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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教主後,張大貴真的發現會認字有多重要了,故此他即便看字就頭疼,也忍著學,如今才掌握百八十個簡單的字,可還遠遠不夠啊。
常成恭倒好,會字還去當小偷,簡直是浪費啊!
常成恭似乎看出了張大貴的心思,苦笑道:“張爺有所不知啊,你以為靠教人認字便能為生?”
張大貴一愣,道:“聽你這麼說,你幹小偷還有理了!”
常成恭仰頭一嘆,便對張大貴說起他的遭遇。
張大貴怎麼也沒想到,常成恭這傢伙居然如此可憐!
因為沒有科舉,普通百姓根本不需要學字,自然捨不得花錢,可常成恭那點學識想要混入儒林根本不可能,家裡又沒地,租嘛,一來本錢問題,二來他自幼給富戶家公子做書童,那懂耕種啊!
最後,拿了大半家當去做買賣,可卻被人給騙了,也是被騙之後,發現騙子這行當不錯啊,來錢快,於是就幹了,結果,被人打了!
所謂屋漏偏逢連夜雨,被打傷後,回家準備拿出僅存的一點兒家當買點藥,卻又發現被人偷了!
於是乎,常成恭便把主業放到盜竊上,把騙當成了副業!
這一干,便是十年,不僅靠著盜竊發家致富,還娶了親,生了娃,然而好日子沒過多久,一次失手後,他被通緝了!
更要命的是,在他帶著老婆孩子跑路時,半路上,老婆不見了,錢也沒了!
“唉!”張大貴不知何時,弄了壇酒,灌了一口,遞給常成恭,搖頭道:“也是,你說嘛,你婆娘如果不跑,難道跟你亡命天涯?換做是我,趁著還年輕,有點兒姿色,早改嫁了!”
常成恭一口酒下肚,抹了抹嘴,似乎還不肯放下怨恨,氣憤道:“可她也不能把錢全拿走吧,那孩子怎麼辦?”
“帶著孩子她怎麼改嫁?沒錢她如何疏通衙門的人給她改籍貫,用我們教主的話說,是可憐之人,必,必,必啥了?”
一旁林潮看著這兩個不知怎麼就喝上的傢伙,苦笑道:“必有可恨之處。”
“對!對對!就是這詞……呃!”張大貴打了個酒嗝,揚起眉頭,又道:“瞧瞧,咱教主說得多對啊,這才是有學問的人,你當初若早早改行,怕孫子都抱上咯,不過,現在也不晚,加入咱衍教,雖然不能當官,卻能光明正大的走在街上,如果幹得好,還能受人敬仰呢!”(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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