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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安葬死人的風水佳穴,不僅能讓死者安眠,更可以蔭福子孫後代,使的家族人丁興旺,生意紅火,家宅安寧。
但是有的地方不適合葬人,葬了死人,那死者便不得安寧,更會禍害旁人,“入土不安”可分為這麼兩種情況。
一者是山兇水惡,形勢混亂,這樣的地方非常不適合埋人,一旦埋了祖先,其家必亂,輕則妻女淫邪,災舍焚倉,重則女病男囚,子孫死絕。
第二種情況不會禍及其家子孫後代,只會使死者不寧,屍首千百年不朽,成為殭屍,遺禍無窮,當然這不是防腐處理的技術好,而是和墓穴的位置環境有關係。
在風水學上,最重要的兩點是“形”與“勢”,“形”是指墓穴所在的地形山形,“勢”是指這處地形山形呈現出的狀態。
“形”與“勢”一旦相逆,地脈不暢,風水紊亂,就會產生違背自然規律的現象,埋在土中的屍體不腐而成殭屍,便是最典型的現象。這些理論,古籍上面,諸如《葬經》等均都有詳細的記載。
如湘西趕屍之說,又稱移靈,屬茅山術祝由科,發源於湘西沅陵,濾溪,辰溪,敘浦四縣,在屍體未腐化時由術士趕回鄉安葬。趕屍的術士大約三五同行,有的用繩繫著屍體,每隔幾尺一個,然後額上貼黃紙符,另外的便打鑼響鈴開路,劃伏夜行。天光前投棧,揭起符紙,屍靠牆而立,到夜間繼續上路。中國說的最多的也是湘西的趕屍匠。他們所趕的屬於行屍。趕屍人被稱為“趕屍匠。”一般是在天亮之前,把屍體趕往義莊,或者固定的小店。屍體一般都披著寬大的黑色屍布,頭上戴著一個高筒氈帽,額上壓著幾張書著符的黃紙垂在臉上。這些披著黑色屍布的屍體前,有一個手執銅鑼的活人,他是一面敲打著手中的小陰鑼,一面領著這群屍體往前走的。他不打燈籠,手中搖著一個攝魂鈴,讓夜行人避開,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屍體若兩個以上,趕屍匠就用草繩將屍體一個一個串起來,每隔七八尺遠一個。
亦有人指趕屍者其實背起屍體而行,但由於身穿黑衣夜行,途人便自然看不見趕屍者,以為有行屍。
其中也有比較詳細的古籍記載,《閱微草堂筆記》把屍體成為殭屍的原因分成兩項:新屍突變及葬久不腐。
再說養屍,養屍地,這較為科學。土壤土質酸鹼度極不平衡,不適合有機物生長,因此不會滋生蟻蟲細菌,屍體埋入即使過百年,肌肉毛髮也不會腐壞,有些資料顯示屍體的毛髮,指甲會繼續生長。風水學中亦有此一說。
坊間流傳道家有太陰煉形之法,屍體葬數百年,期滿便會復生,新死的屍體被邪物/邪氣附身,屍體吸收了陽氣,借人生氣而屍變,人死之際,魂一散而魄滯。
袁枚《子不語》:人之魂善而魄惡,人之魂靈而魄愚,魄主宰人身,當魄離開人體,便會淪為惡鬼殭屍。三魂七魄乃道家之說:“魂乃陽性神靈,附於人的氣,主宰精神思維活動。魄乃陰性神靈,附於人之形,主宰人的形體活動。”
屍變,又稱為詐屍,屍變的可能性分別在於幾點之上,諸如行雷閃電,大肚貓跳過棺材,屍體便會出現異變。
清朝野史,述異記(東軒主人著)中有出現強屍的故事,大致是說清朝初年,湘南西邊,有一個靠山的小村落,村中一個無賴因盜墓而中屍毒,後雖被一老人救回,但因再度做不當的事,被全村的人打了一頓,再丟在後山草叢中讓他自生自滅。
過了幾天,他再來求救,但這次沒人願意幫他。村民們將他打他一頓,然後綁在樹上,雖有人出言勸阻,但無人理會。最後他死在樹上,晚上村民想將之安葬,但發現屍首不見。
最後他回來殺了全村,村民因被咬而一個一個變為殭屍,一些及時離開的村民在早上回村探望時也慘成殭屍。
殭屍的起源盛行於明中葉以後及清朝。清代筆記載殭屍者最多,首推袁枚的《子不語》及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此二書可以說是「殭屍大全」。
湘西趕屍之說又稱移靈,屬茅山術祝由科,發源於湘西沅陵,濾溪,辰溪,敘浦四縣,在屍體未腐化時由術士趕回鄉安葬。趕屍的術士大約三五同行,有的用繩繫著屍體,每隔幾尺一個,然後額上貼黃紙符,另外的便打鑼響鈴開路,劃伏夜行。天光前投棧,揭起符紙,屍靠牆而立,到夜間繼續上路。
亦有人指趕屍者其實背起屍體而行,但由於身穿黑衣夜行,途人便自然看不見趕屍者,以為有行屍。
再來就是討論一下殭屍吸人血,吃人肉的問題,《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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