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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主的他只得認命,在低價處理了部分家族產業之後,又把家族幾十年積累的資材全部拿出來,總算滿足了賠償昂及家的需要,可賠償過後,方家也是元氣大傷,估計沒有三五十年是不能恢復元氣了,畢竟,開闢事業容易,可衰落之後再重新崛起就非常困難了,方家的路數早就被人熟知,平時追求財富的時候,難免會侵犯旁人的利益,在如今遭到危難的時候,自然會有很多人落井下石,會想盡一切辦法搶奪方家原先佔據的市場,從而徹底將方家擠出某些行業。
就比如後世的某些人氣很高的演員,在事業高峰的時候非常火,可因為有事離開幾年之後,再次回去的時候,就會發現根本已經沒有人認識你了,要想重新輝煌,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方大財主自然明白這樣的道理,因為家族資金缺乏,某些生意已經無法運轉了,可一旦這些生意不做,原先的客戶馬上就會被人搶走,等方家緩過氣來的時候,客戶早已經是別人家的了,想要繼續拉攏的成本將會很高,甚至徹底失去這些客戶。
就為了救出自己的庶子,方大財主明知道自己將會損失慘重,可他還是照做了,他也知道這裡面肯定有縣衙的陰謀,三十多人打砸玉石店鋪,有的人僅僅賠償很少的錢財,而他的兒子卻要賠償別人的千倍萬倍,另外幾家財主的親屬同樣賠償金額極高,這幾乎是路人皆知的事情,可縣衙大堂上有十多名目擊者站出來指認,這麼多的人證都站出來了,甚至部分打砸的同夥也指認,如此,事情自然就無法改變了,要麼交錢贖人,要麼讓自己的孩子坐一輩子牢。
當然,若真的能選擇讓孩子坐一輩子牢倒也算是一個選擇,可這個選擇根本就不會被縣令容忍,縣令既然開出了賠償金額,那就是必須要付錢的,否則,就算暫時縣令無可奈何,可日後必然會想盡一切辦法,針對這些不願意付錢得大財主,縣令是一縣之尊,想要給這些大財主使絆子,方法還是很多的,有成百上千種辦法讓大財主吃不了兜著走,大財主要是不就範,後果很嚴重,所以,即便遭遇家族阻力,他們也只能答應賠償,花錢把自己的孩子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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