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新番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44章 七十二天的皇帝,漢闕,七月新番,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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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卻不搭理他,更沒有像往常在長樂宮那般,和顏悅色地讓皇帝免禮。

這位十六不到的小姑娘很清楚自己要扮演什麼角色,只故作肅然,按照劇本對外祖父霍光道:“大將軍、丞相,讀奏吧。”

尚書令輕咳一聲,開始宣讀那長長的奏疏。

“丞相臣敞、大司馬大將軍臣光、右將軍臣安世、御史大夫臣義、宜春侯臣譚、太僕臣延年、太常臣昌、大司農臣延年、宗正臣德、少府臣樂成、廷尉臣光、執金吾臣延壽……光祿大夫臣吉等頓首死罪!”

只要是在場的,殿中每個人都署了名,如同投名狀一般,一旦開始,廢帝之事便再無迴旋可能。

而劉賀,就只能伏在地上,冷汗津津地聽著自己那些“罪狀”。

“孝昭皇帝早棄天下,無嗣,臣敞等議,昌邑王宜嗣後,遺使者奉節徵昌邑王典喪。服斬縗,無悲哀之心,廢禮義,居道上不素食,使大奴劫掠女子載衣車,納所居傳舍供王淫樂,到濟陽,求長鳴雞鬥之,為人後者為之子也,而昌邑王不孝如此!”

這些事當時無人發難,可作為使者之一的丙吉都一一記下,就等著今日呢!

接下來輪到劉賀到長安的表現了,他明明聽了龔遂的建議,每次都哭得很傷心,幾乎沒有做錯的地方,卻被說成“哭而無淚,心中不哀反喜”。

至於他正式即位後,因為那段時間劉賀膨脹,罪狀就更多了。

除了確實是他下令,讓從官持節出宮、許給他們二千石印綬外,昌邑奴僕們乾的每件事:出宮買雞豚自食,酒後於酒肆中調笑胡姬,市中大聲喧鬧等,都算成劉賀之過,兩百多人,一個一件,加起來也夠多了。

而在喪期後的飲酒作樂狩獵,擊鼓歌吹作俳倡,驅馳北宮、桂宮,弄彘鬥虎等,也被說成大行靈柩還在前殿時就公然為之!

劉賀臨幸的幾個小宮女,在奏疏裡,忽然成了孝昭的嬪妃,被荒淫無道的劉賀強行侮辱,子淫父妾,還威脅宮人不許說出去。

甚至連他醉後說笑,要坐一坐皇太后小馬車的戲言,也成了呈堂證供,是不敬皇太后的證據。

唸到這,上官太后已勃然作色,表示自己聽不下去了,用還帶著稚氣的聲音,指著劉賀怒斥道:“止!為人臣子當悖亂如是邪!”

劉賀絕望地閉上了眼睛,頭低低貼在地上,唉,看來母后對自己也誤會頗深啊。

這還沒完,尚書令接著念,說劉賀為璽書,令使者持節,以三太牢祠昌邑哀王園廟,稱嗣子皇帝。

等等!劉賀有些冤屈,他只是遣人悄昌邑去告訴老父親一聲,這也不行?而且沒有公然獻三太牢啊!

而說他一個月才朝見太后一次,那是太后自己說的,劉賀恨不得三天去見一回呢!這也成罪名了?

一旁的田延年心裡門清,以上諸多罪狀,多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除了被石顯所騙,寫的那兩封奏疏不好公開外,真正讓大將軍在意的就一條:

“變易節上黃旄以赤!”

這是要在長安搞政變的標誌啊,雖然前夜劉賀才聽了石顯的話令人去做,還沒來得及更換,但只是起了這念頭,都足以致命,所以大將軍才會果斷行事。

具體的事例舉了數十條,剩下的沒法一一列舉,就只能一概而論了。

“受璽以來七十二日,使者旁午,持節詔諸官署徵發,凡三千餘事!”

“太僕丞等數進諫以過失,昌邑王使人簿責,其餘諫者繫獄。荒淫迷惑,失帝王禮義,亂漢制度。臣敞等數進諫,不變更,日以益甚,恐危杜稷,天下不安!”

事到如今,劉賀說的每一句話,做的每一件事,甚至連呼吸都是錯的。

劉賀幾度欲反駁,但這不是辯論場,沒有他說話的份,這份奏疏是通知單,認或不認不重要,重要的是史官在旁一一記錄,遂成鐵證。

光數落罪狀就唸了一刻,尚書令嘴都酸了,終於點到正題,要找禮儀宗法上的依據了。

“臣敞、臣光等謹與中二千石、列侯、九卿、博士等議,皆曰:高皇帝建功業為漢太祖,孝文皇帝慈仁節儉為太宗,今陛下嗣孝昭皇帝后,行淫僻不軌。《詩》雲:‘藉曰未知,亦既抱子。’五辟之屬,莫大不孝!”

以上種種,**其實是小事,重點就是兩個字:不孝!對孝昭不孝,對太后不孝,對列祖列宗不孝,違背了大漢的政治正確。

“周襄王不能事母,《春秋》曰‘天王出居於鄭’,由不孝出之,絕之於天下也。天子所以永保宗廟總一海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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