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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霑拿起歌本又掃了一眼,放下之後終於抄起筷子,說:“不滿意?這個水準的歌要是還不滿意,就讓她們去找別人邀歌好了!”

夾了一筷子菜,他又扭頭看了一眼歌本,咀嚼幾下,似乎是在回味什麼,然後點了點頭,“半壺紗,這個名字真好!好歌!”

李謙笑笑不語,心想,雖然在當年那個時空,這首歌並沒有真正的大紅過,但那只是受當時國內那萎縮到極致的市場、以及發達之極的網路給限制住了,拿到這個年代,配上何潤卿那副甜嗓子,這首中國風,可未必就不能大火。

當然,他這趟來,送這首歌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是,是邀歌。

於是,他一邊喝茶一邊笑著說:“曹哥,上次咱們說了的,讓你幫忙寫一首適合年輕女孩子唱的歌,怎麼樣了?有想法了沒有?”

問是這麼問,李謙可並沒有立馬能拿到歌的奢望。

曹霑一開始做搖滾,名氣偌大,結果出一張唱片撲街一張,後來回到濟南轉行寫抒情歌、民歌和民謠,反而打出了名氣,當然是一把詞曲皆有所長的好手,但寫這種適合五行吾素這種青春女子組合唱的歌,他卻未必就能寫好,就算能寫出來,也肯定沒那麼快。

可是叫李謙吃驚的是,李謙話音剛落,曹霑就指了指自己的書桌,很有底氣地說:“自己去拿!”

“居然已經有了?”

李謙吃驚地過去在他的桌面上找到了歌本。

歌名叫《愛我吧!》

把歌本從頭到尾看一遍,李謙吃驚地看向曹霑。

他聽過曹霑的作品,而且很多,從他當年的那些搖滾作品,到近些年他給別人寫的那些歌,幾乎都聽過,眼下這首《愛我吧!》,可有點不太像他的風格呀!

曹霑吃飯慢,這會子才吃到一半,感覺到李謙的目光,他把嘴裡的東西嚼爛了嚥下去,然後喝口水,才老神在在地說:“你的建議嘛,讓我接地氣。我就先去幼兒園呆了一天,又到我兒子他們的初中去操場上呆了一天,還跟一幫小子一起踢了場球。回來先後寫了七個版本,最後剩下這個!我唱給幾個孩子聽,他們都說好聽,我才決定拿給你的!”

李謙聞言不由得笑起來,看來曹霑這回還真是下了大氣力了!

是上首歌在廖遼的專輯裡名聲不顯,所以潛意識裡想再跟自己比試比試?

音樂人嘛,這可不是壞事兒,這股子心氣兒,要得!尤其是他這種想做什麼立刻就能放下架子的做法,更是許多成名已久的人根本做不到的!

於是,李謙晃晃手裡的歌本,笑著說:“這就妥了!”

然後他又問:“多少錢?”

曹霑看他一眼,嚼了一陣子,嚥下東西,拿起手邊的《半壺紗》歌本,問:“多少錢?”

李謙聞言一笑,“讓她們看著給吧!”

曹霑放下歌本,“讓他們看著給吧!”

李謙哈哈大笑。

***

這一章又是四千字!大力求月票!(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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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會稍晚奉上。

昨晚寫完第二章,我們這裡大風大雨,附近一個變電站炸了,從那之後,一直在修,但先後幾次,頂多來電十幾分鍾,到現在,應該算是穩定了?我也不知道。

如果從現在開始不停電,十二點之前會更新。

就這樣。

致歉。

刀(未完待續。。)

第七十五章 新鄰居

曹沾這個級別的作者,在流行歌壇不算最頂尖,但肯定是次頂級的一線,當然,之所以他不是最頂尖的那幾個人,並不是他的作品不夠好,或者說是他寫不出足夠好的東西。

但是——

第一,他的作品文藝化傾向相當嚴重,而且如果按照時間線來仔細聽一聽的話,更會發現,是越來越嚴重。尤其是最近幾年,他的東西越寫越有內涵、越寫越脫俗……所謂脫俗,內行的音樂人一聽,簡直驚為天人,但你拿去讓歌手做成唱片賣,對不住,老百姓聽不出裡面有什麼高明的東西,他就覺得,嗯,不夠順耳!

第二,他作為詞曲作者出道至今,從來都沒有寫出過那種可以一首歌把某人捧紅的作品。

當然,即便有這麼嚴重的問題,在國內的流行歌壇上,他仍然是沒有任何歌手和唱片公司敢於輕視的一個音樂人。

只是他的價碼達不到最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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