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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了還讓人揹著走,又不是豬八戒他媳婦兒。幸好夜深了,街上沒人看見——估摸著時候若早他也不會揹我。這會子轎馬行也打烊了。

“罷了,前面便到了。”他仍舊繼續走著。

“哥哥……怎麼不叫醒我?”我窘著問道。

“今日你跟著來回跑了幾趟,又在醫館耗到這麼晚,自是疲累了,便沒有叫醒你。”嶽清音淡淡地道。

“你和季大人一直待到現在麼?”我有些驚訝,這兩個人聊個案子也能這麼上癮麼?竟然任由我可憐兮兮地趴在小几上睡到這會兒——我晚飯還沒吃呢(第一個想到的總是飯……)!“那件案子……可有進展了?”

“已經破了。”嶽清音簡潔地道。

啊?已經破了?不是吧?不會吧?在我睡小覺的時候竟然就破了?怎麼破的?

“呀……那,那賀大小姐可找著了?”我小心翼翼地問。

“嗯。”嶽清音道。

嗯?“嗯”是什麼意思?拜託您老人家多說幾個字啊!我想知道過程啊!

我想問又不好問,只得強行忍住,一時憋得難受,鬱悶地將下巴擱到他的肩膀上。

“靈歌也很關心此事麼?”嶽清音淡淡問道。

“嗯……賀二小姐和三小姐不是哥哥的朋友麼……靈歌自然會關心她們的事。”我偽天真偽純善地道。

嶽清音默了片刻,而後道:“賀員外早便得知賀大小姐要出逃的計劃,是以提前買通了呂凡陽,從駕車逃出賀府後便以喝酒壓驚為藉口誘許涵山喝下事先備好的少量藥酒,因賀大小姐尚藏身於空酒桶之內,所以並不知曉外面情形。將許涵山迷昏後,呂凡陽將其藏入車上另一隻空酒桶內,而後駕車至事先備好的一處房舍將賀大小姐放出來,假稱計劃有變,許涵山決定獨自回住處取行李,稍後趕來會合。賀大小姐苦等一夜未見許涵山回來必定心焦,呂凡陽便又佯稱冒險回許涵山住處檢視,且言:為恐天亮遭人盤查,須將大小姐鎖在屋內。大小姐不疑有它,便依言讓其將門鎖起。呂凡陽趁機將許涵山從桶中拖出來,再度灌以大量藥酒,並將其綁於馬背之上,以錐刺馬股令馬瘋狂飛奔——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製造許涵山乃因高速駕馬飛奔而導致心脈大亂猝死的假象。之所以不換去他身上的賀府家丁衣服,是為了阻止官府對他真正身份的查證,以令官府一見服飾便知是賀府中人,引其至賀府查問,屆時只說是府中小廝偷馬逃竄,將其屍體回收,便可矇混過關。而呂凡陽依賀員外的計劃只需另尋密處躲上一日,再回至鎖住賀大小姐的地方告訴她,那許涵山因回去取行李時不小心被查夜的衙役拿住問話,情急下奪馬而逃,卻由於馬速過快引發疾症猝死——若賀大小姐不信也可事後領她去認許涵山的屍體。兩下里皆合情合理,密不透風。賀大小姐見許涵山已死,勢必不能再留在府外,無論是季大人找到她還是她自己決定回府,賀員外的目的都可達成,即是令賀大小姐對許涵山死心,最終心甘情願地嫁入御史大夫家。——整件事的計劃可謂天衣無縫,然而人算不如天算,誰也未曾料到許涵山的馬會遇到靈歌你和幽宇,及時將其救了下來並查出體內殘留藥酒。另又有季大人的妙計:令那馬自行尋找回家路徑,馬本擅於識途,因此將它一放,便直奔了賀府而去——因此便可證明,這馬確實乃賀府之物無疑。加之前去調查鞍具與馬蹄鐵的衙役亦問出這兩樣東西乃賀府所買,證據便更加確鑿,即便賀員外另想借口將罪過推給呂凡陽亦是不能了。方才季大人已將呂凡陽捉拿歸案,賀大小姐也已找到,且許涵山剛剛亦有了清醒跡象,不出意外的話案子可於期限內了結,靈歌你也可以放心了。”

……哦……咦?怎麼我覺得他這最後一句話的意思似是有所指啊……“期限內”……“放心”……啊!他不會是以為我之所以關心這案子是在替狗官的烏紗擔憂吧?!嗷!這誤會可大了!嶽哥哥你沒事就不要胡思亂想了啦!我這麼正常的一個女人怎麼會去搞人獸戀嘛!真是!

“那……若果真賀員外是罪首,賀家小姐們豈不是會很為難?”我偏頭望著他,發現即便如此近距離地看,他的面板依然好得不像話,真是讓人嫉妒!

“若靈歌你是她們,你會怎樣?”嶽清音忽問。

“我……我會求季大人對此案不予追究罷……”我輕聲道。

嶽清音一笑,道:“有案必查,有罪必究,這是朝廷律典,所謂法不容情,靈歌你身為刑部中大夫的女兒怎能不知?”

“那麼……若哥哥你是許涵山,會將賀員外告上公堂麼?”我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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