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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時,她沒有考上,離錄取分數線只差幾分。高老師覺得可惜,鼓勵她復讀。她父母不同意,高老師就繼續做工作,又找在民政局工作的同學,跟她爭取了一點補助費,支撐她復讀了一年。”我說。
“這次她考上了中專,她也高高興興報了到,開始了中專的學習生活。可是誰也沒有想到,中專快畢業時,她懷孕了。”我說。
“懷孕了?那孩子是誰的?”沈主任問。
“不知道,直到現在,孩子已經上了大學了,我們也不知道。當時,雖然甘彩霞上的是個中專,但學校校風很嚴。她又拒不說出孩子是誰的,學校就對她進行了最嚴厲的處罰,取消了她的學籍,開出了她的校籍,把她的戶口退回了原籍。”我說。
“她挺著肚子獨自一人回到了峽光鄉,她拿了婚姻登記資料找過去的班主任高老師,請高老師幫忙找人打結婚證。高老師見她這個樣子,不忍心回絕。就找到他的同學,峽光鄉分管民政的副鄉長,副鄉長又吩咐鄉民政助理員,根據甘彩霞提供的資料辦理了結婚證。”
“男方不到場就可以辦理結婚證啊?有這樣辦結婚證的嗎?”沈主任問。
“不管怎麼說,反正男方沒到場,反正結婚證已經辦了。本來這件事已經過去了,相安無事了幾年。甘彩霞生了一個女孩,在老家平靜地生活著,據當時的人回憶說,甘彩霞就帶著孩子生活著,生活中好像沒看見過她有什麼男人。”我說。
“那後來怎麼成了上訪專業戶,成了名人呢?”沈主任問。
“問題出現在男方,男方帶著女朋友去打結婚證時,民政局明確告訴男方,男方已經結了婚,不能再辦結婚證。要辦結婚證,必須先把原配帶來,先辦離婚證,再辦結婚證。男方的女朋友當場大哭,大罵男方是大騙子、臭流氓,狠狠打了男方几耳光後,揚長而去。”我說。
“男方氣的臉發青,發紫,他問清情況後,透過熟人找到了律師,在律師的建議下,向當地法院遞交了起訴狀,指控月光縣民政局,在他不知曉的情況下,非法與他人辦理結婚證書,要求縣民政局依法撤銷非法辦理的結婚證書,並賠償精神損失費。”我說。
“事情怎麼成了這個樣子啊?”沈主任問。
“男方向法院提交了起訴狀後,又向新聞單位投寄了信件,導致大批記者奔赴月光縣採訪。當時還沒有這樣發達的網路,報刊、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大量報到了這件事,把我們縣的臉都丟盡了。”我說。
“當時的市委書記滿腔怒火,批示嚴查此事,嚴辦責任人。還把當時的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狠狠地訓了一頓。市裡派出了調查組,查明真相後,按照法定程式撤銷了峽光鄉分管民政的副鄉長的職務,開除了高老師和那個鄉民政助理員的公職;撤銷了縣民政局分管副局長和民政科科長的職務。”我說。
“給予縣民政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峽光鄉黨政主要負責人黨內警告處分和行政記過處分。為了避免在法庭上見,再次丟人現眼,縣民政局與男方達成了庭外和解,登出了甘彩霞和男方的結婚證書,並賠償了男方的精神損失費。”我說。
“事情就這樣結束了?”沈主任問。
“事情還遠遠沒有結束,到現在都還沒有結束。對於甘彩霞來說,結婚證上,國家承認的丈夫沒了,她和女兒成了真正的孤兒寡母。甘彩霞抱著孩子找到了峽光鄉政府,要求還她的丈夫。鄉政府說,這事歸縣民政局管,要她去找縣民政局。”我說。
“甘彩霞就到了縣民政局,民政局很認真地接待了她,跟她反覆講登出她的結婚證的道理。甘彩霞問,她原來辦的結婚證是不是真的,民政局的人說原來辦錯了,現在糾正了。甘彩霞說,我沒問對錯,我只問是不是真的。民政局的人說,原來是真的,辦錯了,現在糾正了,就變成假的了。”我說。
“甘彩霞說,原來是真的,你們說辦錯了,為什麼原來不糾正?為什麼現在才糾正?民政局的人說,現在發現辦錯了啊。甘彩霞說,既然原來是真的,請你們還我丈夫。民政局的人認為甘彩霞不可理喻,就說還不了她的丈夫。甘彩霞就說,還不了,我就告你們。民政局的人說,隨你怎麼告。”我說。
“甘彩霞就到市民政局上訪,市民政局的人跟她苦口婆心講半天,她聽不進去。就到了省民政廳,省民政廳還是跟她做工作,講道理。她同樣聽不進去,就到了民政部。民政部也是講的跟在縣裡一樣的道理,她還是聽不進去。”我說。
“離開民政部時,甘彩霞碰到幾個上訪的人,他們一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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