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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只需將他趕到正南十五里的蘆葦蕩便好。”趙雲笑道:“高順不會去的,他的部隊只在地勢平坦的地方作戰。”

撩起帥帳的帳幔,郭嘉指著汝南城頭道:“去不去由不得他,此刻的汝南城是曹仁在做主,曹仁雖然名將,但和夏侯惇有個同樣的毛病,就是瞧不起外姓將領,高順這些日子在汝南城一定嘗夠了被人欺凌的滋味了。危亡關頭,父子兄弟尚且互相猜疑,何況曹仁高順乎!只要我略施小計,一定可以逼得高順挺而走險,陷入絕境。”

荀彧一向佩服郭嘉的計策:“計將安出?”郭嘉道:“曹仁者暴戾自大、心胸狹隘之人,加上戰功無數,早已經藐視天下,聽不進別人勸諫,不然也不會在新野被徐庶打的一敗塗地了。只需要,文若你修書一封給高順,卻使人錯下在曹仁家中,曹仁自然對高順生出疑心,信中就說我軍會在城外十五里埋下伏兵,等高順殺了曹仁開了城門,便一起進城,曹仁定然囚禁高順家屬,逼著高順率兵剿滅伏兵,以視其清白。高順他想要保家平安,明知是死也非去不可。”趙雲在郭嘉背上拍了一把,笑道:“你立功了,奉孝。這次可以弄個將軍乾乾啦。”他不提將軍郭嘉不來氣,想起來就窩火,咕噥道:“袁熙這小子——老子此刻還只是個都尉呢,連個校尉都不是,還將軍呢。”田豐心道,你自與他關係好,情同手足,有沒有官位都一樣的發號施令,反而顯得主公,沒有任人唯親,這招其實挺高明的。

夕陽燦爛如血,滿眼盡是昏黃,幾十萬大軍一刻不停的踐踏使得方圓百里塵土飛揚,吸一口氣,要吐出半口沙土。空氣中到處飄蕩著馬兒身上流汗的腥羶味。就連汝南城中價值幾十兩銀子的名菜‘龍舟蜜瓜’也充斥著這種味道。帶著羶味汗味血腥味穿著鎧甲的將軍兵卒,穿梭於鬧市,踏的青石板地咔咔作響,人們紛紛躲避,趨之若鶩。他們十二個時辰甲冑不離身,坐在餛飩攤上吃一碗餛飩麵,肋下的佩刀甚至還粘稠的往下滴血——這些情況,一開始,可以嚇死很多人,時間長了,大家習慣了,有的甚至敢於拿那把滴血的戰刀開玩笑。“這個倒黴鬼的血,咋這麼稀薄,一定是整天吃不飽呢!”就在此時,密集的,連插一根大蔥都費勁的人群中,突然飛過三五匹戰馬,來不及躲閃的老人孩子,就被釘著馬掌的鐵蹄踩爆腦袋,踩爆肚皮,就像踩爆一灘牛屎,噴的路人一身血花。馬上的騎士還一邊喊著:“緊急軍情,緊急軍情——閒人閃開——”

打了這幾年的仗,汝南的百姓,把死亡都看淡了,日子就是這樣過,能多活一刻鐘,就是他孃的賺來的。大家既想讓袁軍退兵,又想著曹將軍為何還不投降啊!

曹仁摸著自己鋼銼般的鬍子茬發呆。他想不通,為何短短几年時間戰無不勝的曹家軍竟到了如此山窮水盡的地步。三十幾萬大軍圍困汝南城,洛陽方面竟然派不出援兵了。丞相甚至下令放棄汝南,退守潁川,很明顯的有放棄洛陽,遷都長安的想法,這是在走董卓的老路呀!老子,才不會放棄汝南,淮南兵想要進入汝南城除非踩著我屍體進來。

窗格子裡透進來的光,由黃轉紅、由紅轉黑。曹仁挽起髮髻,插入髮簪,披掛鎧甲,對躺在床上的慵懶熟睡的兩個小妾道:“等本將軍回來,在與爾等枕上弄兵。”被翻紅浪,只有兩縷秀髮露在外面,看來是累壞了。曹仁本是很勤勉的軍人,衝動的時候不顧一切,但大多數能保持冷靜。要說缺點可能就是他曹丞相族弟的這項桂冠了。他對外姓諸將不太客氣,頤指氣使,人緣不好,曹家將領中他和夏侯惇是最狂的。他經常指著俯首帖耳的高順腦門道:“你不過是我曹家的一條狗而已,敢質疑我的話。”從曹操退守洛陽的那一天他開始喝酒找女子,一種莫名的悲涼困擾他,讓他只在雪白的身體上賓士時才忘憂。

高順城府極深,心中怎樣想,都不會流露到臉上來。

曹仁剛走出門,管家跑過來道:“將軍,有人送書信來,不過他送錯了,是給高順將軍的。”

曹仁一愣:“那裡來的書信?”管家搖頭。曹仁從管家枯瘦如糞叉的手上搶過書信,差點連同管家的手一起扯斷。他毫不猶豫開啟捆紮的竹簡,定睛一看,全身一震,倒退半步。曹仁立即意識到這是敵人的反間計。但他也同時感到一把冰冷的蒼白的刀架在脖子上,讓他打了一個冷戰。萬一此事是真的,豈不完了?

非常時期。

如果是別人,肯定一刀斬了。可高順,一代名將,況且威信很高,就有些棘手了。曹仁抱定,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理,決定先試試他。正和郭嘉想的一樣,曹仁跨馬領兵,直奔高順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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