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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菲爾沙特納的求援電報,並派出了厄蘭格為首的援兵之後,他們就一直呆在那兒沒再離開。不是不想離開,實在是緊張得不行。如果不是要保持風度,漢密爾頓甚至差點兒就要搬到電報局去辦公了。
不過還好,電報局距離市政府並不遠。而且,在幾個小時之後,他們就得到了訊息…………勝利了。那夥“無惡不做“但同樣狡猾奸詐的中國人被厄蘭格還有那個菲爾沙特納一起擊潰,再也無法對加利福尼亞造成任何的威脅。現在,那些傢伙正在瘋狂的向北逃躥,妄圖逃過“正義的審判”。而厄蘭格等人也正尾隨其後追擊。
雪過天晴,情況一片大好。
接到訊息之後,漢密爾頓甚至還拿出了自己珍藏的一瓶好酒跟艾格阿西莫分享。因為他太高興了。要知道,這十天來,他身承受的壓力實在是太大太大了。三十人失蹤,一百五十人失蹤,三百人失蹤,七百人不見蹤…“接連不斷,那些中國人就像是永遠也喂不飽的鱷魚一樣,不停地吞噬著能吞噬掉的一切。那簡直就是一群惡魔。
不過現在好了。厄蘭格一定會很快把那些露出身形的傢伙全部抓住或者消…“那些中國人也就是那樣,藏起來的時候彷彿永遠讓人摸不到邊際的強大,可只要一露出來,就還是那樣的軟弱和無能。黃種人,只能是白種人的手下敗將,他們怎麼可能翻身?
如果不是天已經晚了漢密爾頓甚至想要召開一個巨大的派對,把舊金山市內所哼哼頭有臉的人物都請來喝一杯,讓他們跟自己分享這種勝利的喜憂:同時,他也要讓這些傢伙瞧瞧,自己並不是他們眼中的那樣無能,那些中國人能夠把科羅拉多鬧個底兒朝天,可到了他的舊金山卻再也跑不動了…………沒錯,他是失落了一千多人可那又怎麼樣?他打敗了那些中國人,他是勝利者。厄蘭格很快就會把那些失蹤的人救出來,到時候,他將會以英雄般的身份去接見那些可憐的人們,在舊金山市民的面前豎立起一個光輝的形象。
“如果不是珀金斯來給我惹事兒的話。”
隨著馬車的顛簸,漢密爾頓的心思又轉到了自己即將要面對的那個人身。英雄,這時候的美國西部有很多英雄,或者說是好漢。因為這時候的英雄好漢非常廉價……你只要殺過人或者槍打得準,出手夠快,你就可以成為英雄好漢。當然,這還有一個前提就是你必須活著。漢密爾頓就知道一個“英雄“那傢伙出自南加州的一個小鎮,是個警長,身經常佩帶著兩把槍。有一回這傢伙帶著人去抓捕兩個通緝犯,結果這兩名通緝犯朝著街兩頭跑去他立即拔槍射擊,一聲槍響之後,兩名通緝犯倒在了血泊之中。一聲槍響結果了兩名通緝犯,為什麼?因為他的兩把槍在同一時間扣動了扳機。就這樣,那傢伙在南加州成了英雄。可這算什麼?殺了兩個通緝犯而已,跟他相比簡直就是小菜一碟,要知道,他將解救出一千多名被中國人抓走的白人!那一千多人是他派出去的?沒錯是他派的可那又怎麼樣?他確實又救出了這些人不是嗎?再說了,他是勝利者人們到時候只會關心他如何取得了勝利,不會去關心他中間有過什麼失利,這就像是一場戰爭,中間幾場戰役失敗了又怎麼樣,只要最後取勝就行了。
可那個珀金斯偏偏就要來給他惹事兒。
厄蘭格給他發電報,說是那個什麼菲爾沙特納讓人給薩克拉門託發電報報捷,結果珀金斯回電告訴他們將親自趕赴交戰的現場…………這是什麼意思?搶功,根本就是**裸的搶功啊!
州長趕到了交戰的現場,再照幾張相,發表到報紙,到時候,他這個舊金山市長還能幹什麼?難道人們還會說是他取得了這場跟中國人的“戰爭”的勝利?開什麼玩笑?人們到時候只會記得他派了一千多人出城搜尋,結果全部中國人給收拾掉的“往事”。
珀金斯那混蛋的這種斤為根本就是想要了他的政治生命。
“還好厄蘭格聰明,要不是他注意打聽了一下,我們就被動了。”艾格阿西莫裹了裹身的大衣,這樣天氣裡趕夜路並不好受,可他和漢密爾頓卻不得不走這一趟。因為他們知道,如果他們不走這一趟,這一次的勝利就沒他們什麼事兒了。而一旦失去這一次的勝利果實,他們將要面臨的政治形勢就將極為的糟糕。
“那傢伙根本就是想著下一屆的州長選舉。”漢密爾頓恨聲道。
“是啊:不過喬治斯通曼可不是一個好對付的傢伙。”艾格阿西莫又道。
“那個猶太佬兒也同樣不好對付。”漢密爾頓看了自己的副手一眼,嘆了口氣。身為加利福尼亞的政治強人之一,他當然知道艾格阿西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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