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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那幫陸軍高層為何如此頑固,當然也是有原因的。

日軍自明治維新建軍以來,在陸軍中突出兩項基本技能,一個是武器的精確射擊,一個是所謂刺刀見紅的肉搏戰,並且將這兩項作為武士刀精神的體現。

日軍的步槍精度高,射程遠,槍身長,刺刀更長,甚至不惜為突出這些效能犧牲諸如穩定性,威力等效能。在全世界步槍中,日軍步槍打的最遠,射擊最準,最適合拼刺,但威力最小,穩定性也一般。

在二戰之前,經歷了甲午戰爭,八國聯軍侵華,日俄戰爭,一戰對德軍的青島戰役,在對待這一系列比自己弱得多的對手上,日軍都獲得全勝。

任何人,一旦連續勝利往往就會驕傲,日軍認為自己的這套理論完全沒有問題,是完全符合實戰需要的。

實際上,這套理論在一戰之前都是正確的,只是一戰後期的眾多戰役已經粉碎了這個理論。日本人如此妄尊自大,不過是因為他們沒有全面介入一戰,所以並不瞭解而已。

一戰結束以後,日軍又在九一八之後中國戰場接連勝利。面對落後自己半個世紀的國軍,日軍傷亡不多,卻獲得了東北四省,華北北部,上海地區的控制權(大過日本本土數倍),所以陸軍更為傲慢,認為日本皇軍是無敵的,也是最精銳的。

所以到了二戰期間,日軍陸軍高層對於衝鋒槍子彈的超高消耗量,十分反感,因此並不熱衷這種單兵武器。而且,由於日軍的國力相比美英蘇等列強來說,還是弱的。體現在後勤補給上,就是無法應付衝鋒槍子彈的大量補充。

淞滬會戰後期,上海的幾十萬日軍已經耗盡了步槍和機槍的彈藥,而日本國內短時間無法提供足夠的補充,只得緊急向華北方面的日軍借調。日軍連現有的步槍子彈和機槍子彈的需求尚且無法有效應付,還談什麼衝鋒槍子彈?根據其他國家的經驗,衝鋒槍一旦裝備,彈藥消耗量絕對不會少於輕機槍。那麼這樣一來,恐怕日軍後勤供應體系就要被搞垮了。

不過,供應問題總歸是其次的,日軍如果有心想搞衝鋒槍,這麼多年時間,現有問題總歸是有辦法解決。關鍵還是高層的觀念問題,他們的思維仍然停留在“如果可以一發子彈殺死敵人,又何必發射一堆子彈消耗資源”的觀念上。

日本陸軍當時的各種步兵武器,不僅射程遠,而且清一色的可以安裝刺刀,甚至連輕機槍和衝鋒槍也不例外。

給衝鋒槍裝備刺刀可謂全世界獨一家,其他僅有英國人的斯登衝鋒槍後來曾經裝過刺刀,但也沒有大量實戰過。

日軍高層甚至認為:衝鋒槍就是可以讓單人運用的小型輕機槍,可以在遠處先進行單發精準射擊,近距離再以全自動射擊。

顯然,這種定位是莫名其妙的,也是錯誤的。

因為衝鋒槍的定位應該是:在100到200米內發揮威力的近戰武器,要求射速高,火力猛,裝彈量大。

而日軍高層的定位,實際上是後來對自動步槍的定位。

自動步槍如果可以在遠處單發精準射擊,就必須要求槍管較長,使用步槍子彈。這樣一來,第一整槍很重,彈藥也重,單兵攜帶難度大,第二,因為需要遠距離射擊,子彈威力大,裝藥量大,導致連續射擊時候槍口跳動明顯,後坐力大。換句話說,近距離火力就大為減弱。

為了這種定位,百式衝鋒槍安裝了腳架以及可以瞄準到1500米外的表尺,其實衝鋒槍有效距離為200甚至100米內;除了腳架以外,日軍近距離接戰準則中,必須使用刺刀進行白刃戰以節省彈藥。百式衝鋒槍就與同時期其他的日本步兵用機槍,一樣安裝上刺刀座。

對於這些莫名其妙的設計,在當時的日本也不算稀奇。1909年日本修改《步兵操典》時,明確將“決定戰鬥最終勝負的方式是刺刀突擊”。

可笑的定位,莫名其妙的設計,但日軍在和國共兩黨最精銳的部隊面前,依舊佔據著絕對上風。

首先,從裝備上,日軍主要裝備的30式刺刀刃身長達50厘米,加上三八式步槍的長度總共長1.65米,這個長度甚至超過了日軍平均1.56的身高,也是整個二戰時期最長的刺刀組合。

拿著衝鋒槍的美國大兵將此譏諷為能夠發射子彈的中世紀長矛,可是,就是這個能發射子彈中世紀長矛在中國戰場上逞盡了威風。

原因很簡單,30式刺刀不僅長,而且刺刀製作精良,選取優質鋼材,部件加工精細,堅固耐用,雖然受島國資源缺乏限制,全部使用的是低碳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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