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東匹夫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19章 當你覺得我還要謙虛一下,這個要價就不算高了,三國從忽悠劉備開始,浙東匹夫,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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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他也知道這事兒沒那麼容易,因為他雖然近似大權獨攬,但還得說服皇帝,皇帝十二歲,已經稍微有點見識了。另外,楊彪、士孫瑞、馬日磾這些重臣、同謀,多多少少也要商量一下。

玉璽這個籌碼,就能拿來堵住殺董同謀的嘴,那倆朝臣也急需被認可“現在的天子已經不算被人挾持”的狀態。王允到時候私底下一轉告,大家都能支援。

徹底想明白這些後,王允神色轉向和藹:“不知徵西將軍以為封什麼王合適?”

李素假裝很順其自然、完全沒經過大腦:“徵西將軍原本為了北伐討董,將幕府設在南鄭,當然以漢中王為好。”

王允臉頰上的法令紋一抽:“不行!此名有僭越之嫌——李中郎,別說你沒有想到這一點。”

李素不卑不亢承認:“是我有些疏忽了,不過,如若朝廷刻意迴避,不是反而顯得有疑忌之心?徵西將軍連玉璽都奉上了,還有什麼好多疑?

要不這樣吧,我給你個辦法——我過幾日就離京回南鄭,正式具表章上奏徵西將軍及幕府諸將佐功績,並傳國玉璽,一併送回長安。司徒可以說服天子,第一道詔書先願封徵西將軍為漢中王。

詔書到南鄭後,徵西將軍自當以朝廷禮法辭讓,咱也不用再辭了,就辭一次,而朝廷也在第二道詔書中改封蜀王,兵附加‘朝廷新定未久、道路不靖,四方依然擾攘,此非拘執虛禮之時,不得再辭’,而後徵西將軍便拜受蜀王之封,如何?”

這裡必須提一句,蜀王雖然是一個字的王,但李素說的蜀王顯然是封地一郡的常見藩王,就跟“中山王”、“河間王”、“東海王”一樣,沒什麼特別。

這裡的蜀指代蜀郡,而非蜀地甚至益州。

王允當然知道這些常識,所以他的關注重點不在這兒,而是李素提出的“辭讓之後,朝廷誠懇減封,以此誠意讓受封者別再辭了,一錘定音”。

封王雖然不比王莽已經有先例的“篡位禪讓”那樣要“三辭而後受之”,但稍微辭讓辭讓的姿態還是要擺的。

當然了,分兩種情況——如果是因為血緣,比如你是皇帝的兒子或者親兄弟,那直接封王是沒有辭讓的。但遠一點的漢室宗親,因為對於挽救大漢有重大功勞,這種封王是要謙虛的。

王允也就明白,如果朝廷第一封詔書給漢中王,第二封再給蜀王,那劉備是不敢第一封不辭就直接接受的,那樣會被天下罵,對名聲的損失說不定比封這個王得到的好處還嚴重,得不償失。

“你真能確保劉備會接受第二道改為蜀王的詔書?”念及此處,王允忍不住問。

李素笑了:“你應該問,徵西將軍會不會在拿到第一道詔書的時候,就交出玉璽——至於第二道,還不是任憑司徒改換名分?”

王允一想也對,劉備手上的籌碼,在交換第一道“冊封漢中王”的詔書下發的同時,已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徹底交付乾淨了。第二道的時候劉備手上又沒籌碼了,還不是任由自己稍微壓壓價?

至於郿塢府庫裡那些錢財,等劉備的玉璽送到時,肯定也早就全部運回長安了,所以第一道虛高的詔書,只是一個“確保對方交付的框架協議”,交付之後自己還能壓價出“實施細則”,對方卻不能抬價了。

這麼一想,虛情假意先表態給漢中王,倒也沒什麼大不了了。

“好,這兩日,李中郎先在京城盤桓一陣,明日、後日我帶你赴宴幾場,與馬日磾、士孫瑞等朝臣共飲,老夫也得取得他們的諒解。

三天後,就請李中郎回去另寫徵西將軍的表功奏章,並傳國玉璽一起送回,表功奏章與玉璽到京之日,就是封王詔書下發之時——放心,你與徵西將軍麾下其他將佐,也都另有升賞。李素,我倒是想問問你的真心話,你是想一直跟著劉備,還是入朝為官?”

李素深呼吸了一口:“我為徵西將軍效命,一為報恩,二為除國賊、卻外敵,揚大漢威名於異域。不過如今大功基本告成,未來當然也會希望入朝,三公九卿,誰人不想。”

這番表態是必須說的,這樣才能降低王允對劉備割據的懷疑。而且李素也不怕說話說滿了不好收場——他連“辭漢中王改蜀王”這樣的條件都敢答應,顯然是因為李素知道王允活不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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