免杖笞。公子刁滑紈絝,市井銀徒。破人骨肉,敗人伉儷,其情可誅,其罪難赦。應予杖責,儆彼冥頑。此判。”
龐豐作為主考,卷子看了不知道多少,一般而言,再好的卷子在他手裡也只是看過,然後哦一聲,表示自己知道了也就算了。可是當他看到這份卷子之後,卻反覆看了好幾次,隨後又看向崔善,目光裡便多了幾分嘉許之意。
“崔學博,我要恭喜你了。你這一房裡,要出經魁了。”
舉人中前五名稱為五經魁,各房選中的學子,就要拜這一房的老師為自己的房師,主考則為座師。在會試中拜的房師為大房師,鄉試中拜的是小房師,師生關係不像會試那麼牢靠,但終究是有了根紐帶,未來如果有什麼事想要拜託門徒,做弟子的也不會拒絕。能做五經魁的小房師,未來也自然能從弟子這拿到足夠回報。
龐豐身份特殊,自不會信口開河,崔善又驚又喜道:“這……這篇文章真的可以?”
“當然了,這篇文章若是不可,便沒有文章可中了。單看第一段的判詞,就足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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