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83章 王峰的痴心妄想!,變身女明星,李清風,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林輕衣沒有等多久,蘇曼很快就把一個連結發到了她的PP號上。
微博集團在宣告中表示,近日歌手王峰在PP音樂上釋出的新歌系翻唱微博集團旗下博主林輕衣的《丁香花》,僅微博集團已獲知的,王峰以“歌曲《丁香花》作詞”,“《丁香花》作曲”,“《丁香花》原唱”等多個身份在PP音樂及多個音樂平臺上宣傳,嚴重擾亂了行業秩序。
微博集團認為,上述“均屬於違法行為”,他們還將視情況對此採取進一步法律措施,維護合法權益。
她仔細看了一下,沒有什麼問題,於是轉發了這條微博集團官微釋出的微博,再在後面加了一句:“《丁香花》這首歌系出自我於9月18日於微博原創故事《丁香花……一個如花凋零的女孩兒》。第一次演唱於9月18日晚!”
後面,林輕衣還附帶了相關截圖證據。
很快,微博集團官微再次釋出了一條微博,這次措辭要嚴厲許多,是一份律師函。
律師函
深城PP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本律師受華夏微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和深城市曼妮律師事務所的指派,依據華夏國有關法律法規,就貴公司旗下《丁香花》侵權事件,特向貴公司發出如下律師函:
貴公司曾收錄王峰上傳的偽原創歌曲《丁香花》……
微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原創人林輕衣委託後多次與貴公司進行接洽,商談下架該侵權歌曲事宜,但貴公司一直沒有拿出誠意,致使該事項陷入僵局。現正式向貴公司發出律師函,請貴公司於2016年9月23日之前,採取相關措施,維護原創,打擊盜版侵權。
在律師函後面,特地了當事人王峰,PP娛樂官微,林輕衣。
林輕衣看了一下,也轉發了一下這條微博,然後在後面新增上堅決維權的字樣。
“什麼?王峰那sb還在死不要臉地盜版我們一哥的《丁香花》?”
“真是醉了!他發歌的時間明明要晚一晚上,還強行要說是原創!難道是在夢遊麼?”
“不能忍!堅決維權!”
粉絲們看到林輕衣轉發的兩條微博,也紛紛留言轉發,甚至,他們還上了能夠想到的所有媒體,投訴機構。
林輕衣的微博粉絲超過了五百萬,微博集團的官微也超過一千萬的粉絲,而且發律師函的物件還是PP娛樂。
微博集團和PP娛樂都是華夏國網際網路傳媒界的兩大巨頭,這不啻是一場地震。
“微博集團發律師函指責PP娛樂侵權,這下有好戲看了!”
“這不正常嗎?PP娛樂可是一直在模仿,從未被超越!”
“兩大霸主撕逼啊!就看這次誰勝誰負了!”
看熱鬧的人越來越多,還有很多律師為了出名,直接在自己的微博上開始分析這次的案例,直言這次維權很難成功,因為王峰還沒有以此歌曲牟利。
事情越鬧越大,很快,PP娛樂方面的工作人員就看到了林輕衣轉發的這條微博。
“快去了解一下這是怎麼回事?”
PP娛樂一個高管生氣地道。
華夏國最近幾年對於盜版侵權案打擊得非常嚴厲,曾經有一個播放器大BOSS快看娛樂公司就是因為大量的侵權音樂,影片被查封了,現在公司負責人都還在監獄裡蹲著。
很快,就查明瞭事情真相,原來這是一個和王峰比較熟的編輯為他的新歌入庫的。
畢竟王峰也是一個二線歌手,曾經演唱的《再見同學》也大賣過,新歌選擇在PP音樂釋出,那個編輯高興還來不及呢。自然也沒有想到會出這個糾紛。
“現在怎麼辦?”
一個編輯問道。
剛剛PP娛樂高層已經過問了,出了這種侵權事件傳出去很難看。
“讓微博集團相關人員出示一下版權證明,要是沒有版權證明,我們就沒有侵權!”
PP音樂的主管目光一閃,抱著一絲僥倖地說道。
確實,在他想來,那個原創歌手還是一個學生,明面上的身份是一個網路女主播,雖然有很高的人氣,但是對於版權方面應該沒有這麼深的意識。
曾經也發生過這樣的事情,一首歌在網路上躥紅起來,結果那個原歌手沒有申報版權,最終卻被一個知名歌手演唱,並且取得了版權。
這就是一個悲劇。
“要看版權嗎?好啊!”
蘇曼嘴角噙著一絲冷笑,對於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