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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的柳知縣痛並快樂著。
考官們將自第一場起當取考生,全數拆開彌封,準備用姓名發案。
卻驚訝地發現,所有四場考試的第一試卷人選競然皆是明中信,一時間,都傻在了當場。
如果真的按照這個結果髮長案,那麼明中信可不就是名列縣試第一,也就是說,明中信真的獲得了“縣案首”,而且毫無爭議。
要知道,這縣案首,如果無重大事故,就無須再一路考至院考,照例會進學,獲取秀才功名。而縣試前十名者,為縣前十,是一項榮譽,到府試進行考試時,需提坐堂號。
二者那可是天差地別。
但考官聯想起之前的謠言,如果取明中信為縣案首,是否會引起軒然大波呢?
他們無法判斷,在唐逸之的建議之下,只好將試卷及結果拿到了柳知縣的面前,請縣尊大人定奪。
柳知縣見此情形,也是哭笑不得。
誰能知道,這明中信還真的考了個縣案首。
本來他準備秉公而行,誰是案首無所謂,只要答題優秀,取個第一又何妨。
到時,將試卷連同成績一同公佈,誰敢說他徇私舞弊?!
然而如今見明中信居然以四場第一的成績取得案首,他也是無語至極,要知道,這可是史無前例的。
他當然希望明中信成績越優秀越好,但這尼瑪太優秀了,給人一種不真實。
如果定他為案首,外面的讀書人會否覺得自己將試題洩露給了明中信,否則他怎會考出如此逆天的成績?
如果不定他為案首,自己又怎過得了良心這一關,而且這還關乎自己的教化之功。
要知道,這逆天的成績不正是自己教化之功最好的體現方式嘛!
到底定不定明中信為案首呢?
一時間,他陷入了糾結當中。
“縣尊大人,您想想蘭亭文會與詩詞會友?”唐逸之低聲在柳知縣耳邊道。
唐逸之的話如醍醐灌頂!
對呀,明中信不還有現場做詩詞的本事嗎?就算定他個第一又如何,大不了再讓他與不服之人一較高下即可!柳知縣一時間百感交集,回身看了看唐逸之,卻見他一本正經地站在身後,不發一語。
這明中信還真有貴人相助啊!自己差點就將他的案首取消掉,這唐逸之啥時候與明中信搭上的?明中信,你可得好好感謝人唐逸之了。
如此,柳知縣念頭通達,大筆一揮,搞定。
“將此名次公之於眾,並將每場前三名試卷張貼出去!”柳知縣吩咐道。
這時清晨,縣衙門外人頭攢動,百十來號人皆在等候縣衙髮長案,其中除考生外還有考生家屬,明中信也在其中,畢竟,放榜之後,取中者還得去拜見縣尊大人,當面致謝。
旭日東昇,縣衙大門洞開,兩排衙役列隊而出,當中一位吏員手捧長案,來到縣衙門外,望望眾位等候放榜的百姓,志得意滿地將長案貼於照壁之上。
眾人蜂擁而上,衝到照壁前,無數道熱切的目光投在了長案之上。
長案依舊是圈案,只不過換成了人名而已。
眾人下意識地望向了正中的位置,按規矩,這個位置即為縣案首的獨尊之位。
嘶,一陣倒抽冷氣之聲,嗡嗡嗡,小聲探討之聲不絕。
怎會是他,怎會是他?
不錯,獨尊之位上的人名正是“明中信”三個字。
眾衙役從縣衙抬出四個木製公告牌,放置在縣衙大門左右兩側。
又一名吏員手捧案卷出來,將案卷貼於公告牌之上。
咦,那是什麼?難道這個長案不是真的?
一時間眾人疑惑不已。
有讀書人上前來到公告牌之前,仔細打量。
呀,這不是硃卷嗎?
硃卷,乃是科舉中為防止考官透過辨認熟人筆跡從而徇私舞弊所定,由謄錄人員將考生試卷用硃筆按原樣抄寫而送考官評閱的卷子。
卻見硃卷上面儲存完好,字跡清晰,封皮明確標有場次之號,上面密封線處留有彌封痕跡,密封線內書寫著座次號。硃卷上柳知縣的大紅評閱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硃卷下面是考生試卷,上面密封線處填塗著考生的姓名、座次號、准考證號,與硃卷相對應。
不錯,這正是考生的硃卷、試卷。
一位吏員上前,站於臺階之上,大場宣佈道。
“縣尊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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