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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何官員來訪,他樂得輕鬆。

這日,正午左右,青衣匆匆上樓,附在東方非耳邊低語幾句。

東方非驚喜問道:

「沒有屈打成招麼?縣令是動了什麼手腳,讓他甘願認罪?」

「大老爺沒有動手腳,是懷真自動認罪的。」

東方非轉身看向青衣,有趣道:

「這真出乎我意料。根據皇朝律法,貪汙者嚴懲,這罪不輕啊。」皇朝律法都是拿來殺(又鳥)儆猴的,誰要認了,是自尋絕路。

「小人昨天不及上衙門看公審,只能聽百姓閒聊。大人良策,已成功嫁禍給懷真。」

「他不貪,我又豈能輕易嫁禍呢?」東方非笑道:「現在他在大牢裡了?」

「是,已關上一天一夜了。」

「縣太爺判給他什麼罪?」

「暫收大牢,改日再審。」

東方非又是一愕,注視著青衣。「人證物證皆在,為何改日再審?」

青衣照實答道:「根據小人私探,縣太爺十分寵愛懷真,所以……」

「所以,這個縣太爺有心護短?」東方非不以為然,再問:「那麼懷真可知全縣府上下口供一致?」

「全照主子的吩咐,一一收買,絕無遺漏。仵作、證人,程家原告皆改口供,證明程大失足落水,並非謀殺;縣內親隨、主簿、書吏、六部等,以及縣衙實習生員也已『坦承』,曾見懷真收賄費,屢勸不聽。」

「懷真可知公門同僚共同舉發他,無一例外?」

「應是知情。」青衣遲疑補充:「聽說他認罪的同時,要求縣令重審程案。」

「都身陷囹圄了,還有心替百姓申冤?」東方非失笑:「這是什麼樣的傻瓜?原告都寧願吞下這冤屈了,他還攪什麼渾水?」以為有縣令罩著,就能平安脫身嗎?他偏要這名親隨見不到明天的太陽!

他招近青衣,低語幾句後,冷笑:

「你去安排安排,找人收買懷真,給他這兩條路子選,如果他真蠢到自找絕路,你再出面讓縣太爺判他罪名為他送終吧。記得,不論懷真選擇是什麼,這事鬧愈大愈好,最好傳出東方非就在樂知縣裡。」

青衣領命下樓,確認隨身武士善盡護衛之職,才迅速消失在街頭上。

東方非心情頗好,舉筷用菜。酒樓廚房知道貴客長期包下雅房,每天努力變換菜色,換來換去總是不脫京師名菜。

他注意到今天豆腐口感略差,不似往常。不過也無所謂,人人都道他享盡榮華富貴,理應奢侈成性,但要論隨遇而安,他可不輸那個阮冬故。

要鬧得樂知縣(又鳥)飛狗跳,對他不是難事。首先,就從微不足道的親隨開刀,他施壓知府,由知府左右縣令先審程案,再逐一利誘原告、證人等相關人等。千夫所指,懷真還不百口莫辯嗎?

可惜,懷真連困獸之鬥都不肯,讓他連點樂趣都沒有。

其實,他給的兩個選擇很簡單。

一是,上堂公審時,當眾反咬縣衙內的官員貪瀆之罪,一個不漏。只要懷真肯反咬,自然會有證據送上,讓縣府全員前程盡毀。

一是,不反咬就只有被人咬住的份,這種人留在世上也是多餘了,就讓縣令私判他個死罪吧。

無論如何,美其名是兩種結局任君選擇,但他早已預料懷真會選哪一種,而他就是要這樣的結局——

狗咬狗,咬得屍骨無存!驚動知州、督撫,讓天下人都知道樂知縣公門醜事;讓阮冬故知道正因東方非在樂知縣,才會鬧出這樣官顏無存的事來!

他就不信,他等不到她!

他信心滿滿啊!

官場多年,他掌握人性透徹,懷真只會選擇第一條生路,因為世上的傻瓜,除了阮冬故外,再也找不出第二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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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至正午,就有人專程來探監。

「這個……」獄吏有點為難。

鳳一郎收了傘,輕聲道:

「我家小弟不是死囚,理應能探望她的,是不?何況,我只是為她送飯,應該不礙事的。對了,這點錢就當是探監錢,請獄吏大哥收下。」

獄吏連忙搖手。「鳳老闆,你的錢我不能收,探監是可以啦。只是……」覷向懷寧,他坦白道:「懷寧爺兒當日帶捕快緝捕強盜,他的身手有目共睹,如果他劫獄,我們根本無法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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