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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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銘的遺體被放置在鋪好的木柴之中,在他的身上還包裹著一圈鮮紅色的漢字戰旗,蒼白的臉色,鮮紅的戰旗,一切都是那麼的醒目。
山坡上,錢明光淚流滿面的跪倒在孫銘的遺體前,痛哭著,李田雙眼紅紅的,手中拿著一柄火把,沉默的站在錢明光的身後,注視著躺在木柴之中的孫銘。
,過了片刻,李田一步步走上前,手中的火把輕輕點燃了木柴,火光漸漸燃起,在那熊熊燃燒的烈火中,很快,孫銘便和火焰融為了一體。
“孫大哥.......”錢明光跪倒在烈火前,大聲痛哭,火焰的灼熱感,讓他感覺彷彿躺在烈火中被焚燒的那個人是自己。
注視著被烈火所包圍的孫銘好一會兒後,李田丟掉了手中的火把,走到山坡最頂端的一旁,慢慢坐了下去,盤起自己的雙腿,眸光深沉的看著遠方的一景一色。
在他的身後,響起的是烈火燃燒木柴所發出的迸裂聲,以及錢明光的哭聲。
李田就那麼安安靜靜的盤腿坐在山坡上,俊朗的臉上很是平淡,看不出任何的感傷。
可能.......是因為他已經習慣了這種場景吧,也可能是因為他知道,對於一名死者而言,即便自己哭得再傷心也於事無補。
夕陽西下,黃昏降臨,碧藍的蒼天化為了紅黃色,清風吹過盈盈的草地,嫩綠的小草在風中輕輕搖曳。
李田靜靜的坐在山坡上,錢明光就在他的身後痛哭,終於過了不知多久,在孫銘的遺體還在焚燒時,注視著遠方天邊火燒雲一般美景的李田淡淡開口道。
“小胖,你今年多大了?”
跪在孫銘被焚燒遺體前痛哭的錢明光聽到李田的話,不由抬起了頭,哽咽的擦著眼淚道,“十......十八歲。”
李田俊朗的臉上劃過一絲笑意,“十八歲啊,真好,比我當初可要強的太多了。”
大軍行進了兩天一夜,在這段時間裡,李田沒有跟錢明光說過一句話,錢明光也不敢他和說,但.......但現在的他很想找一個說說話,發洩一下自己心中的痛苦,以及.......道歉。
見李田主動和自己說話,錢明光一邊摸著眼淚,一邊哽咽不已道:“將......將軍......對,對不起......如果不是我怕死,孫大哥也許......”
錢明光的話還沒說完,李田便伸手打斷了他的話。
注視著遠方從地平線上緩緩落下的夕陽,李田悠聲道,“這些事情你不用再說了,現在,我想給你講一個故事。”
痛哭的錢明光不由愣住了,可很快,李田那帶著濃濃回憶與追尋的聲音在他的耳畔緩緩響起。
.......
“在三年前,長安城裡曾有一位惡少,他是真的無惡不作,仗著自己父親是當朝重臣,飛揚跋扈到了極點,平日裡不是強搶民女,就是唆使手下的惡僕隨意欺辱百姓,就連曾經的長安府尹都曾被他當眾抽過三個耳光。”
“十三歲,他就帶著手下的惡僕去街上毆打那些窮苦百姓。”
“十四歲,便當街搶走民女,回去作樂。”
“十六歲,花錢買了兩隻兇狠的鬥犬,帶著那兩隻畜生隨意上街咬人,一名挑著燒餅,沿街叫賣的小販當眾死在了那兩隻惡犬的撲咬下,而他卻在一旁高興的拍手叫好,事後,他只給了那個小販的家人一貫銅錢的賠償。”
李田神色感傷道:“一貫銅錢,能買多少東西?可他卻認為自己給的很多,因為死的人是一個賤民,他們的命只值一貫銅錢。”
“到了二十歲那年,不知怎地,他突然喜歡上了舞刀弄槍,花錢找人買了一把上好的長劍,拿到亂市中左劈右砍,肆意妄為,擾的滿長安雞飛狗跳,還砍傷了二十多名無辜的百姓。”
李田自嘲一笑,“真是有夠混蛋的啊。”
“知道嗎?當時的長安百姓見到他出來就像見到土匪一般,避之不及,而他也用自己的所作所為告訴了整個長安城的百姓,李太常的公子,究竟是有多麼的混蛋。”
“十三歲就在大街上作惡,一直到二十七歲他才被迫離開了長安,十四年,他整整在長安無法無天了十四年,在這些年裡,總是會有一些失去親人,而喪失理智的百姓去找他報仇,去向官府報官,可你知道他是怎麼做的嗎?”
李田扭過頭,望著身後已經沉浸在自己所講的故事中的錢明光,抿了抿嘴,神情複雜的問道。
錢明光搖了搖頭。
李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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