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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婿時,男方會攜食物上門,略留積儲,夠女子數月之食,旬月後若被趕出門,自然也不必再養女子。將來孩子是不是他的,也無從而知。
另外,這些蠻人死後也沒有土葬,都是直接焚燒其屍,以骨灰為肥隨意散於田野果林。我等初次秘密通商至此時,不解其意,還詫異這些蠻夷不明孝道。
但後來得知,這些蠻夷倒也懂炎熱瘴氣之地的生存之法,說是掩埋屍首容易因炎熱瘴毒而傳染疫病,所以只火葬不掩埋。”
步騭說的這些特徵,還真不是他瞎猜的。因為已經跟後世南北朝時期史書對林邑人,尤其是林邑南部新佔領的占城地區的人的特徵描述,非常相似了。
這也很符合自然規律,越是炎熱的地方,膚色深有生存優勢。而且女人對男人的依附,往往是建立在物資匱乏的前提條件下的。
所以原始社會只要人口不稠密,自然資源直接就夠吃,都是母系社會為主,因為根本不稀罕雄性來提供養育和物資。到了物資極大豐富的全體人類一起富裕時期,也是返璞歸真。
只有人類發展的中間階段,人口稠密,物資又不夠,有馬爾薩斯陷阱競爭,才需要雄性提供養育。
(注:現代人類學家有研究亞馬遜雨林裡的野人部落,指出他們的競爭也很殘酷,並非母系狀態,而且會互相殘殺爭奪資源。
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部落都處在“人口密集”狀態,也就是自然資源不夠分了。地廣人稀又野果吃不完的原始社會,是不需要男人養的。如果環境裡猛獸少,那就更不需要男人了。)
雖然步騭描述的情況,也都符合自然法則,但趙雲顯然是不懂自然法則的。
他是一個忠孝禮義廉恥薰陶出來的傳統人,所以只是對這些漆蠻愈發憎惡,覺得到時候殺起來也更沒負罪感了。
反正是這些人自願接受區氏範氏的羈縻籠絡,全民皆兵跟黃膚越民、漢民為敵,那趙雲大開殺戒就不是濫殺無辜了。
……
小心翼翼沿著海岸線數十里外,又航行了三天。
因為海岸線走勢漸漸轉向西南,所以東北風正好變成大順風,船隊每天就開得更快了,一天能航行出二百多里近三百里。
十一月十二這天傍晚,部隊終於抵達了疑似林邑陪都占城地區,趙雲找了個沒有城池的位置靠岸。
趙雲選的點,看起來上岸後環境也比較乾燥,是沙灘地形,有一條小河與一處湖泊可以提供水源,樹木都是椰林與棕櫚為主,不像毒蟲密集之地。
有小河的話,還便於船隻儘量靠岸,降低士兵翻船舷下水徒涉的距離和深度,不容易被半渡而擊。
因為地形還不錯,所以當地還是有幾個村莊聚居的,好地方不可能是無人區嘛。
看到趙雲的大軍登陸,岸上那些漆色蜷鬚髮的土人居然還拿著魚叉來抵抗,想趁趙雲立足未穩,結果當然是全都被堂堂正正在戰場上交戰擊殺。
趙雲決定讓部隊歇息一陣,重新適應陸地上的平穩環境,一兩天後再決戰。
坐船坐了十二天,航行了兩千裡,士兵們稍微有點習慣了船上的搖晃。到了岸上腳踏實地,反而覺得大地都在晃動似的。
沒一兩天時間的休息,這個平衡系統調不過來,戰鬥力也就沒法保障。
紮營完畢後,趙雲抓來少數幾個漆色女人俘虜,讓步騭帶來的懂蠻語的嚮導問話,確認了附近的城邑聚落位置、林邑陪都占城的具體方向。
隨後,趙雲找來還留在船上的太史慈,先上岸開個會,趙雲商量道:
“子義,我這兒留下三萬人,足夠對付一切來敵了,反正林邑人和本地土著蠻子不擅守城,沒有城牆。我帶來的少量騎兵,只要花幾天讓馬匹稍稍恢復體力,就能衝殺破敵。
你帶著剩下的一萬人,憑藉堅船,可以貼岸搜尋,林邑地勢狹長,除了幾條大河的入海口三角洲之外,其餘地方難以陸路千里行軍。
所以如果北方前線的林邑人得到訊息後回援陪都占城,肯定會划著小船貼著海岸來援,你正好在海上將他們全部擊殺。
不過林邑人聚集可能會規模很大,你一萬人別跟他們野戰,更別追上岸,就以前哨小船示弱,勾引他們從海上追擊,稍微追到深一點的地方,再大船齊出包圍殲滅。”
太史慈一副志在必得很有把握的樣子:“放心吧,對付這些蠻子,人多人少不重要,只要是在海上,我們的船更強,還有弓弩投石之利,幾十倍的蠻子都照殺不誤。”
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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