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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熙辰真可謂是完美的男友。既給洛翩足夠的自我空間,又不使感情冷淡。沒有多少甜言蜜語,都是真心實意的關心。這點倒是正和洛翩的意,她一向認為情話只是偶爾實現的諾言罷了,對沈熙辰的好感又增加了不少。而沈熙辰呢,對洛翩真是好到家了。打熱水,提水瓶,打飯,抄筆記等等他能做到的事情都做到了。感動得翩翩幾乎要落下淚來,而沈熙辰只是微笑著揉揉她的髮旋,把她攬進懷裡。

洛翩喜歡他的俊朗與溫柔,他凝視著洛翩的時候,眼神總是寵溺地簡直要把洛翩化成一灘春水。

他的聲音很好聽,當他叫著“翩翩”的時候,好像身邊下起了一陣花瓣雨,所有的溫柔都翩然起舞。

沈熙辰雖然氣質乾淨,但也是汗水男孩,喜歡在陽光下暢汗淋漓,卻也願意坐在灑滿陽光的自習室的窗邊,陪著心愛的翩翩一起看張愛玲。看她的《半生緣》,《紅玫瑰與白玫瑰》,還有洛翩最喜愛的《傾城之戀》。

“哇,整個香港的淪陷換一對白流蘇和範柳原啊。”洛翩總是滿臉嚮往。“還有這個這個,《半生緣》裡,好感人啊,死生契闊——與子相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詩……生與死與離別,都是大事,不由我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們人是多麼小,多麼小!可是我們偏要說:‘我永遠和你在一起,我們一生一世都別離開’。——好象我們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洛翩學著小說中的人物口吻有板有眼地說道。然後用肩膀輕輕擠了擠沈熙辰,“喂,你有什麼要和我說的。”沈熙辰輕笑著,好似仔細的想了想,然後,把洛翩攬進懷——

“我愛你。”

眼角一溼。心底最柔軟的地方好似被輕輕一擊。

“我愛你”,僅此一句。再沒有其他的情話。

沒有轟轟烈烈,只是平平淡淡的溫柔與細膩。

洛翩時常依在沈熙辰的懷裡,他的身上有一陣好聞的男子氣息。位於男人和男孩之間的氣質,讓洛翩心醉。曾經,洛翩認為,他們可以一直這樣天長地久。

天長地久,多麼諷刺的一個詞。

張愛玲不是說,得到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就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依舊是“床前明月光”得到了白玫瑰,白的就成了衣襟上的一歷飯黏子,而紅玫瑰就將永遠是男人心口的一個硃砂痣麼?原來,沈熙辰的心上也有一顆。

時光果然是可愛的東西,它可以讓洛翩看到愛情的本質。

為了不和沈熙辰分開,洛翩大三那年的暑假以要打工的理由沒有回家。那時候兩人應當是最熱烈的時候。整日黏在一起,怎麼也不願分開。甚至在同一家餐廳當服務員。時不時相視一笑,就像相戀已久的愛人,任誰都不信他們才交往了半年。連餐廳經理都笑成他們是最靚的一對璧人,“呵呵,要長久啊。以後我們還要喝喜酒呢。”大家都這麼說,洛翩垂下眼睛羞澀地說“什麼呀,扯遠了扯遠了。”洛翩看向沈熙辰,以為他也會有些羞郝,沒想卻是恍然失神的樣子。

洛翩隱隱有些不安。她一直認為,他們倆是會一直走到最後的。

不想,也會像其他的校園戀人一樣,在還沒畢業前就慘淡地分手。

暑假過了一半,翩翩的爸媽打電話來說不管學習和工作多忙,都必須要家人聚一聚去杭州玩玩。洛翩不好推辭,只得答應下來。至少總比回家好,洛翩吐了吐舌頭,然後找到沈熙辰,把事情告訴了他。“嗯。好好去玩玩吧。”沈熙辰微笑。

洛翩撲進他懷中,仰著頭,看著陽光把他的睫毛剪輯成一片光影,“會不會想我啊?”

沈熙辰微笑著說:“會。”

到杭州的第一天,洛翩到機場接爸媽。

“翩翩啊!”洛媽一下飛機就看到了人群中氣質頗佳的洛翩,洛爸也見著了,“啊呀,在那裡啊!”洛翩連忙迎上去,“爸爸媽媽。”

蹭蹭再蹭蹭……

“哎呀,這才幾個月沒見,翩翩變漂亮啦。”洛媽笑眯眯地打量著女兒。

“哪有啊。”洛翩笑道,抱著媽媽的手臂親暱地又蹭了蹭,“爸爸媽媽,我好想你們啊。”洛爸道“想我們還不回來看看我們?”

“爸爸——我要打工嘛。”

洛爸和洛媽互視一眼,洛媽笑著開口說,“翩翩啊,是不是交了男朋友啊?”

洛翩垂下頭,不說話。

洛爸洛媽迅速心領神會,“女孩子大了交個男朋友很正常的嘛,再說我們翩翩那麼漂亮,追翩翩的人一定很多吧。下次帶給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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