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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扛包大軍中,便是有大把力氣的,一回最多就能扛兩大包,攢下兩個竹籤子。
但他馬有龍可不是吃素的,他走一回,四個大包那是妥妥的,要不是怕大夥當他是異類,要不是怕太出風頭,他一次都能最少扛六大包。
可便是一次只能扛四包,馬有龍在碼頭也是頂厲害的人物,短短的幾日功夫,他就攢了好幾塊大洋。
今天傍晚,卸完了一船的貨,馬有龍拿著剛領到手的兩塊大洋,興致勃勃的離開了港口,徑直往這兩天的落腳地而去。
當初離開陳公館後,馬有龍一找到工作,便在港口附近找了個弄堂住下了。
租了個亭子間,屋裡約莫五六平米,就一張床一個破桌子,連板凳都沒得一條的破屋子,每月居然還要三塊大洋的房租。
但是怎麼辦呢?具弄堂裡那些碼頭的工友們說,這裡的房租,在上海來說,已經是很便宜的了。
上海大多數收入低下的階層,像他們這些苦力,像那些黃包車伕,像那些低收入的工人們,大家都在這兒租房子。
早在租好房子落腳後,馬有龍在置辦鋪蓋時,就特意買了一塊紅色碎花的棉布,為的就是兌現當初自己對閨女的諾言,說好了,要給她買新衣服穿的。
不知道為何,馬有龍腦海中的碎片,帶給他一個認知。
就是一定要給那個小傢伙,置辦上一套新衣服穿!
彷彿在他的記憶深處,那個小傢伙都是穿著一身灰撲撲的,帶著層層疊疊參差不齊補丁的爛衣裳,一張笑臉也黑乎乎的,只是那雙眼睛,在黑臉蛋的襯托下,顯得格外明亮。
手裡攥著兩塊大洋,馬有龍腳下的步子加快,回了落腳的弄堂,先去了弄堂裡的裁縫鋪子,付了餘款,取回了一件紅色碎花小棉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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