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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了兩次家,之前的宿舍真的是前不著店後不著村的冷清淒涼。

這一次總算是住在鬧區,離學校不遠又不愁吃不愁穿的,感覺還不錯。有時候覺得煩或是想散散心,我常用走路的方式出去附近的鄉公所前晃晃或到超商買東西補貨。以前我很討厭走路,很累很沒意義。身體不好的關係也沒辦法跟著同學去打籃球或是拍網球。自從搬到這兒,我倒是以走路散步為樂。也正是因為“走路”,我才會認識那一個在寒流來襲的夜晚還捧著一束花痴痴等待的男孩。

2月14日,跟我八竿子打不著的節日。我沒有聞到任何一絲情人節氣氛,晚上約了三五好友一塊品酒聊天。推掉了幾個莫名其妙的邀約,整天懶洋洋地窩在被子裡睡覺,就為了晚上的狂歡而養精蓄銳。“鈴─”電話聲響,我像個刺蝟曲著身子沒探出頭來,一隻怕冷的手慢慢伸出來接電話:“…誰?”

“你老媽我啦~”聽到我媽宏亮的聲音忍不住正襟危坐好,即使她根本不在這兒。她最在意我的作息不正常,聽見我惺忪的睡音肯定又得念上幾句了。

“啊!媽喔~我正要出門去買飯去啦!”趕快假裝很清醒的聲音。

“都七點多了還沒吃飯喔,胃會弄壞。…”老媽一向擔心我那不中用的身體,常常打電話來叮嚀我吃飯睡覺。

“呵呵~所以我現在要去買飯吃啦,不跟妳說了啦,掰囉!”我媽總拗不過我嘻皮笑臉的狠招。

“呼~”還好沒事,不過被老媽一嚇,我的瞌睡蟲也都蒸發掉了。索性就出門去尋找食物好了,空腹喝酒好像也不是頂好的事。我坐在床頭上用力搖搖頭,睡太多的頭昏好像很奢侈。走到浴室裡刷牙洗臉,梳理我一頭蓬鬆亂髮,戴上隱形眼鏡。淺褐的滑板褲配上粉紅色的高領薄衣,再套上鐵灰色的毛衣。我走的是休閒風格的路線。東弄西弄好一會都已經八點多,我披上哥哥送的超暖鵝毛雪衣走出去,活像顆雪球從我住的地方滾出來。

應該沒有十一度吧,好冷喔。是因為寒流來的關係嗎?還是因為大家都去過情人節?店家幾乎沒有開,連賣鴨肉冬粉的勤勞夫婦都沒來,好詭異。不過,很慶幸世界上有便利商店這種冷不死人心的糖果屋,我想今天的晚餐就在7-11解決了。大亨堡賣完,關東煮寥寥幾支孤單躺在爐裡溫著,我買了熱奶茶和兩串黑輪果腹。

走出7-11,我沒有直接回宿舍。雖然有寒流提醒著我今天根本不宜出門,還是本能似走到宿舍邊的鄉公所的長椅坐下來。我想鄉公所一定不是浪漫的地方,不然昏暗鵝黃燈火下的一排長椅有四五個卻沒啥人氣。只有我…,嗯?不,還有一個男孩子捧場而已。

糟糕,我出門時忘了關燈。從我坐的地方可以看到我房間的燈火還亮著。除了我的房間之外,整棟樓只剩房東一家人的燈還亮著,看起來真沒行情。也罷,吐吐舌頭低頭抽出黑輪,它冒著熱氣很溫暖。順著我的房間燈火看過去,我發現隔著兩個長椅坐著的那個男孩也跟我看著同一個方向。也許他在等人吧,看他捧著一束白色的花,因為太暗而猜不出來是什麼花種,最多我能猜出顏色。

他不知道等了多久,若是跟女朋友吃情人節晚餐,現在也已經快九點了。反正跟同學約十一點,我索性自以為是的當個好人陪他,雖然我們根本不認識,而熱奶茶可以撐一個小時。

不過,我想“陪”這個字眼真是帶了點同情的意味。兩個陌生人同時待在半徑不到五公尺的範圍之內,多半是因為寂寞吧。若說我在陪著他,那也許他也正在陪著我,自以為灑脫的我。鵝黃色的燈照不到長椅上的花跟禮物,而他約三十分鐘起身一次,那樣子不像是焦急也沒有等不人的踱步,坐在長椅上偶爾雙手張開,仰看在沒有星光的天空。但多半的眼光是落在我住的那棟大廈,我想知道他在看什麼。

已經是十一點了,熱奶茶變成冰冷的空罐。他要等的人還沒來,而我也必須走了。我收拾好垃圾,想看看四周有沒有垃圾桶時,“啪─”鄉公所的燈全滅了,挖咧!怎麼以前都沒看過路燈會滅的!唯一的光源是從我房間透出來的,循著我的宿舍走過去。經過男孩身邊,我看不到他的任何表情,可是看見他身邊有個垃圾桶在反光。我走到垃圾桶旁邊丟垃圾,順便看了他一眼。

雖然很暗,我看不清楚他的長相,但是我看得出來他的表情和他那一件紅色的外套。說不上來是抱著怎麼樣的心情去等待的,他一臉憂鬱卻不焦躁。若說他的憂鬱是因為等待而擠出來的,還不如說那是一種特別的氣質。長椅上的花是白百合,旁邊的禮物也是用白色包裝紙配上銀色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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