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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麗娘那小兒沒多久便去了,不知怎的,魏家也並未追究,只是把當日照管的人都打發了。那婆子心虛,回頭去想,只覺得不對,正好當日豐氏給她喝的飲子乃是用壺裝著,壺是瓦壺,倒是沒有燒壞,便偷偷取了回家,果然在裡頭尋到許多沉底之物。”
“泉州府衙拿去查了,那沉底藥末與自豐氏家中搜出來的麻沸散並無差別,乃是同出一方。”
“再去審豐氏,她先前還不肯供認,後來上了刑,又從那豐二郎常去的當鋪、賭坊之中尋出不少李麗孃的陪嫁,正巧下官此時到了,與那恆通樓之事連在一處,查問豐氏並豐二郎——李麗娘給豐氏幫兒子保管的田契果然已經被偷偷轉賣。”
“那豐氏眼下已經供認,直說當日那火乃是她放的,本是貪圖李麗娘錢財,又因孫子欠債太多,怕被人捉去砍斷手腳,便想放了火,貪掉李麗娘給的田契並其餘東西賣錢抵債。”
顧延章聽到此處,已覺不對,心中算了算,問道:“外頭既是在審,我便不去過問,你且去統一統那豐二郎當年在京城欠了多少債,在泉州又欠了多少債——若說泉州的債乃是用田契賣出還掉了,京城的債,又是如何還的。”
豐氏只是個奶孃,並不是李家或者徐家的管事,便是徐氏再如何大方,那奶孃最多也不過能比尋常人家過得舒服些,斷不至於欠下鉅債,說還就能還上的。
可她能帶著孫子一起去泉州,足能說明京城裡的那些個賭坊已經拿夠了錢。
那麼,錢是哪裡來的?
在京城時,徐氏的嫁妝由李程韋代管,豐氏半點插不上手,她難道還能另有什麼生財之道?
***
比起泉州的事情,京城這一處問事卻要方便許多,只過了半日,提刑司的推官便來同顧延章報說案情進展。
豐氏招供得很快,她受刑時尚能硬挺,可等到審案的推官同她說了豐二郎一路顛簸回京,不知是不是住不慣監牢,眼下已是得了傷寒,此時正高燒不退之後,她沒過多久就認了罪,只求能叫此案快些了了,又求推官給豐二郎請個好大夫。
原來豐二郎在京城裡欠下的銀錢,乃是李家的管事李升幫著還的,他收攏了豐二郎的欠條,卻並無什麼要求,只要豐氏好生照顧李麗娘,又給了她一瓶子藥丸,叫她等李麗娘生了小兒之後,每日化一顆在吃食裡,看著李麗娘吃下。
豐氏哪裡不曉得其中必有蹊蹺,可她一來實在缺錢,再不湊齊數,獨苗孫兒就要被人砍了胳膊去,二來偷偷給雞鴨吃過那藥丸,瞧著也並無什麼事,便照著李升說的去做。
果然李麗娘生產之後,吃了她給的藥,月子裡頭便出了事,留下不足月的小兒去了。
而她縱火燒房,同樣也是得了李升的吩咐。
顧延章聽得推官稟事,皺著眉問道:“她指認李升,李升如何答?”
推官道:“那李升只推不知,說是自家只是因為家中大姑娘哀求,給她奶孃還債而已。”
“那豐氏可有其餘證據?”
“豐氏雖無證據,可那豐二郎手頭留了不少煙硝、火引等物,都不是尋常能買到的,照著樣子回去查,果然是李家鋪子裡頭賣的,掌櫃的得了李升的吩咐,從庫房調了出來,右司已是把那鋪子裡頭管庫的傳了過來,又有賬冊對著,李升眼下不肯開口,卻也說不出東西去向。”
縱火乃是遇赦不赦之罪,指使縱火,更是罪上加罪,李升一旦承認,便是一個死字,自然不肯承認。
更何況李升跟了李程韋多年,能得對方信任,自然有過人之處。
顧延章想了想,道:“叫他們且先審著,李程韋忍了這許多年,若無理由,不會如此著急要叫豐氏放火燒屋,去查一查李家這半年裡頭究竟是用了什麼大錢。”
李麗娘死了,財產自是給丈夫兒子繼承,偏生一把火把所有東西燒個乾淨,其中究竟有多少,自然無法核對。
若是能弄清從中挪出來的那許多錢財究竟是去了何處,想來便能知道李程韋為何會這樣著急了。
這一廂顧延章把事情囑咐了一回,便不再時時盯著,只叫下頭人定時來報。然則還未過得兩天,竟是很快有了進展。
自李麗孃的兒子被燒傷,李家的銀樓裡急調了幾回大錢,提錢的人乃是濟王妃孃家弟弟。
案子查到此時,又有了這樣指向,顧延章自己雖是不怕,卻不敢不經過上頭的提刑公事胡權,他拿了宗卷,才要叫人去問胡權在不在衙門裡頭,然則派去的小吏還未回來,外頭便忽然有了黃門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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