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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寫完神話了!
在寫完番外篇五,交代完冰雪公主和路大神的結局後,家聲就鬆了口氣,感覺整個世界都放下了!
然後就是不捨!
真的很不捨!
三年277萬字!
這是家聲寫得最長的一本小說,也是最多字數和章節的一本小說。
以後寫的小說,可能會超越這本小說。
但是當初付予這本書的情感,可能不會有第二次的體驗。
家聲也從未想過,能夠寫出這樣一本,讓大家喜歡的小說,甚至還能收穫不少女粉絲的小說,真是做夢都會笑醒啊。
然後呢,就來說說這本書吧,從開始到結尾,都和大家聊一聊。
寫這本書有三大原因。
第一個原因,也是最基礎的,是有一次家聲在和公司同事一起出去遊玩,然後坐車回來的時候,在車上聽到了一首歌。
沒錯,就是安良向葉雨馨求婚時的那首歌,《咱們結婚吧》。
當時家聲聽到這首歌的時候,是什麼心情呢?
激動!
真的很激動!
因為當時家聲的腦海裡就在想,如果用這首歌寫一個劇情,會是怎麼樣的呢?
然後家聲就想到,讓主角向女主求婚時,唱這樣一首歌,應該會特別地精彩吧!
這也算是為家聲寫神話埋下了一顆種子。
可能也這是每個作者的通病,遇到某個人某件事,都會讓思維呈發散性,忍不住就開始胡思亂想起來,也許經典的小說也是由此產生的。
而家聲當時也只是有這個想法,並沒有想到要寫神話的。
繼續說第二個原因。
記不清是14年還是16年,家聲看了一本小說,叫回到過去當明星。
是的,和神話只差兩個字。
而這本名,也是來源於那本書的靈感。
只是那本書的作者寫得好好的,沒寫下去,也就是進宮了。
再加上後來水魚寫的那本娛樂文也被封了。
於是家聲心裡癢癢的啊,就想著自己能不能也寫一寫娛樂文?
這是心中的種子開始發芽了。
最後是第三個原因,讓幼苗開始成長的關鍵。
16年的時候,家聲用另一個馬甲,剛剛寫完一本155萬字的玄幻,成績撲街得不能再撲街,再加上前面說的兩個原因,於是家聲心裡就憋著一股氣,也在想。
反正寫小說已經撲得不能再撲了,就再寫最後一本吧。
寫完這本,自己就退出網文界了,從此不再寫小說。
而寫的這本小說呢,也有個前提,那就是要讓自己爽,也不管讀者爽不爽,就是自己先爽起來。
好!
決定寫一本讓自己爽的小說!
家聲就開始構思方向!
又因為前面的兩個原因,家聲決定自己寫一本娛樂文。
而當時家聲看的娛樂文,就只有兩本,毫無積累!
但有個很重要的關鍵,那就是家聲很喜歡很喜歡聽歌,從小就喜歡聽!
每次聽到好聽的歌曲,都喜歡去搜尋,然後下載,單曲迴圈!
再加上家聲也喜歡看一些電影,至於小說,那就更不用說了,十幾年的書齡擺在那裡!
於是有了這些積累,家聲就開搞!
出現的歌曲一定要有哪些呢?《愛》、《小小》、《咱們結婚吧》……
選的歌曲,都是家聲在很早很早的時候,聽這些歌的時候,腦海裡自動產生的幻想,就想融入這本書裡面!
再想到重生之後的安良,要去追回葉大小姐,很好,有劇情有故事了!
那還等什麼?
家聲二話不說就寫了第一章!
然後修改了一下,不帶眨眼的,馬上上傳!
唔……沒辦法,家聲就是這麼果斷。
畢竟前面寫的幾部小說,都是這樣啊,沒大綱沒細綱,腦海裡有了個大致的開頭,好!馬上寫第一章!寫完後,好!直接上傳!
家聲寫書以來,從不知存稿為何物!
而寫完神話的第一章,真的是靈感如尿崩,怎麼止都止不住,也一個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面,跟隨安良和葉雨馨還有陸小熙等人,一起歡笑一起哭!
當作者用心寫一部小說的時候,讀者自然看得見!
我很慶幸,自己寫這部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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