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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劉備入蜀後曾經把蜀郡拆分為蜀郡和汶山郡,汶山地區就是青城山以西的山區,比較窮一些。現在雖然還沒正式拆成郡級單位,但當地的經濟風格已經跟蜀郡的成都平原部分頗為不同了。這些貧困山區的意見確實應該兼顧。
而楊洪歷史上最有名的事件就是在漢中之戰,當諸葛亮面對劉備的求援時,楊洪建議諸葛亮:“此何時也?無漢中則無蜀,男子當戰,女子當運”,也算是個忠於漢室之人了,後來諸葛亮執政後封為蜀郡太守。
此刻,只聽楊洪誠懇地建議道:“大王,這租庸調法所定的新稅率,我們汶山諸縣上下士紳並不敢有異議,刪繁就簡名實相副,也堪稱善政。
只是此法允許錢幣、蜀錦與納糧隨意兌換,百姓繳納什麼划算就繳納什麼,看似是惠民之舉,防止百姓因為換錢而被盤剝,實際上卻有可能傷農,不可不查!
右將軍每自比管仲,不會不知道春秋時管仲衰魯之策吧?魯人擅事農桑、織魯縞,管仲便建議齊桓公鼓勵齊地士紳穿魯縞、又嚴禁齊人自營蠶桑,哄抬縞價,誘惑魯人棄梁粟而專事蠶桑。兩年之後,又禁止齊國再買縞賣米,使魯糧盡幾乎亡國,成為齊之附庸,殷鑑不遠吶!
如今百姓繳稅可以完全不納糧,那遇到蜀錦漲價的年份,他們還種什麼糧?要是蜀錦兩年三年持續高位,百姓定然毀田種桑,甚至這種蜀錦價格的虛高完全是可以由諸侯誘導的——
比如劉表或者袁術、孫堅知道了大王行租庸調法之後,他們最可能的做法就是利用長江商路,高價瘋狂收購蜀錦,哄抬錦價,益州百姓一旦瘋狂織錦,不用三年就會糧荒。
而且蜀道艱難,運錢、錦等價高輕便之物易,運糧米等大宗沉重之物難。到時候就算想從荊州買糧,就算荊州的諸侯沒有抱團不賣,我們的運力也不可能支援從荊州運糧養活蜀郡數百萬人口……”
楊洪說來說去,其實主要就是個糧食安全的問題。
當然他最初還是說了幾句吹捧李素和劉巴的好話的,也承認了李素的本意是“防止百姓被盤剝”。
這一點必須稍微解釋一下,那就是漢朝幾百年來收銅錢的算賦,這項制度其實也是很盤剝百姓的。
因為百姓如果不經商只種田,手上是湊不出銅錢只有糧食的。所以一旦到了繳稅季節,為了強行湊一百二十錢交人頭稅,百姓就得再費一番手腳賣糧。
而眾所周知,兩年年的封建社會,只要存在“農民非賣糧湊銀湊錢繳稅”這個剛需,那就一定會出來囤積居奇的奸商趁著百姓集中賣糧的時候壓低糧價,多宰百姓一筆。可能百姓要拿出相當於兩百錢甚至更多的糧食,來換回實打實的一百二十枚銅錢。
而李素和劉巴的“允許錢、錦和糧自由兌換”,對於緩解這個問題絕對是大有好處的,哪怕是政敵都得承認,楊洪這樣的善意提建議者就更得承認。
因為錢錦互通之後,百姓雖然沒錢但百姓也可以自己織錦,自給自足就可以湊齊一切稅賦所需,也就不用去商業交易被差價盤剝了。
李素也就可以在這個基礎上,求同存異單說糧食安全的問題。
只聽李素很有風度地等對方全部說完,才好整以暇反駁:“大王,楊洪之議確是老成謀國之言,可惜未能見古今時勢之異。
我與劉巴並非沒有對糧食安全問題留出應對,如今的局勢,與管仲齊桓公之世也大不相同。首先,管仲之謀之所以成功,只因在他之前,世人並無以通商亡人之國的先例,各國沒有戒心。
春秋之時,魯國並無平糴之法,而平糴之法就是出自《管子》,又為戰國之初魏國變法的李悝所實際推行。此後數百年,各諸侯、州郡都有常平倉,平抑糧價,也防穀賤傷農。蜀地自先秦一直富庶,糧秣自給有餘,官倉積穀豐饒,只要治倉嚴謹,至少可消弭八成的風險。
其次,魯國當年之衰,還在於反應遲緩,須知毀田種桑需要數年,毀桑復田卻只需一年。如果反應迅速果決,行政高效,只要田地還在,改弦更張就能防止受害。‘藏糧於倉’,不如‘藏糧于田’,只要確保耕地的總面積,即使暫時不種,或者暫時種的是別的東西,能切換回來就不怕。
我們現在只是允許蜀錦納稅,並不是蜀錦天然可以變出一切,如果糧食變少了,糧價上漲種糧有利可圖,百姓也是會種糧的。而且朝廷也給了糧食保護價,一石三百錢是無論如何都兜底的,還有何患?”
李素說的“藏糧於地”,確實有些超前,但他還有別的後手。
而“藏糧於地”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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