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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離開了酒吧,送任菲回去。
耽擱了一些時間後,此時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了,市一中也差不多下晚自習的時間。
沈逍加快速度,趕回學校,馬不停蹄的趕去紀迎春的辦公室。
這個時候時間比較晚,大晚上的人也比較少,沈逍還特意去了趟花店買了一束花給紀迎春帶來。
並不是沈逍玩浪漫,而是迫不得已。
在剛剛送下任菲的時候,紀迎春就已經打過電話來,那可是一陣火山海嘯。
紀迎春差點都要將手機給吃了,都這個點了還不見沈逍過去,她可是從天一黑就在辦公室裡等著沈逍。
誰知道一等兩三個小時過去了,還不見人,不怒火中燒才怪。
沒法子,只能順道看見一家花店還開著門,沈逍直接買了一大束玫瑰花。
因為時間緊迫,都沒讓花店人員給清理花刺,直接一包裝,拿著就開車離去。
扔下一千塊錢,搞到花店人員哭笑不得。
這少年也太猴急了,哪有這麼去給人家女孩子送花的。
玫瑰花刺還都留在上面呢,這是去送花啊,還是去讓人家女孩子扎手啊。
不是用這束花求婚就好,萬一真要是去求婚,估計這少年沒戲了。
人家女孩本來可以答應的,結果雙手一接過花來,滿手都被花刺扎傷,在美好的心情也給破壞了。
還求婚,直接就給破了!
沈逍也是因為時間太緊了,本來紀迎春就已經在電話裡面發飆了,沈逍也說好十分鐘就到。
這要是再耽擱時間,那還不要了他的命啊,紀迎春還不得將他給活吞了。
太過著急,沈逍也顧不上什麼玫瑰花帶刺不帶刺的問題。停下車,抱著玫瑰花就往辦公樓上衝。
他還真忽略了一個事實,他的手不怕玫瑰花刺,可不代表紀迎春不害怕啊!
哎,沈逍,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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