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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眼前的這個情景,讓我頓時就嚇了一跳!

我們停車所在的這個公路邊上,本來就是地勢很高,而我看向的那個地方,正是越過了一個山間的窪地以後,和我正對面的山峰峰頂。

如果要是算起來,我們之間直線的距離大概是三華里,1500米左右。

在對面的那個山尖上還帶著之前降下的殘雪,可以說是渺無人跡、寒風呼嘯。在那樣的地方,怎麼可能有一個小女孩?

看她穿的似乎還是一條紅裙子,等到我再想仔細朝著那邊看過去的時候,卻赫然間發現,剛才看到的那個身影已經不見了!

我知道,我不可能會看錯。如果說要是普通人懷疑自己眼花了,那還情有可原。可是我這一身的本事,絕大多數都在這一對眼睛上面,我怎麼可能會看花眼?

那個小孩到底是什麼人?或者說,她到底是什麼?

我就這樣直愣愣的看著對面的山頭,一時之間,心頭疑竇叢生。

莫非那個孩子,是個死去的冤魂?

啊!

就在我想到“冤魂”這兩個字的時候,猛然間我才意識到今天兇殺案的現場,到底哪一點不對了!

沒有冤魂!

按理說所有死去的人,他們都會在死後進入地府投胎轉世。

當然,這裡面也有例外,橫死的人,也就是被人害死的人,魂魄是不入地府的。

也正因為這樣,所以世上留存的鬼,多半都是非自然死亡造成的結果。

當然,這裡面也有意外的情況。

比如說自殺的人裡面,投繯自盡、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上吊的人。如果不是過分冤屈或者悲憤,那麼鬼魂還是可以入地府的。

但是,並不屬於自殺的溺死,也就是說在河裡淹死的,往往就不能夠魂入地府。因為淹死的人常常是因為水底下水鬼來找替身,所以才會被淹身亡。

所以新淹死的人在沒找到替身之前,他的魂魄還得在河裡面待著。

像是今天的那種情況,劉繼芬和她的五個孩子,都屬於板上釘釘的橫死鬼。所以她們的魂魄一定會在案發現場周圍繞著。

但是我今天去的時候,卻完全沒看見這幾個鬼!

怪不得我覺得不對勁,原來問題出在這裡!

“怎麼了?”若雪看我神色有異,向我問了一句。

“沒事兒,”我晃晃頭,把這些念頭全都甩開,然後示意若雪開車往回走。

等我們回到家以後,時間都已經是下午了。然後我們就在家裡一直等著屍檢的訊息,

等到第二天中午,屍檢報告終於出來了。若雪在工作單位給我打來了電話,她在電話裡顯得非常興奮。

“在那些孩子的眼睛裡面,並沒有發現指紋,但是卻發現了另外一樣東西。”若雪興奮的說道:“你猜是什麼?”

“眼屎,”我一邊跟若雪開著玩笑,一邊心裡無奈的想道:“這我怎麼可能猜得出來?”

“一根黑色的動物毛髮,非常細小。”若雪知道我是故意扯淡,她倒是絲毫不以為意:“是一根貂毛。”

“貂毛…是一個穿貂皮大衣的人,到劉繼芬家裡做的案?”我在心裡面想了一想,覺得似乎有點不可能。

從這個兇手的手法上來說,這裡面有幾點非常明顯的特徵。

第一,這個案犯做完了案以後,又把孩子的屍體重新搬回了東屋。這說明這個人做事很有條理,而且當時他一點兒都不慌張。

第二,一般做完了強姦殺人案的人,他們在處理屍體的時候,通常會有一個下意識的動作,就是把被害人死去的臉給蓋上。

這是因為他們在潛意識裡面,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錯誤的。所以他們蓋上臉,是因為不想在今後回憶起這個場景的時候,老是想起被害人那張死去的臉。

而這個人。他根本就沒有這麼做。

即便當時在劉繼芬死去的炕上,有很多被子、枕巾還有衣服之類能夠覆蓋死者的東西,他都沒有去蓋上死者的臉。

這說明,他潛意識裡面一丁點兒都沒有感到羞愧和自責。

所以,現場的痕跡說明,這個案犯是一個心理極度扭曲,而且冷靜到了可怕那種程度的人!

但是這樣的話,矛盾就出來了。

如果兇犯真的是一個這樣的人的話,那麼幾乎我可以肯定,他一定會去選擇自己比較熟悉的環境去做案。

比如說一個城市的白領,幾乎是一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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