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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替死鬼。
喬知府覺得自己的頭越來越大越來越沉了,只好用手託著,順便側耳聽了聽那小姑娘回答狼君的話:“李小姐並未看過籤的正面,且發籤也不是按著座位順序發,就只左一下右一下地隨便拍在誰的面前。”
人們通常發放東西的習慣不是按照順序依次進行的麼?採用無序發放的方式是不是有些刻意了?然而隨機發放看似沒有計劃,實則也有可能是掩蓋目的的手段……
哎呦,頭好重。
“李桃滿列為第一兇嫌。”狼君站起身,眼皮垂成雪月彎刀,森寒凜冽。
“何以見得?”喬知府有些驚訝,這結論未免做出得太快太輕易了些吧?!
“我直覺如此。”
“……”你他媽逗我哪,直覺?!直覺能當證據啊?!何況大家都風傳你是彎的啊,你特麼哪來的直覺!
“我直覺你在腹誹我。”狼君狹長眼尾一掃喬知府。
“不敢,不敢,呵呵,呵呵。”喬知府略感尷尬地摸摸自己光潔無須的下巴,“我倒覺得最有嫌疑的人是週四小姐周汀蘭,陳英的供詞聲稱梁仙蕙手握周汀蘭不可告人的秘密,而周汀蘭卻矢口否認,不肯說出那秘密究竟為何,如此隱瞞必定是極難出口之事,因……”
“你所說的連直覺都不是,”狼君不甚耐煩地揮手打斷喬知府的話,“不過是妄自揣測,不必討論。若說供詞,這幾人為了撇清自己的嫌疑,每個人都提供了別人比自己更有理由下手的線索,甚至周汀蘭亦在拼命洗清自己,唯獨李桃滿,對與梁仙蕙相關的任何敏感資訊都不曾吐露分毫,之於這個年紀的小女孩子而言,本身便屬異常,正常情形下,面對我已明確指出在場八人均屬兇嫌的情況,最自然的反應正該是力證自己清白。如何力證?一是正證,二是反證,對比其他人,皆是先闡述自己無下毒的機會,繼而唯恐我不肯相信,又指出其他人行兇的可能性,一正一反,使得自己的辯白更具說服力。而李桃滿,紙籤是她親手發到梁仙蕙手上的,難道她就不內疚?不惶恐?然而她卻問一答一,其餘概不多言,甚至在我問出‘你可有證據證明自己不是下毒之人’的問題時,她都不曾多說,為的什麼?蓋因多說多錯,一句謊言要用一百句謊言來圓,因而最好的偽裝就是少說,少做。因義氣而不肯攀咬朋友固然有可能,但因此而使自己陷入行兇嫌疑而仍不肯多加自辯,這便違反人之常情了。”
李桃滿終究年少,只以為不說就不會露馬腳,卻不瞭解人在面對此等情況時的正常反應當如何,聰明反被聰明誤,縱是有著巧妙的殺人手法,也要加強對人的心理把握才行啊。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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