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骸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五三八章 火海亡靈(43),草莽警探,形骸,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嫌犯自首了!
是的,參與滅口閆儒玉和吳錯的一名嫌犯來自首了!
不知為何,聽到值班協警的通知時,興奮之餘,明輝心中隱隱發慌。
為什麼要來自首?
主動自首的嫌疑人大致分為三種:
第一,犯罪的主觀主動性不強,常見於過失犯罪或者激情犯罪。嫌疑人在冷靜下來以後,很快回歸到道德和倫理底線之內,認為自己罪孽珍重,有悔過之心,唯有自首一條出路;
第二,權衡型,多見於常年被追逃的嫌疑人,雖然逃了,過得並不好,境遇各種不如人意,家人也見不到,思前想後覺得這不是人過的日子,與其這般,還不如坦然坐牢;
第三,與警方達成交易,這種嫌疑人往往知道關於同夥的重要線索,自首加上提供線索,重大立功表現,能夠換取減刑,或者——如果出現在港臺劇裡,就會穿起“汙點證人”的馬甲,甚至連牢都不用坐。
前兩種顯然不符合這位自首者的心態,那麼第三種呢?
難道他知道什麼線索?是來交易的?
這理由太牽強。
這些念頭不過電光火石之間,明輝壓根沒有時間細想,她和小白一樣,急於去見見這位嫌疑人。
黑包公帶著二組的警員去走訪目擊者勘察現場了,只留下了明輝和小白,詢問自首者的重擔看來只能落在兩個新人身上了。
嫌疑人看起來只有20多歲,穿著一件大大的黑色羽絨服。
協警安排他坐進小會議室,給他倒了一杯熱水。
直到明輝和小白進屋,協警才收回探究的目光,退了出去。
“姓名。”明輝開口道。
“盧春傑。”
答話時,盧春傑的眼睛向門口瞟了一下,注意到明輝發現了他的小動作,又收回了目光。
明輝又道:“你參與槍擊事件了?”
“嗯,開槍的就是我。”
“為什麼對兩名刑警下手?”
“因為,他們是’自己人’,卻做了出格的事兒,老闆要清理門戶。”
“你說什麼?!”
明輝一下竄了起來。
對方的話說得不甚清楚,可是明輝已經猜到,有陰謀!有人在抹黑閆儒玉和吳錯!
盧春傑被她嚇了一跳,卻還繼續道:“真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