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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覺得怎麼樣才能行得通呢?”縣委副書記、縣政法委書記趙程大問。
“尊重歷史,有情操作。面對現實,自我糾正。”我說。
“此話怎麼講?”趙書記問。
“尊重歷史,就是承認紅廟鄉過去一直在跟你們三家支付家務僱工費用的事,當時支付必有當時支付的理由,不能簡單地理解紅廟鄉的負責人,是因為你們‘有權有勢’,位高權重,巴結和討好你們。”我說。
“那有情操作呢?”趙書記問。
“有情操作,就是做事不能太絕情了,既然過去已經支付了,就支付了。不要斤斤計較,不要對已經過去了的事糾纏不休。再說了,過去的政策也不明朗,已經支付的費用應該是可以既往不咎的。”我說。
“面對現實呢?”趙書記問。
“面對現實,就是要面對目前的形勢。”
“目前是什麼形勢啊?”
“目前是什麼形勢呢?簡單地說,就是立規矩,把不明白的地方弄明白,一切按照規矩辦,沒有規矩就不能辦。不能像過去一樣,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就是沒有模糊地帶,真空地帶,灰色地帶。一切公平、公正、公開。”我說。
“我跟你舉一個例子,譬如說公款吃喝。你看,現在公款吃喝是多麼難。同城不能接待,外面來的,需要有公函,事由,審批人,有多少人?我們這邊的陪客多少?只能按照標準接待。”我說。
“不僅如此,對方人員的名字,我們這邊陪客的名字都要寫上去,飯菜酒水的明細單也要附上去。公款吃一個飯,麻煩的很。”我說。
“現在,每一項開支都要有具體的依據,如果沒有依據,就不能開支。已經開支了的,還要把錢追回來。你沒看見嗎?沒看見也聽說過啊,省裡的、市裡的,包括我們縣裡的,不都在退錢嗎?”我說。
“什麼加班費、過節費、慰問費、表彰費、內部獎,還有其它各種各樣的,已經發的,說不出來的費用獎金,甚至還包括工資,只要不合要求的,都在清退中。”我說。
“加班費原則上不能發,過節費也規定了具體的金額,不能超一分錢。再說你們僱工的費用,有政策依據嗎?即便紅廟鄉想按照慣例,繼續支付,從哪個渠道開支?哪個專案列支?別看一個僱工費用,賬務很不好處理啊。即便處理了,審計這一關,也不好過啊。”我說。
“怎麼辦?我們只有一條路走了,那就是自我糾正。對於僱工費用來說,過去已經支付了的就算了,也不要你們退錢了。只是,現在無論是縣財政,紅廟鄉,還是其它的什麼單位,都不能繼續支付了。我們也不可能制定這方面的規定了。”我說。
“說來說去,就是不能支付僱工費用啊。”趙書記說。
“可以支付,但不能用公款支付。”
“哦,看來,你還是在堅持你的‘原則’啊。”趙書記說。
“這不是我存心跟你們過意不去,存心找茬,不是我絕情。你們是我們縣這麼有影響力的領導,你以為我吃飯沒事幹,想得罪你們啊?我孤身一人到月光縣來,不可能單打獨鬥,總需要你們幫襯吧。”我說。
“關於僱工費用問題,我覺得我已經做到仁至義盡了。我唯一能夠做的,就是對過去已經支付的費用既往不咎,然後,不再用公款支付。”我說。
“我覺得,我問心無愧。如果你們還沒有想通,還對我有想法,還要時不時拿出來說,還要說三道四,還要強詞奪理,還要不依不饒。逼得我沒有退路,那我只好鐵面無情、不食人間煙火了。”我說。
“怎麼鐵面無情、不食人間煙火啊?”趙書記問。
“立即讓紀委徹查僱工費用問題,從頭開始查。是誰批准的?一共發了多少?然後,讓紀委開出督辦單,讓你們限期退回所有的、全部的僱工費用。並按同期銀行利率計算利息,一併退回。嚴肅追究批准人的責任,為什麼在私人家裡幹活,讓公家支付費用?”我說。
“同時,讓你們在全縣幹部大會上做公開檢討,深刻剖析同意紅廟鄉支付僱工費用的原因,提出改正的辦法。批准人同樣要做公開檢討,為什麼要這麼做?這麼做究竟想達到什麼目的?今後打算怎麼辦?”我說。
“你們和紅廟鄉的批准人,都要公開接受全體幹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我還要將你們檢討的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紀委,請市紀委追究你們的責任,還要請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報道。”我說。
“好吧,你既然把話說到這個份上,僱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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