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章 首先,我不叫吊死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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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試煉,是不能超過一定閾值的。 例如回魂戲院,她的通關試煉是獲得三千打賞,超出的部分必須按照八二分成。 這是該恐怖場景中,能夠設定的一定範圍內,最低限制。 所得所失,必須要接近等價。 回魂戲院的老闆,可以將其設低,例如通關試煉只需要兩千打賞。 但絕不能超過三千。 超過的部分,也必須按照比例,還給試煉者。 否則,規則之力就會作用在場景內所有工作詭異,和擁有者身上。 當然,也有一些取巧的恐怖場景,會將試煉定得十分模糊。 例如夜半黑街裡的寶閣。 它的試煉只能是三千冥鈔。 但寶閣掌櫃,卻讓其用三千冥鈔,去尋寶。 這種做法極為巧妙。 能讓擁有者,以低的價格,獲利更高的道具。 但也僅限於此,恐怖場景的試煉,依舊得嚴格遵守,等價交換。 就是滅城場景,也不可能避得過這層規則之力的束縛。 至於為什麼,林帆也不知。 這是前世時,人類研究得出的結果。 因為研究的結果,只停留在半步滅城的場景。 所以滅城場景,是專家推測。 但也基本能說明,故意將恐怖場景的試煉,定到一個天價,是不可能出現的。 這個場景,能一開口,最低價就是一萬冥鈔。 必然是恐怖場景的試煉獎勵,等價甚至遠超於這一萬冥鈔。 所以才能將價格,定這麼高。 連規則之力,都認可為上萬冥鈔的,定然就是那張羊皮捲了。 得知最低價一萬冥鈔,林帆反而更加放心。 契約紅蓋頭,就是花費一個億,林帆都不嫌多。 何況現在只是一萬冥鈔。 倒是老頭,苦口水入喉,心作痛。 光是聽到價位,就失去了試煉的興趣。 省吃儉用大半輩子的他,從沒想過,自己會花一萬冥鈔,就為了通關試煉。 伊乞乞也是微微蹙眉。 她並不知道,恐怖場景的那些設定,只覺得這一萬冥鈔當真是貴了。 即便狗十八和貓百萬,一口一個小富婆,可她也不是愣頭青。 在冥鈔的花費上,把握得十分到位。 像在仙桃市裡,對付那群人時,伊乞乞都能將花費,定在最低檔次。 而不是因為手裡有錢,就隨意召出成百上千的魚仔作戰。 “那麼詭異的規則,又是什麼?” 這一關對於林帆來說,毫無難度。 所以林帆本沒有打算問這個問題。 可一想到,對於詭異來說,通關試煉的難度,也決定它們的收穫。 給詭多賺冥鈔,對於林帆來說,和啃下身上一塊肉,沒什麼兩樣。 作為合格的剝削者,是不允許,也不應該,讓冥鈔白白流進詭異口袋的。 這一點,經常吊路燈的人們都知道,且時刻遵守。 縊詭本已不抱希望。 但一想到裂口詭異,對這三人信心十足。 也只能活人當死詭醫。 “詭異的需要賣出手中的古董,但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假設古董定價一萬冥鈔,那麼如果對方支出的冥鈔超過這個數值,則全部屬於詭異所有。” “但…不得超出10%,否則算試煉失敗,而且,是雙方失敗。” “也不能低於10%,否則,也算試煉失敗,同樣是雙方失敗。” “詭異不得有可以的暗示,否則直接失敗。” 林帆聽完先是一怔。 詭的規則,比人還多? 但隨後臉色微變。 不,不對。 不得超出和低於10%,可是雙方失敗! 也就是說,如果賣的古董價格是一萬冥鈔,自己拿出的冥鈔超出一萬一千,又或者低於九千,則也同樣算作試煉失敗! 這一點,在人的規則上,完全沒有提及。 林帆心裡暗自慶幸,還好自己沒有被冥鈔矇蔽了雙眼。 要不然,財大氣粗,反倒會害了自己。 再稍微一想,這條規則,確實是個坑。 而這種坑,也是人詭共同試煉中,才會出現的。 即一方的規則內,包含了雙方的成敗。 但人詭共同試煉的場景,少之又少,即便存在,基本也不會有人類透過試煉。 所以哪怕是詭異後期,也沒人知曉這件事。 因為知道這件事的都不在人世了。 就跟跳傘一樣,基本沒有差評,因為差評全部歸西了。 可當詭的都清楚。 人類身上,根本不可能拿出那麼多冥鈔。 故而這條隱藏的規則,可有可無。 見林帆表情突然凝重,縊詭心裡一咯噔。 難不成,這三隻人類,真有大把冥鈔? 可這個想法,很快就被縊詭否定掉了。 其實這些試煉者,在進來時,也確實有過動力,但他們手上的冥鈔,也不過幾百。 根本不足以完成試煉。 在它否定之際,林帆已經踏步走向一個個古董旁邊。 老頭則是在旁低聲問道: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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