厙建玉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666章 直面信教群眾(二),第五任縣委書記,厙建玉,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除了我們有關部門的工作,沒有做細做好,需要檢討外,你們做的有沒有可以商量的地方呢?請你們不要責怪我跟我們的一些部門,是一個鼻孔出氣,我覺得你們對我們國家的政策還不是十分了解。”我說。
“憲法說公民有信教的自由,我們能不能反過來想一下呢?反過來一想,公民也有不信教的自由啊。憲法要保護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也要保護不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啊,你們說是不是呢?”我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我說。
“這就是要說到你們聚會點的位置上了,你們每週幾次聚會,聽人傳道,唱聖歌,可那些聚會點周邊不信教的群眾認為,你們的聲音,影響了他們,中青年人要工作,小孩要學習,老人要休息,他們也要維護自己的這些合法權益啊。”我說。
“怎麼辦呢?他們就打電話報警,你們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一旦報警,公安部門是非出警不可的,這是規定。公安幹警只好要求你們聲音小一點,可老實講,聲音這東西,有時也是有些控制不了的,於是,就又有人報警,公安幹警又出警。”我說。
“一而再,再而三,你們說周邊不信教的群眾煩不煩啊,公安部門煩不煩啊。公安部門把精力耗在這上面,怎麼能去完成‘懲治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這個神聖的使命呢?你們只顧自己信教,你們替他們想過嗎?我相信,你們的主——耶穌基督是會替他們想過的。”我說。
“再說交通管理部門,你們的聚會點位於縣城最繁華的十字路口,車多、人多。由於你們聚會,經常發生交通擁堵。你們自己說說,你們自己想想,有多少人被人擠過,被車撞過,被車輛的轟鳴聲和喇叭的尖叫聲驚嚇過?你們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出了交通事故,除了你們受到傷害外,交管部門是要挨批評、受處分、扣獎金的。”我說。
“你們因聚會接二連三地發生交通事故,你們說交管部門煩不煩啊,你們之中受過傷的人煩不煩啊。你們替他們想過嗎?我同樣相信,你們的主——耶穌基督是會替他們想過的。”我說。
“再說說你們所處的環境吧,門前車輛穿梭往來,喇叭聲、汽車轟鳴聲一直響個不停,還有行人的說話聲,叫喊聲也一直不斷,公安幹警也時不時讓你們小點聲,你們說,這樣的環境,你們能安心地開展宗教活動嗎?你們能安心學好《聖經》嗎?”我說。
“難道你們沒想過換一個地方嗎?如果能換一個獨門獨戶的,有院子的,可以停車的,可以栽種一些花花草草的地方,看起來更像一個單位的地方不好嗎?”我說。
“再說說你們的聚會吧,你們幾百上千人聚集在一起,說聚會就聚會,既不依法申領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也不讓政府宗教部門進入,不接受政府的管理,這行嗎?你們可能經常看電視,外國,尤其是西方國家經常舉行遊行示威,可能你們知道,也可能不知道,遊行示威是不可以隨便進行的,那是要經過政府審批的,包括遊行示威的人數、組織者的目的、行走路線等都是要批准的。”我說。
“如果不經批准聚會、遊行、示威,那是要被抓起來,罰款坐牢的。你們知道,我們縣基督教發展得較快,凡是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和我們省人大透過的法律依法申報獲准的,不都是平平安安地信教,平平安安的活動嗎?他們依法信教,政府依法管理,不是很好嗎?有誰幹涉過了?”我說。
我喝了一口白開水,繼續說:“再給你們打個比方吧,辦廠辦店都是要到工商部門去登記的,你們說,我不登記,我就是要這麼辦,這行得通嗎?那就試試看吧,工商部門會找你們,說你們非法經營,稅務部門會找你們,說你們偷稅漏稅,要罰款,嚴重的還會坐牢,更嚴重的還會吃槍子。”
我說:“我再說細一點吧,你們的兒子孫子上學,要到學校報到,要學校批吧,上高中、大學還要考試呢。你們說,我不報到,我不要學校批,我就這麼上,你們說,這行嗎?恐怕你們的兒子、孫子們會哭哭啼啼地找你們,要你們到學校去找校長說好話了。”
我說:“還有,結婚要辦結婚證,生孩子要辦出生證,還要到公安部門去上戶口。說句不吉利的話,就是死了,你們的話叫進入天堂,也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