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阱,一旦超過某個時限,參與者就慢慢沉淪了。

感覺自身狀況稍好一些,他去地下室將狗人拖了出來,又蒐羅了些線纜、銅絲之類,將狗人吊掛在一截斷裂的橫樑上,用玻璃當刀片使,開始剝皮。

成為普通人後,做什麼都不方便,乾點活,就覺得力不從心,他不得不小心翼翼的考慮各項因素,比如活動強度,太劇烈了不但對他現在的肌肉不好,還會流汗,他現在沒有乾淨的水可補充。

外面雖然有雨水,但那水比海水都不如,直飲就是作死。

狗人的血同樣不能成為飲品,他當初祭煉桶鎮時,殺過幾頭狗人,還烹製食用過,食用之前檢查,發現血液中有某種病毒,對人有害。

再一個就是其爪子上,有著多種細菌病毒,被其撓上一爪,哪怕只是輕微的撕裂傷,也絕不好玩。

現在泡製狗人,吊掛就是為了儘快放幹其血,即便如此,肉也得在水裡將血水泡掉,才好烹製食用。

他默默算了下,即便他馬不停蹄的操作,也得在四個小時之後才有食物可吃。

剝下狗人的皮,他拿銅絲當針線,以大針腳給自己縫了褲褂。

其實就是處理了下襠部和腰部兩側。

狗人是人形,他是像處理連體緊身衣那樣剝皮的,腰上轉圈一刀,分開上下,胳膊和腿的部分,都是翻起來,成正圈兒的剝扯下來,這樣就不用再縫了,直接就是個完整的袖子、褲腿。

當然這麼處理的一個前提是狗人魁梧,他則乾瘦,大號衣服小號人,能穿。

根本沒有泡煮,也沒有去苦肉,直接就穿在了自己身上,他現在需要體溫,光是靠拿白衣,他都快凍死了。

這時候穿,是不能毛皮相內的,誰知道這傢伙毛皮裡有多少細菌和跳蚤之類的寄生物。

可如果穿皮膜的那一面,那種黏膩的感覺真的很難受,並且十分沉重,這些都得忍著,沒有更好的辦法。

保證了體溫不再飛快流失之後,他有用碎皮子,比如腦袋上的,又或袖子和腿上長出來的,給自己做了雙簡易的鞋,其實就是包纏起來,避免割傷。

而後,他殺回地下室,從洗手間拆了個陶瓷的面池。

沒有盆,就拿這玩意當盆,從一處水簷接了雨水,將肉泡上。

吃喝拉撒睡,人活著這是基本,現在就照著保障最基本的來。

泡上肉就該解決火源了。取暖、烹飪、照明,都需要它。

在魔土上生活也是個難點,陰氣重,一天下好幾回雨,難得天放晴且陽光明媚,以至於地面總是潮乎乎的,林子裡尤甚,很難識到乾柴。

不過這個不急,現在還下著雨,先把爐灶搭起來。

論起這個爐灶,真正懂行的天朝人,都是很講究的。

這是老祖宗傳下的手藝,自古就有,不論是民間,又或行軍打仗,土灶都被當作一個重要環節,深受重視。

與之相比,西方的篝火、營火什麼的,提鞋都不配。

考慮到短時間內不會離開這裡,徐長卿沒有做快灶,而是慢工出細活,打造帶有土炕性質的地灶。

地灶除了能烘製出一片可供人休息用的乾爽暖熱地皮外,還有個好處就是煙少和幾無明火。

這兩樣對於在魔土生存也是有大價值的,火光以及炊煙很容易引來外人和野獸、怪物,偏偏這片土地上盡是溼柴,煙大。

很多外來的逃難者,都是不注意這個細節,惹上麻煩,被劫掠或死於非命。

介於工程量略大,而他手頭又缺乏趁手工具,花費了近三個小時,才算把地灶建好。

若是為了更長久好用,接下來就是陰乾,然後再上火,之後還要熄火強化。

徐長卿就不需要那麼講究了,他並不打算當個快樂的垃圾佬。

雨早就停了,但地上積水仍舊不少,雨下的太頻繁,地面的泥土已經不怎麼吸水了,到處都跟泥塘般,膩膩的一層,水滲不下去不說,還十分滑,重心不穩,極易摔跤。

而摔在這種泥水中,絕對能讓人體會到什麼叫激靈靈的爽。

其實即便沒摔跤,徐長卿也感覺到這種爽了,溼寒自毛皮條的縫隙滲透而上,刺激著腳步的皮肉,就跟用冰棒一下一下的擦拭,初時是刺激,很快就麻木了,又是另外一種感覺。

這也是為什麼拾荒者身上爛瘡很常見的一個重要原因。

保護不當,大夏天都能起凍瘡,或者極寒和灼熱刺激出現的水泡,衛生條件差,衣服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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