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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天虹體育館,這裡還是猛龍隊的主場,等到下個賽季,猛龍隊便會搬往新建成的航線中心體育館。

卡特臉色陰沉的走進球員更衣室,往椅子上一坐,脫下鞋子直接丟到了地上,嘴上則埋怨道:“這雙破鞋,穿著真難受,我已經受夠了!”

卡特丟到一旁的鞋子,正是彪馬為他提供的cell  orig籃球鞋。

彪馬為了重新進軍籃球鞋領域,不惜花重金簽下了文斯-卡特,希望藉助這位希望之星的名望,開啟美國的籃球鞋市場。

卡特也的確很爭氣,打出了那一屆新秀的最佳資料,最佳新秀是沒跑了,無愧於新一代喬丹接班人的稱號。

然而彪馬提供的鞋子卻恨不給力,這雙cell  orig籃球鞋也真的不太行。

彪馬已經太久沒有做籃球鞋了,他們對於籃球鞋設計理念,還停留在七八十年代,所設計出來的籃球鞋一點兒都不時尚,而且還外觀還非常的臃腫。

對於卡特這種有速度有彈跳的球員而言,穿著一雙臃腫的鞋子打球,不光會覺得很不舒服,還會影響發揮。

最關鍵的是,彪馬的籃球鞋毫無科技含量,就是一雙普普通通的籃球鞋。

九十年代以來,籃球鞋的科技含量越來越高,從設計方面開始符合人體工程學,新技術和新材料的應用,也讓鞋子變得更加舒適。

別的不說,就以減震為例,各個體育品牌可都是下大功夫,耐克孜孜不倦的推出一代代的氣墊,阿迪達斯則研發高分子材料,甚至還有在球鞋裡安裝彈簧的。

彪馬公司顯然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他們做的還是傳統的籃球鞋,沒有氣墊,沒有踩屎感,沒有任何可圈可點的先進技術。

大概是足球鞋和跑鞋做久了,彪馬的設計師已經不太會設計籃球鞋了,所以只能拿十幾二十年前的理念來應付了事。

籃球鞋和足球鞋是不同的,籃球鞋注重的是腳的感受,而足球鞋所注重的,除了腳的感受,還有足球。

籃球鞋穿在腳上,第一要覺得很舒服,第二則是對腳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

而足球鞋穿在腳上,是需要跟球有接觸的,所以最關鍵是方便踢球,至於腳舒不舒服,那不是首要考慮的事情。

想要追求鞋子的舒適性,提高鞋子的保護效果,那麼鞋面一定要軟。

然而想要提高射門和帶球的操控性和精準度,鞋面就必須要硬。

想要有更好的緩衝和減震,那麼鞋底就一定要軟,甚至會設定緩衝區,比如氣墊。

而想要鞋子抓地力強,加速快,鞋底就要硬,甚至需要用前腳掌的釘子來加強。

所以說籃球鞋跟足球鞋,是完全兩個極端的產品,籃球鞋是軟的,緩衝性強的,足球鞋是硬的,抓地力強的。

如果用設計足球鞋的理念去設計籃球鞋,結果可想而知。

於是乎彪馬便推出了一款很失敗的籃球鞋。

後世球迷們購買彪馬的cell  orig籃球鞋,幾乎都是衝著卡特的人氣去的,要不然誰會去買一雙老掉牙的籃球鞋。

彪馬籃球鞋糟糕的實戰效能,以及較差的舒適性,讓卡特無法忍受,而且這雙鞋還很醜,穿著打球也讓卡特覺得很沒面子。

所以卡特只穿了幾十場的彪馬球鞋,便換成了其他品牌的鞋子。

歷史上2000年的全明星週末,卡特以票王的身份入選全明星賽,並且拿下了扣籃大賽的冠軍,當時他雖然有彪馬的合同在身,但穿的卻是and1經典的太極系列,而且都沒跟and1要廣告費,可見彪馬的鞋子是多不受卡特的待見。

……

卡特將球鞋丟到一旁,一臉煩躁的表情,這個時候,作為歐豆豆的麥蒂,當然要來安慰一下歐尼桑。

只見麥蒂走了過來,開口說道:“如果你實在不喜歡這雙鞋的話,換一雙就是了,我的鞋給你穿!”

“我愚蠢的歐豆豆啊,我們的腳碼又不一樣大!”卡特心中暗道。

麥蒂穿16碼鞋,這是美國尺碼,換成標準尺碼是50碼鞋,卡特穿的則是47碼的鞋,麥蒂的鞋子給卡特穿,肯定是偏大的。

不過卡特還是一臉羨慕的看了看麥蒂的那雙鞋子,這可是飛躍公司為麥蒂推出的專屬簽名球鞋。

作為一個二年級生,而且還在打替補,就有了自己的簽名球鞋,這樣的待遇,任何一個球員都會羨慕。

麥蒂則接著說道:“這樣吧,我讓經紀人聯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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