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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雲海一死,而且是以極其引人注目的形式被人射殺,對擺渡幫的眾人立時帶來了巨大的打擊,一時間投降者甚多。

長河幫與地陰門明顯有備而來,不僅刻意控制交戰的區域,不波及無辜者,甚至還分出人手驅趕路人。

徐勝瞧了一眼,便選擇袖手旁觀。

狗咬狗罷了,李雲海之前說的那番話倒也沒錯,擺渡幫固然是惡徒,長河幫與地陰門也不是什麼好人,不管死了哪家的人都是活該,既然選擇混幫會這條路,就該有被人亂刀砍死街頭的覺悟。

上官南和聶魅看見被釘死在騰蛟樓外壁的李雲海,面露欣喜之色,尤其後者為防萬一,乾脆催發屍爆法術,令其死無全屍,化作一攤飛濺的血泥碎肉。

打敗俠僧毫無利益可言,但滅了擺渡幫,接受其幫眾、積蓄和地盤,便足以令兩家吃得肚脹,既然如此,選擇對付哪一方不是一目瞭然的事嗎?

“俠僧本人的實力且不論,他身邊的同伴也非易與之輩,真不知道李雲海抽了哪根筋,非要找人對付俠僧,若非如此,我們還不一定能發現他的罪證。”聶魅唏噓道。

“他這是做賊心虛,而且平日豪橫慣了,覺得與其整日擔憂秘密洩露,不如先下手為強,不過話又說回來,若非他平日囂張跋扈,經常做些草菅人命、欺男霸女之事,也未必有這般巧合,白天俠僧剛立規矩,晚上便沒了退路,歸根結底是他咎由自取。”

上官南當然有說這種話的底氣,作為長河幫的謀主,平日他不需要衝鋒陷陣,幹壞事的機會本來就少,而且他自詡風流才子,喜歡的是談情說愛相互勾搭的雅事,瞧不起李雲海這種對女人用強的糙漢。

至於聶魅,作為女子,她能幹的壞事本就比男人少。

因此,三方中只有李雲海犯下罪跡,不是沒有理由的。

隨後,兩人沒有加入大局已定的幫眾廝殺,而是前去尋徐勝,齊聲道:“多謝俠僧出手,滅此惡徒。”

徐勝操控青蛟湖的湖水落下,沒有去看兩人,只隨口道:“我誅此獠,只因他沒有遵守我定下的規矩,而我沒有對兩位出手,是因為兩位在我宣言之後,並無逾矩之舉,經過今日一役,擺渡幫將成明日黃花,望兩位好自為之,莫要步李雲海的後塵。”

上官南上前一步,抱拳道:“正欲請俠僧見證。”

“見證何事?”

聶魅道:“前日,我與上官幫主一番攀談交心,均認為過往幫眾一言不合便拔刀相殺,賤視人命之舉,實乃陋習,有心革之,故而彼此約法三章。”

上官南接著道:“將來凡長河城之地界,幫會之間若要爭奪地盤,不可肆意開戰,當先下戰帖,雙方協定勝負比試之法,各出人手,立生死狀,勝者奪地,敗者棄地,如此一來,既不會傷及無辜百姓,也能減少底層幫眾傷亡。”

聶魅又道:“但此約畢竟只是我與上官幫主兩人私下之約,妾身乃一介女流,上官幫主亦是臨危受命,未必能服眾,故而想請俠僧為此約護航,若有誰違背,當共誅之。”

徐勝轉過身來,認真審視了兩人一番。

必須得承認,這個方案是有可行性的,而且也不是兩人原創,有時候兩個幫會為了爭奪第三方的利益,又不願全面開戰,就會採用這種派出高手比武論勝負的方法,而為了保證結果的執行,通常會對外公開,並請幾位德高望重的前輩來觀戰,以此防止事後失敗方翻臉不認賬。

這個方法之所以沒有推而廣之,是因為高手也是惜命的,尤其擂臺上刀劍無眼,很容易喪命,若每次爭個地盤都要高手出陣拼勝負,那麼幫中高手再多耗不起。

而且,每次都要頭領出戰,那還要手下嘍囉做什麼?

上官南和聶魅之所以能達成這樣的協議,是因為在吞掉了擺渡幫的勢力後,長河城就是長河幫和地陰門的兩分天下,雙方的胃口都餵飽了,很滿意目前的勢力劃分,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彼此都不會起摩擦,並且可以透過這種方式來排擠新勢力。

新的幫會若想在長河城崛起,除非擁有一個實力具備碾壓優勢的高手,否則兩大幫會用車輪戰都能耗死它。

此外,上官南和聶魅也可以藉此機會提升個人聲望,壓下幫會內部對自己不滿的聲音,可謂於公於私都能大賺特賺。

“可以,此約由我公證,背約者,當誅不赦。”

徐勝稍作思考,還是答應了,畢竟他對長河城未來的幫會勢力發展不感興趣,而以當下蠻洲的社會狀況來看,想要徹底消滅幫會是不可能的,除非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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