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 偷雞不成蝕把米
傲嬌紅塵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777章 偷雞不成蝕把米,諜戰之一個騎手在滿洲,傲嬌紅塵,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法官又請他講了事情的原由。 錢常在就把他聽說哥哥遇害之後,自己趕來新京處理善後的情況,以及和丁力起衝突的過程,粗枝大葉地講了一下,最後,他嚷道:“就是對面這個人,他說那個商行是他和他姐兩個人的,而且,他還拿槍威脅我!請法官主持公道,把商行判給我們錢家,還有追究他私藏槍支,威脅他人的罪責!” 這個壯漢,雖然粗俗,但在爭搶利益這方面,卻是不含糊,刀刀見血,箭箭封喉。 輪到陪審員問丁力了,也是姓名、職業、住址這些基本的資料。 丁力就回答道:“我叫丁力,是軍政部的接待處的處長,住在順治街順鑫旅館!” 丁力報完他軍政部的職位時,那個法官又仔細看了一下丁力的軍銜。 這時,陪審員又發問道:“那麼丁先生,請你解釋一下商行的事情還有用槍威脅他人的事吧!” 終於輪到丁力反擊了,他咳了兩聲,清了清嗓子,然後慢條斯理道:“尊敬的法官還有陪審員,請容我解釋說明,首先,原告所說的如意商行,本就是我姐和我一同建立的,與錢常有沒有任何的關係,這一點,從經營執照上,就能體現出來。” 說到此,丁力從皮包之中拿出他和丁茉籤的合約,還有如意商行的房產證,由法警呈給法官過目。 法官看過之後,丁力補充道:“這是我和我姐籤的合約,上面寫得一清二楚,這個商行,本就是我和我姐合辦的,還有那處房產也本就是我的!” 丁力提供的證據,充分而又詳實,法官再三確認後,對原告錢常在道:“被告提供的證據,真實有效,這個商行,與錢常有沒有任何的關係,所以,你的申訴無效!” 那個錢常在張張嘴,找不出更充分的理由來要這個商行了,他翻了翻白眼,將他的第二個問題,又重申了一遍:“就是這個人,執槍威脅我,我告他私藏槍支、威脅他人!” 法官轉向丁力,道:“請被告解釋說明!” 丁力一指身上的衣服,又掏出他的軍官證,晃了晃,然後開口道:“原告,請你睜開眼睛瞧仔細了,我是軍政部的長官,配槍是我的權力,你這私藏槍支的帽子,扣不到我的頭上,還有,你說我用槍威脅你,那我就還原一下昨天的場景,你帶著一夥人,對了,就是坐在旁聽席上的那幾個人,衝進了商行去鬧事,還要毆打我的員工,我趕到時,你們非但不聽勸阻,還要動手撕我的合約,無奈之下,我才掏出手槍來,阻止了你們的強盜行為!” 說到此,丁力又對法官道:“這事您可以派人去商行,找我的員工去核實,如有一句不實,我願意接受任何的處罰!” 丁力講完之後,法官對原告道:“你們上門滋事,這種行為,就是錯誤的,人家就是當場開槍,最多也就是個防衛過當!這件事情,你們是不佔理的!至於槍的問題,我就不解釋了,人家被告已經解釋清楚了,所以,你起訴的兩條罪行,均不成立!我宣佈……” 他休庭兩個字還沒說出口,對面的原告,又舉手道:“我還要告他侵吞我哥的房產,我要求他當庭歸還錢家的房產!” 法官見又有了新的糾紛,只能又端坐下來,他轉向丁力問道:“他說的可是事實?” 丁力冷笑道:“一派胡言,我姐和我姐夫是有一處房產,但那東西早就抵給我了!” 說到此,丁力又開啟皮包,拿出了那張借據,由法警呈給法官。 法官認真看過之後,對原告道:“這是一張借據,當初做生意時,丁茉向丁力借了二十萬塊錢,做啟動資金,抵押物就是那套房產,如今人已經遇難,自然是還不上這筆錢了,所以,丁力有權利將這套房子拿來抵債的,所以,你的申訴,法庭不予支援!” 對面的原告聽到這裡,愣在了那裡,他怎麼也想不到,會是這麼一個結局,竹籃打水,一場空! 法官將呈上來的證物,叫法警還給丁力,又要站起來宣佈休庭。 這時,丁力舉手道:“法官大人,我還有一件事情,請您作主,給出合理的評判!” 法官嘆了口氣,心道:這一對原被告,真難纏啊! 但有案子就得斷啊,法官只能開口道:“你講!” 丁力就有條不紊地道:“法官大人,我姐和我姐夫,是突然遇到的不測,作為他們的親人,我是十分痛心的,基於我對於他們的感情,我就出錢出力,為他們辦了一個風風光光的葬禮,這件事兒東廣場警署還有憲兵隊的人,都可以作證!” 說到此,丁力又掏出一個票據,請法警呈給法官。 丁力補充道:“起初,我不知道姐夫家還有親人,因為從始至終,都沒有見到他們家的人,所以,這喪葬的費用,都是我一個人出了,如今,姐夫家的親人出現了,那正好,這費用,他們也得負擔一半吧?請法官明斷!” 起初,對面的原告沒明白丁力啥意思,等到最後丁力說到了要錢,他整個人都傻了,這一趟新京之行,不但好處沒撈著,瞧這意思,還得賠給人家一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