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袖乾坤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三十章 報官,奮鬥在晚明,一袖乾坤,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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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書友時千與再次的500幣打賞~)

盧家每年給縣尊大老爺多少孝敬銀子?大老爺會胳膊肘往外拐,替一個沒權沒勢的小子做主?

“還愣著幹什麼,給我狠狠的打,在店內的人一個不要放過!”

寧修毫不猶豫的遁了。

事實上,他確實沒有想到盧閒這個愣頭青敢真的砸店。

做惡人之前不應該把對方的底細背景調查的清清楚楚嗎?

寧修宴請張懋修等官宦公子就是為了傳給給盧家一個訊號,莫要裝逼,你上面有人,咱上面也有人,且比你的人還要牛逼。

可問題是盧大少爺似乎完全沒有正眼瞧過酒樓裡的‘食客’,不但命令手下砸店還把尊貴的‘食客’一起打了。

這下事情可就鬧大了。

盧閒是有備而來,惡僕人手一根木棍,又有人數優勢。

以張懋修為首的官宦公子雖然練過幾式拳腳,但畢竟不是練家子,很快就會招架不住。

假使寧修繼續留下,也只是個拖累。倒不如按照張懋修的吩咐速速前往縣衙報官。

死道友不死貧道,這是寧修遵奉的人生信條。

索性盧家的人是衝著砸店去的,張懋修這些官宦公子只是被殃及的池魚,應該沒有生命危險。

他們挨一頓盧家惡僕的打也是好的,至少可以把問題上升到一個較高的層面。

文的不行,那隻能來武的了。

寧修不認為縣尊大人會為了區區一個盧家得罪這些官二代。

盧家?

也許在江陵地方有些許的勢力,但跟這些當權的官宦子弟或者勳貴比起來就是個屁。

哎,既然非要把事情搞大,那就莫怪寧修心狠手辣了。

懋修兄,你們且再忍耐片刻,寧某去去便回!

寧修腳下生風,很快就繞過一個小巷子來到縣衙前。

老實說,寧修對縣衙真的沒有太多的印象。

穿越之前自不必說,寧小秀才屬於典型的安分守己好臣民,跟違法根本不沾邊,自然不會去縣衙。

穿越之後的寧修忙著做手抓餅、做肥皂、開酒樓,也沒空和縣官打交道。

雖然偶爾會有拜會縣尊套套近乎的念頭,卻一直沒有時間付諸實施。

現在好了,一來就要擊鳴冤鼓,還真是刺激。

寧修來到縣衙前,無心多想便抄起鼓槌對著鳴冤鼓一陣猛敲。

這可嚇壞了縣衙門前當值的吏員。

事實上明代百姓很少直接敲鳴冤鼓,一般的苦主都是託人寫好了狀子叫吏員帶進衙門,由縣尊大老爺先閱覽,再決定何時開堂審案。

只有命案或者極大的冤案,苦主才會敲擊鳴冤鼓。

大明朝有規定,一旦鳴冤鼓響,那麼無論如何縣官必須立刻前往大堂審案。

想一想,也就能理解為何縣尊大老爺反感百姓敲擊鳴冤鼓了。

這玩意屬於臨時突發情況。

沒準縣尊大老爺正在睡午覺,或者和小妾在後衙耳根廝磨,享那魚水之歡。

突然一陣鼓響,擾了清夢是小,萬一受到驚嚇影響了男女功能,那可如何是好。

偏偏朝廷有規制,縣尊還必須得立刻升堂,心中自然是憋屈憤怒的。

所以,通常情況下那些敲擊鳴冤鼓的百姓會有一項特殊待遇——打板子。

是的,所有敲擊鳴冤鼓的百姓通常都會被打十板子,以示官家威嚴。

但是有一種情況除外,便是擊鼓的是有功名的讀書人。

有功名的讀書人是潛在的做官人選,故而也算是自己人。

自己人嘛,雖然混蛋一些,但也是同一陣線的,沒必要把事情做絕。

寧修自然是知道這個小細節的,故而才會毫不猶豫的揮動鼓槌敲起鳴冤鼓。

古往今來國人都喜歡拉幫結派,對於自己人和敵人那是完全兩種態度。

寧修要做的就是儘可能的把縣尊大人拉到自己這邊來。

江陵縣的縣令姓陳,名復,字夫之,南直隸蘇州人也。

嘉靖三十五年進士,短暫在吏部文選司任職後一直外放縣官。

這麼些年下來,卻還是一個縣官,早已心灰意冷。

故而陳縣令寄情男女之事,每日都要與寵妾行房,且偶爾也會流連青樓楚館,風流韻事沒少做。

晚明已經不像明初,隆萬之交,風氣變得極為奢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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